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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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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霍乐蓉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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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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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祭不惰。祭服敝则焚之,器敝则埋之,龟策敝则埋之,牲则埋之。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

  君子曰:甘受和,受采;忠信之人,可以礼。茍无忠信之人,则不虚道。是以得其人之贵也。孔子曰:“诵《》三百,不足以一献。献之礼,不足以大飨。飨之礼,不足以大旅。旅具矣,不足以飨帝。毋轻议礼!子路为季氏。季氏祭,逮暗而祭,不足,继之以烛。虽有力之容、肃敬之心,皆怠矣。有司跛倚以临祭其为不敬大矣。他日祭子路与,室事交乎户,事交乎阶,质明而始行,晏朝而退。孔子闻之:“谁谓由也而不知礼?



简介:

  君之丧,子、夫、公子、众士皆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饮,食之无算;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夫丧,主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疏食水;妻妾疏食水饮。亦如之。既葬,主疏食水饮,不食菜;妇人亦如之。君夫士一也。练而食果,祥而食肉。食于盛不盥,食于篹盥。食菜以酰酱,食肉者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醴酒。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三月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食,不饮酒,父在为,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与人乐。五月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可也。葬,食肉饮酒,不人乐之。叔母、世、故主、宗子食肉酒。不能食粥,羹以菜可也;有疾,肉饮酒可也。五十成丧,七十唯衰麻身。既葬,若君食则食之;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不粱肉,若有酒醴则。

  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夫子闻之曰:“谁与哭?”门人曰:“鲤也。”子曰:“嘻!其甚也。”鱼闻之,遂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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