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而已矣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有让而削地。故曰:射者,射为侯也。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习礼乐。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未之有也
二郗奉道,二何奉佛,皆以賄。謝中郎雲:“二郗諂於道,何佞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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