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之麻易之;唯杖屦不易。有母之丧,尚功衰,而附兄弟殇则练冠。附于殇,称阳童甫,不名,神也。凡异居,闻兄弟之丧,唯以哭对,可。其始麻,散带绖。未服麻奔丧,及主人之未成绖也:者,与主人皆成之;亲者,其麻带绖之日数。主妾之丧则自绖至于练祥,皆使其子之。其殡祭,不于正室。君抚仆妾。女君死,则妾为女之党服。摄女君,则不为先君之党服
王珣、郗超並有才,為大司馬所眷拔珣為主簿,超為記室軍。超為人多須,珣短小。於時荊州為之曰:“髯參軍,短主。能令公喜,能令公。
謝太傅於東船行,人引船,或遲或速,或或待,又放船從橫,撞觸岸。公初不呵譴。人公常無嗔喜。曾送兄征葬還,日莫雨駛,小人醉,不可處分。公乃於中,手取車柱撞馭人,色甚厲。夫以水性沈柔入隘奔激。方之人情,知迫隘之地,無得保其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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