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了。
或许有人觉得不够女本位,不够激进,随便吧,我没兴趣参与这场“比比谁更……”的游戏。
不管怎么样,我完成了一次通俗意义上的网文写作。
这本小说一开始的定位就是黑色幽默,她的诞生是为了讽刺,为了嘲笑,为了审视我过去所接触的内容。
社会性别可以被构建的,但性别属性是天然的,但是我见过太多将构建的形象当作已有的,当自然的属性视为羞耻的、附加的。
我已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完成“女性”作为主角与主体性别的写作。
在文字、审美各种细节里溯源,在天然属性中极力贴近现实已有的、属于女人的东西。
在社会属性中则参考了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中的第一性,根据我的经历与所处环境,贴了一些细节。
正文中任何内容都进行了一些不好笑的黑色幽默处理,虽然还存在一些说教规训的意思,但写完了。
就这样吧,能力有限、笔力不行是客观的。
至于嘲笑此地“男社思维”,解释起来或许太绕口。那就这么说——
男人对于娜拉出走之后的想象,无非是回来、死亡、堕落、被换四种结局,也可以概括为做不同男人的附属物、离开男人后死亡两种结局。
没有假使娜拉最终作为人而奔跑着,而作为附属被使用、被抛弃。
女人对于女人的想象,无非强与弱,进步与落后,女|拳|与娇妻,爱女与爱男,激女或娇妻,进步或自由,爱女或爱男。
每一种都有属于自己的口号正义,无论打娇妻、还是支教、还是团结,无论谁打激爹、还是说教、还是情专,其实所谓的向上或向下都不过是左右绕着圈打转,最终的目标都是通向中心的斗兽场。
因为是结构性的问题。
【一、符号化的女人】
(一)群体的属性
我不认同女性是一种处境。女人就是女人,失权的女人、得意的女人、愚蠢狭隘的女人、聪慧敏锐的女人、驯化的女人、自由的女人、贪图享乐的女人、拼搏不息的女人。
看耽美的、看言情的、看百合的,男宝妈、女宝妈,不爱当妈、爱当女儿,娇妻、激女,无论是社会性别如何、精神爱好如何,自然属性是女人。
作为个体而言是女人。
社会属性强加了女儿、母亲、妻子的概念,精神爱好增添了赋魅男人的影响。
一方面男社以社会属性强行联结女人个体向下的命运,打造玻璃天花板,另一方面以血亲、性|缘分割女人所持的继承、所有的能力,并将原子化的女人流向于男人。
(二)相同的结构
而现有女人仍然是模仿男社结构的思维形式,处于同一社会科学下的不同分支,提纯分割与联结叙事:提纯更进步、更柔顺,切割弱女叙事、失败娇妻,联结强女崇拜、大婆成功学。
与男社的利益+文化关联不同,现在女人的联结更多的是出于立场的抱团,而不是差异性个体共生的利益。
两者都在于否认个体的差异性,把女性作为符号化群体。
我的意思是娇妻跟激女,两部分群体的思考方式是一样的,只不过崇拜对象不同。
一个崇拜男社塑造的女人,一个崇拜模范男人形象的女人。
简而言之,可以概况为高跟鞋与肌肉的老鸭汤低级认知。
男社能这么做是因为有各种制度文化、物质环境的支持,女人这么做纯粹是一种对男社的参照与模仿。
就像女人希望得到与某某相同的权利权力,这个女人可以是娇妻,可以是激女,可以是学生,可以是老太,这个某某是女人是男人,她们希望得到,而非质疑这类权力、力量因何而来,本质是什么。
这样就算是爱女爱最后也会变成以抽象的符号提高现实门槛,降低受害的标准,达到剔除她人的提纯,完全顺应男社结构的叙事。
打娇妻,支教娇妻,打激爹,亲激女,打弱女叙事,支持房思琪,但是她本人呢?
