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女之别也。夫礼,禁乱之所由,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有乱患。故昏姻之礼废,则夫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斗之狱繁矣。丧祭之礼废,则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
元皇時,廷尉闿在小市,私作都,早閉晚。群小患,詣州府,不得理遂至檛登鼓,猶不判。聞賀空出,至岡,連名賀訴。賀:“身被作禮官,關此事。群小叩頭:“若府復不見治便無所訴”賀未語令且去,張廷尉當及之。張,即毀門自至方山賀。賀出辭之曰:此不必見,但與君情,相為之。”張謝曰:“人有如此始不即知早已毀壞”
王中郎舉許玄度為部郎。郗重熙曰:“相好事,不可使阿訥在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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