周鎮罷臨川郡還都,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往看之。時夏月,暴雨卒,舫至狹小,而又大漏,無復坐處。王曰:“胡威清,何以過此!”即啟用吳興郡
孫興公雲“潘文爛若披,無處不善;文若排沙簡金往往見寶。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常行也。《书》曰:“高宗谅,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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