我说的不是符号化的形象。
(三)符号化的女人
当下各种文娱圈里,粉圈、动漫、游戏,无论何种作品,争执爱女爱到最后跟男社对女殊途同归,任何爱“女”在此都变成一个抽象符号,并且成为现实女人的回旋镖。
一旦陷入其中,无论是爱女,还是爱男,最终受益的一定是现实男人。
结构性的东西就像是一只不断旋转的陀螺,只要进入到里面,无论是谁、何种起点、何种路径,一定会流向二两肉,因为那是世界的重量。
当然也可以说是“恐弱”,不是恐惧弱小,而是这词的本意——用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回避困局本身,无论是娇妻恐弱,为其向下选择合理化其行为,还是激女恐弱,认为房思琪是所谓的弱女叙事,带来自毁,本质都一样——而我敢说,她们谈论的这些都没有以自己的方式对原著进行思考,而是所谓的博主、同好,不断地复述,就跟粉圈不断洗脑某部电视剧是大女主一样。
啊,这是带来自毁的弱女叙事,啊,这才是真正的大女主。
我认为房思琪不是弱女叙事,是一个女人在抗争,而她失败了。
“运用一个你其实并不懂的词,这根本就是犯罪。”
“学历被婚姻打断,打死了。”
在这句话之前,有谁知道她拒绝过求婚呢。
哦,我说的是伊纹。
“伊纹是谁,不知道,我只知道房思琪”——假使这种想法成立,且仍然认为房思琪是弱女叙事,那我就能高高在上地说出“这很盲目了”?
把世界、人生视为向下或向上的斜坡,这种看法如何我不评价,我只说我自己的看法——结构性的东西大多是拓扑的陀螺,而非直线的。
往上还是存在。
我认为所谓的“房思琪式弱女叙事”对女人的伤害远小于其带来的启发与审视。
因为真正规训女人的伪女叙事一直以来都是主流,无论是男频大女主,还是后宫流网络小说中所谓的光辉女性,什么男频文女人都登基了,或者更久远一点的闺怨诗、聊斋水浒之类的名著。
即便是某某某,也是以美貌才情分出一等又一等,但她不漂亮,她太平庸了,她是文学奖得主,她是文盲,她写的是美化后的,她写的“ME TOO”。
房思琪甚至还能通过性感台灯测试。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作者在书中的文字就是所表达的观点,哦,其实不是,【当文字结束的时候,观点才开始。】
我所写下的这些,不是团结,不是提纯,无论是团结自然属性中的女人,还是跟对应社会属性、精神爱好的人抱团,都没必要。
我支持房思琪与我支持同态复仇,并不矛盾,我支持房思琪与我不支持哭丧,并没有关系。
前者是支持一个人,后者是因为我是人。
不要用二元来定义立场,如果非要定义,那我的立场就是——我不想在这个系统里继续浪费时间纠缠了。
当柴温暖同类,我做不到,支教宣扬理论,我没文化,上桌当菜或者仅仅加筷子,我难以接受。
我写下的这些,是对我一直以来的学习与认知进行一场不怎么严谨的自我审视,还有一点点的、差不多百分之八九十的地狱笑话式的庸碌思考。
无论左还是右,永远赋能于结构性、系统化的男男平等,我不想再进入陀螺一样的男社运转思维中,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进入到旋转的陀螺里就没有出去的路。
就像娜拉出走一样。
每一次进入,都是给陀螺旋转赋能。
换一种说法,迈过认知-提出-解决的过程,让人接受自上而下能够带来全新的改变,但环境与土壤仍然不变的改变……如何现实呢?可能发展吗?能落地成功吗?
有人思考了、记录了、尝试了、失败了吗?
有人做过了。
那她本人呢?
