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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问心之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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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隽沿着马路走了很久很久,天慢慢下起雨来。

他被没有被淋湿,雨水落在他身上,像是落在霓虹灯广告牌下的水面,激起荧光斑驳,却无人看见。

看来,他和这些人,并没有在同一个世界。

他并没有真正回到蓝星——况且,按道理说,现在整个蓝星应该空无一人吧?

这么热闹又让人麻木的画面,倒是让人想起许多年前。

宋隽再次伸出手,手里多一把黑色的匕首,雨水打在上面,带出冷冽的痕迹。

在过往的岁月里,曾经有二十多年,宋隽在很多人眼里是敏感、胆小、透明的状态,每次被父母“教育”之后,他就会来到这条街,这里人来人亡,他们顾及脸面。

父母专制跋扈,他习惯了逆来顺受,他的生活、工作、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父母的一句“我都是为了你好”展开,他的喜恶、特长、穿着全都由母亲的一手打造。

“我们都是为了你。”

——不是为了你们自己吗?

“要不是因为你。”

——只有你们这样想。

“如果没有你。”

——如果没有我,也会有其他人。

“你怎么那么矫情。”

——这并不矫情,我真的很痛。

“你怎么啥都不会?”

——我会很多东西。

“你能干成啥?”

——我可以养活自己了。

“你不是活该吗?”

——我该,我该把对方弄得更惨。

“你也有问题。”

——我没有任何问题。

“一个巴掌打不响。”

——一个巴掌怎么会打不响呢?

“你没有点羞耻心吗?”

——羞耻心是自己给自己的,不是别人给的。

“你对得我们的付出吗?”

——付出?什么付出?

……

全是道德绑架、全是质疑打压、全是讽刺谩骂,成了一把又一把割在他身上的刀,血流多了,也不知疼痛。

他躲在这条街上,用人群作为城墙,尖刺的话语却穿越人群,从他心里破防。

他那二十多年的人生,就是一间长满霉菌的房间,里面血迹斑斑。

哪怕他长大之后,知道了那些是不对的,但他没有意愿去改变。

是宋弥,是宋弥的出生,他第一次看见妹妹晶亮的像琉璃一般的眼珠子的时候,无悲无喜,只是闪过一个念头——

她也会和自己一样,成为父母的傀儡吧?她以后的眼睛也会失去光芒,成为麻木无感的行尸走肉吧?

可是,她对着他咧着嘴笑,那一瞬间,他好像第一次活了过来,就像太阳照进房子里,霉菌开始惭愧,血液回暖倒流,伤口治愈,他不愿意妹妹也走进满是霉菌的屋子。

所以,他决定走出来。

所以,他走出来了。

……

刀子已经钝了,人也已经老了,那些曾经以为像一座山一样沉重的话语,落在他耳边已经轻飘飘了,曾经以为地狱一样的地方,对于他来说已经,不值一提。

“呵,我都快忘记那些过去了,我还以为我都忘干净了,看来还是没有忘的足够干净……”

他的血肉被历史、哲学、艺术重新构造,他开始拒绝、开始争取、开始报复,他们害怕、畏缩、求饶,但不认错。

他们是错的,为什么要用他们的错来惩罚自己呢?

……

人群消失了,整个街道寂静无声,宋隽握紧手中的刀。

这一次,他照样杀出重围!因为他现在不止有妹妹,还有了朋友和战友,还有了心动的人。

……

想起来了,维塔斯粲然一笑。

是那座海洋馆,那座私人海洋馆。

维塔斯的美,在那座海洋馆湮灭之后更加耀眼夺目。

大二那年,曾经因为家贫和父母的病,他找到了一家海洋馆做兼职,扮演美人鱼。

他有一头海藻般的绿色长发,在海水中散开的时候,比太阳还要璀璨。

那一天结束,有人推荐了一家私人海洋馆,一天能挣到他一学期的学费。

他以为那天是他的新生,殊不知,却是地狱的大门朝他缓缓打开。

财富和权势让人为所欲为,他被“束之高阁”成了海洋馆里的玩物。

他们喜欢隔着水、隔着雾、隔着纱,用目光描摹他,从上到下,用声音刺激他,从里到外。

众人眼里,活色生香。

他的心里,白骨成塔。

钱,攒够了。

家人没了。

人生没了。

海洋馆也没了。

新闻报道,那家私人海洋馆,因为鳄鱼破门而出,咬死了十几位参观的观众。

那一天,海洋馆的水池里,血红一片,伏尸遍野。

那一天,他浴血而出,向死而生。

他只是合同上的兼职的表演人员。

他只是被绑在高台才得以脱险而已。

而已。

……

“笑了之后呢?”

