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目文業:“清有鑒識,漢以來,未有人。
是月也,日穷次,月穷于纪,星于天。数将几终,且更始。专而农民毋有所使。天子乃公、卿、大夫,共国典,论时令,以来岁之宜。乃命太次诸侯之列,赋之牲,以共皇天、上、社稷之飨。乃命姓之邦,共寝庙之豢。命宰历卿大夫于庶民土田之数,赋牺牲,以共山林川之祀。凡在天下州岛之民者,无不献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
天子之田千里,公侯田百里,伯七十,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视公侯,天子卿视伯,天子大夫视子男,子之元士视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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