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律师首先开口:“审判长,我方主张将作品用于AI训练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
时湛:“审判长,我方反对,未经许可而使用版权作品理应视为侵权,
但在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暂时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审判长:“原告律师,请详细说明你的主张。”
时湛:“作品用于训练AI模型,如果没有人用该模型生成实质性相似的作品,
或生成了只是个人欣赏,没有营利行为,没有对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产生明显的实质性损害,
那么可以暂时不追究该公司非法使用的行为。
反之,如果有人用AI生成相似作品谋利了,即侵犯了著作权,
或没有谋利,但模型方免费提供了其他平台原本要付费的作品,如影视音乐小说等,
用AI稍微润色修改,和原作品基本雷同,分走了原版权方的市场份额,直接减少了原版权方的收入,相当于盗版网站不正当竞争,
或没有谋利,但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出现其他因非法数据产生的法律问题,
只要产生实质性损害,那么不仅使用者有责任,提供AI模型的公司也要就后续侵权行为,及先前的非法使用一并承担侵权和赔偿责任。”
魔王律师:“用户侵权,为何AI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时湛:“因为AI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别人作品训练数据,并且生成的侵权作品,其创作过程相当一部分是由AI模型完成的,和侵权后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另外,让AI公司担责会促使公司尽可能注意数据合法性,积极取得授权,训练时减少侵权风险,并监督约束其用户的侵权行为。
比如规定不得标注学习作品名角色名人物名作者名等侵权指向词,向用户提醒有侵权风险,发现用户侵权及时制止等。”
魔王律师:“我认为AI公司有义务减少用户侵权风险,但用户侵权发生后,AI模型本身作为创作工具,不应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I模型依赖于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
模型训练的过程相当于人大脑学习的过程,
模型生成对应结果,相当于人大脑对所学知识再创造,
一个画家观摩数百幅名画后,创作出自己的画侵权吗?
一个诗人遍览数千首诗词后,创作出自己的诗侵权吗?”
时湛:“被告二律师又在错误类比,误导大家。
人的大脑可以明确区分作品的所有者是谁,明确知道画是别人的,诗是别人的,
自己创造出的是新的独创性表达,
如果照搬别人作品内容,仍然构成抄袭,
而AI正是把所有训练数据都当成自己的,任意输出、拼接作品片段内容,学习并抄袭着。”
魔王律师:“生成部分,AI服务提供方是否要承担责任可以容后讨论,仅数据训练环节,你主张暂时不追究,那不如直接划为合理使用?”
时湛凛然道:
“不可。
数据的合法性将直接关乎到,后面生成结果的侵权逻辑是否成立和侵权责任认定。
如果未经许可使用版权作品训练合法,那么模型输出和训练数据相似的图片合不合法?
若不合法,那么用合法的数据和行为是怎么推出不合法的结果的?
若合法,模型输出相似图片没问题,那么用户花了钱购买AI服务,输出相似图片却侵权,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合理吗?
倘若AI提供方和使用方都没侵权,那么原创者和版权方受到的权益损害又该找谁承担?
因此,作品用于训练可以暂时不追究其非法使用,但不能将它归为合理使用,变成合法。
现在AI大模型已经对大众的知识产权和几乎所有人的人身权利有了威胁,为保护人的基本权利,也不能轻率地让它‘合法’侵犯他人权利。
更何况AI将来的发展是无法预料的,其中存在的风险也是无法预知的。
万一AI将来出现更多隐患,威胁社会秩序、国家稳定怎么办?
保持数据‘不合法’,等AI发展越线的时候,可以通过提起侵权诉讼,让AI企业及时调整其应用边界,令AI维持在正当合理的范围内。”
时湛发言完毕,几乎所有人都进入沉思。
魔王律师垂眸几瞬,余光在时湛身上停留片刻,又移向审判长,不知在思忖些什么,最后瞟了眼直播摄像头转回来时,面上浮现犹豫之色,欲说未说。
审判长:“被告二对这个问题,还有什么辩论意见吗?”
霍然间,魔王律师抬头,锋利的视线投了过来。
正当兰珝以为她要说出什么犀利的反驳时。
“没有了”魔王律师面容镇定,语气果断。
这下兰珝不可置信。
魔王律师就这么放弃了?
她明明有想说的。
她给人的感觉一贯是强势的进攻型,不应该和对方死战到底吗?
兰珝瞄着魔王律师的表情,推测她的想法。
莫非她虽然有反击的点,但经过和时湛的交锋,知道一定会被时湛驳回来,
或者是时湛已提出最合适的方案,并且审判长考虑到侵权逻辑、基本权利保护、将来未知风险,估计有了大致定论,多说无用,
抑或是公开直播能被大众看到,魔王律师此时代表AI企业,假如过多诡辩强辩,会败坏大众对AI企业的好感,觉得企业唯利是图。
无论如何,魔王律师审时度势,心思缜密,能攻能退,对整体局面的把控度出人意料。
审判长:“接下来各方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侵权责任分配发表辩论意见,由于版权归属未明,被告一、被告二先回答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
蛋糕律师:“绘图模型定位是工具,版权理应归于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