“给你十万。”

维塔斯闻言笑开来。

“对对对,就是这样笑,很美,太美了!”

一模一样的话,这是重现,对吧?

也许他会对端坐高台产生畏惧,但是,他也会对咬破敌人的脖子,感到刺激。

刺激和畏惧,不都是精神的兴奋剂?

他从未忘记梦魇,因为他靠梦魇维持生命。

他舔了舔嘴唇,明明说着要求的话,语气却趾高气扬,“给我一把刀,长一点、锋利一点。”

对方甘之如饴,“哈哈哈哈,好,我也喜欢玩儿自己的。”

就像下地狱,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如果说克里斯有什么最讨厌的事情的话,那就是乐高。

因为他浮躁且没耐心。

他自幼父母恩爱,亲朋和睦,一直到二十六岁,顺风顺水顺财神。

他还中了彩票,多幸运啊。

一千万。

古人说:否极泰来,他没“否”过;

古人也说:乐极生悲,古人诚不欺我。

他被绑架了,连带着父母亲朋好友。

绑架犯如果是个普通绑架犯就算了,显然这个绑架犯不是。

他不止缺钱,他还缺心眼儿,他调查了克里斯的过往。

他嫉妒,嫉妒使他面红耳赤,并且顺便花钱买了一套乐高,规定时间内如果克里斯不拼完,他就不要钱了。

他要命,他全家人的命。

克里斯拿着手里的乐高心想:他那里是要命,就是想看他如意罢了。

……

这世界上只有他讨厌做的事情,但没有他不能做的事情。

三万块乐高、500多块人偶,一个星期,168小时,他当然可以完成。

钱没了。

大家都没事儿。

这件事儿好像就是一场梦一样。

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

对于克里斯来说,这是一场手指抽筋痉挛、脑子发昏发晕也不能停下来的噩梦。

……

他曾发誓,再也不会碰乐高。

克里斯看着手里的图纸,骂了句:艸你玛!

……

“这样的生活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日子。”

储光明这样想着,他闭上眼睛,睡着了。

卡里的余额,足够他生活上百年了。

可是如果货币贬值怎么办?

还是发生战争怎么办?

要是钱突然没了怎么办?

这样的日子似空中楼阁,海市蜃楼,他好像生活在一个五颜六色又美好的泡泡里,但是如果谁伸手那么轻轻一戳。

啪!

泡泡就会破掉,他会从泡泡里摔下去,死无葬身之地。

“啊啊啊啊!”他又被噩梦惊醒,梦里他摔得粉身碎骨,嘴里还在说着我要工作,我要挣钱,我要卷起来。

他不想工作吗?当然,没人爱工作,特别是麻木循环无价值的工作。

但他从小受的教育让他没办法持续好逸恶劳,失去人生目标的他,就像脱线的风筝,也许早晚会有一天,死在一场无疾而遇的大风里。

储光明,一个经历过35岁魔咒的男人,怎么还跨不过这个坎儿了?

他必须找回他的目标,原来一直以为的闲逸生活竟然是他内心不曾察觉的噩梦。

他习惯了未雨绸缪,习惯了告诫自己“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高枕无忧的日子他不是第一次经历了。

幼时家庭优渥,家财万贯,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

十年富裕人人捧,一朝破产万人嫌,富贵好似黄粱梦。

家散了,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家里的人精气神儿也散了。

他开始明白钱和权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追捧

他以前是个没用的富二代,他现在也是个没用的负二代。

他挣了点钱,还了债,卡里还剩下15块,他到租住的小区楼下吃了一碗葱花蛋炒饭。

那是还完债之后的第一餐,比其他过往吃过的任何山珍海味都还要香。

他吃的干干净净,一粒米也没有剩下。

看着店门口老板娘种的葱花和蒜苗,他想,就种菜了此余生吧。

……

种菜?种什么菜?

储光明甩了甩脑袋坐起来。

都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百废待兴,这个世界一切从零,这个事情拥有无数机遇和未来,他的眼里能看见这个世界铺满了金子,他不止可以发财,他还可以做人上人。

而今迈步从头越的人不是他一个,是全世界啊

权势和地位。

金钱和物质。

养花和种菜。

享乐和安逸。

怎么会是选择题呢?他不该都要吗?

什么千秋和当下,他只选当下,那是没得选,他现在难道没得选吗?

不,现在有一条康庄大道在他面前,他得走上那条路。

第一步,他得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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