被叫做弱女叙事。
【二、平等】
男社,父父子子的嗲男逻辑思维,虽然每个男人所处的位置三六九等,但——对于另一种性别的共同压制,所形成的男男平等。
驱使一个或者多个女人是男人的社会|阳|具|,随便什么女人都好,妻子、女儿,母亲。
她们不断比谁对男人更好,只要有一点不合格那就不算是母亲、女儿、妻子,以此视线以婚姻为纽带、以家庭为单位的利益共生。
现实女人也因此被影响到“是哪一种更纯洁、更进步”,往左就是大众盘娇妻男宝妈,往右就是所谓的赛博爱女姐与激女,标准是什么,是男人。
前者以为靠近男人,实则筛选男男,后者远离男人,实则模仿男类淘汰。
娇妻看似不挑,实则小作文各种吹嘘XX有多好建立一个“对我好的标准”,然而这标准几乎为0;后者看似远离,实则许多女权博主都会在“第一性”中参考男人,包括我这篇网文的前期写法,其实离男人其实很近。
向上、向下,向左、向右,绕着中间旋转的殊途同归。
就像讨论娜拉往何处去,去工作?回归家庭?去死?活着?
然而最重要的是——出走。
(一)意识的遗失
现实中的所谓的“爱女”在物质上缺少利益纽带,在思想上缺少相应的成系统式的社科研究,大多数人因共同创伤而抱团,因为物质环境而诞生的意识,但在行为上仍然符合……符合什么?
意识?遗失?
十几年前的山东国社科课题研究内容仍然适用于今天的女人,集体记忆的叙述与遗失依旧适用于现在、以后。
适用于十几年后。
专业的学术研究做不到撇开男社问题,然而现代网络爱女内容与结构仍然是在男社的基础上进行的。
新的媒介实现了一种男社假借“爱女”的篡改。
现有网络群体在批判爱女不爱女的同时,大多数为党同伐异,本质还没出男社思维沟里,无论是何种观点,其实都不怎么新鲜,包括我自己所秉持的。
比起谁更纯洁、更进步,我的看法是这种比较没有意义,因为是左右之分的零和博弈,而非上下之分应对水平。
男人一开始就没有进入斗兽场,而是在围城外的位置上。
其中的一个陷阱在于:但凡有比较,那就意味着只要有不合格/落后/弱势的地方,那就不算是合格的社会好女人/自然女性,或者变成某人比某人更合格、更符合某一类的标准的逻辑,永远将自己置于第二性的被筛选、被比较的境地下。
被筛选的是第二性,被认可的是低位者。
本质就是一种降格。
(二)符号与同一
在倾斜的环境下再滑坡一点,否认女人的多面与虚伪,力求塑造一个完美的社会女/自然女符号或标准。
一个勇于反抗V地法律秩序偏颇的女人,一个写恋爱叙事、自溺于过去创伤的女人。
无论是哪一种评价维度,无论自然还是社会属性。
前者会是强者,被激女赞扬这才是女人,后者则是弱者,被娇妻哀叹这才是女人。
这就是陀螺旋转,永远指向一个符号。
但她们是同一个人,那就是无法得到公正、在系统合谋下被吃的女人——我在这里说的是具体的人。
名字不提,我还要号。
男社思维就是看不见她本人(她者),而至把她当作符号进行规训,无论出于爱女、爱男、慕强、恐弱,都是这个逻辑——否认女作为人的多面,要求语言文字或其她输出具有教育意义,认为语言即权力。
我的观点不新鲜,那就是:【“文字是一个人表达的开始,但人们却把它视为对事实的记录与既定的观点。”】
在现在的话,文字可以换成语音、视频,一系列的“媒介”。
本质是媒介,却被当成事实。
忽视语言只是权力的浅层大众的延伸,而非根源,规训并非仅有语言的形式,包括胖猫事件的猎巫式道德规训——
歌颂好男人,抵制坏女人,我女我也(我是女人,我也心疼男人);
维护爱豆/角色/粉丝的开合,爱女式胁迫——偶像/角色也是女,我女才女(我作为女人,才算是女人)。
都是用子集替代母集的谬误,不同的立场捆绑价值,灵活左右,达到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