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二年正月十三日。
刺骨的寒风像是淬了冰的刀子,顺着茅草屋墙壁的裂缝狠狠灌进来,裹挟着荒野里枯草的涩味、泥土的腥气,还有一丝若有若无、挥之不去的淡血腥味,狠狠扎在刘虔的脸上,将他从无边无际的混沌黑暗里,硬生生拽了出来。
最先恢复的不是视觉,也不是听觉,是铺天盖地的痛。
脑袋像是被无数根烧红的钢针反复穿刺、搅动,酒精中毒带来的炸裂感比他二十六年人生里任何一次都要猛烈,太阳穴突突地跳着,每一次搏动都牵扯着颅骨的剧痛,像是有人拿着重锤,一下下砸在他的天灵盖上。喉咙干得像是被烈火炙烤了三天三夜,黏膜黏在一起,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砂纸摩擦般的刺痛,连吞咽一口唾沫,都像是吞了一把碎玻璃,针扎似的疼从喉咙一路蔓延到胃里。
胃里也翻江倒海般地闹腾,嗓子的恶心感一浪高过一浪,酸水一次次往上涌,又被他强行压了下去。
“操……” 刘虔下意识地哼唧了一声,喉咙里溢出的气音沙哑得不成样子,他闭着眼睛,脑子里乱糟糟的,全是婚礼上的画面 —— 鎏金红绸的宴会厅,亲友们的笑脸,一杯杯接连不断的白酒,元雅拉着他袖口、眼眶泛红的焦急模样,还有最后那阵席卷一切的黑暗。
他心里又悔又恼,暗骂自己没出息。早知道就听老婆的话了,逞什么能,喝成这副鬼样子,指不定元雅现在有多生气。也不知道是哪个损友,把喝断片的他扔到了什么地方,这破地方才十月天怎么这么冷,跟冰窖似的。
他想抬手揉一揉炸疼的太阳穴,想张嘴喊一声元雅,想抱怨这场该死的酒局,可嘴唇动了动,出口的声音却让他浑身的血液,在一瞬间彻底冻住了。
那不是他熟悉了二十六年的、低沉温润的男性嗓音,不是常年读古籍、练朗诵练出来的、带着书卷气的声线,而是细柔、尖细,带着少女特有的娇软与青涩,哪怕因为喉咙肿痛而沙哑得厉害,那独属于女性的声线特质,绝不可能出现在一个二十六岁的成年男人身上。
“呵……呵……”刘虔试着再次发声,依旧是带着沙哑的轻柔而娇气的年轻少女声线。
整个人僵住了,像是被一道惊雷劈中了天灵盖,从头顶麻到了脚心。
刚刚那声音,是他发出来的?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他是不是喝得太多,出现幻听了?还是说,酒精烧坏了他的嗓子,让他的声线变得面目全非?
无数个荒诞的念头像乱草一样在脑子里疯长,刘虔猛地睁开了眼睛,睫毛剧烈地颤抖着,他想看看自己到底在什么鬼地方,想找到元雅,想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入目的景象,却让他瞳孔骤然收缩,连呼吸都停滞了半拍。
这里根本不是他和元雅定的星级酒店婚房,没有柔软的欧式大床,没有暖黄的壁灯,没有铺着地毯的地板,更没有他熟悉的、属于现代社会的一切。
头顶是低矮发黑的茅草屋顶,被烟火熏得黢黑的房梁歪歪扭扭,上面挂着干枯的茅草,风一吹,茅草簌簌地往下掉。几只灰黑色的老鼠顺着房梁窜过,小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着油亮的光,留下窸窸窣窣的声响,肆无忌惮,完全不怕人。
他躺在一张硬邦邦的土炕上,身下铺着厚厚一层干稻草,稻草硌得他后背生疼,隔着一层磨得发亮的粗麻布褥子,都能清晰地感受到稻草的粗糙与扎人。身上盖着的被子又薄又硬,被面是洗得发白的粗麻布,里面的棉絮结块成一团一团,散发着浓重的霉味、汗味,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气,熏得他胃里又是一阵翻涌。
整个屋子狭小、逼仄、昏暗,只有一扇糊着破麻布的小窗户,寒风就是从那麻布的破洞里灌进来的。墙角堆着几个豁了口的陶罐,还有一堆干柴,除此之外,再无他物。贫穷、破败、荒凉,扑面而来的,是属于古代乱世底层最真实的窘迫与绝望。
刘虔的脑子 “嗡” 的一声,彻底乱了。
这是哪?
哪个朋友搞的恶作剧?婚礼上的整活?把他扔到了哪个仿古的农家乐,还是哪个正在拍戏的影视基地?
可这也太真实了。
茅草屋顶的霉味,寒风的刺骨,土炕的硌人,还有那几只窜来窜去的老鼠,都真实得可怕。哪怕是国内最顶尖的影视基地,也做不到这种连细节都拉满的、扑面而来的破败感。更何况,哪个朋友会在他的婚礼上,搞这么过分的恶作剧?元雅也绝不会允许。
一个更可怕的念头,像是毒蛇一样,悄无声息地钻进了他的脑子里,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刘虔喃喃自语,声音依旧是那副陌生的少女嗓音,细弱的、带着颤抖的气音,在空旷的茅草屋里显得格外清晰。他撑着身子,想要坐起来,想要确认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想要掐自己一把,看看疼不疼。
可当他的手抬起来,出现在自己眼前的那一刻,刘虔的呼吸再次骤停,浑身的血液像是瞬间被冻成了冰。
那根本不是他的手。
他的手,是二十六岁成年男性的手,骨节分明,指腹和虎口处有常年握笔、敲键盘磨出来的薄茧,手掌宽大,肤色是健康的暖白,哪怕不算多健壮,也带着男性独有的力量感。
可眼前的这只手,纤细、瘦弱,白皙的皮肤下,淡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指节小巧,指尖冻得微微发红,手背上还有几处冻出来的裂口,结着淡淡的血痂。这是一双女人的手,柔弱、纤细,仿佛轻轻一折就能断掉,和他原来的手,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刘虔像是被烫到一样,猛地缩回了手,浑身止不住地发起抖来。
他疯了一样抬起另一只手,两只手并排放在眼前,一模一样的纤细,一模一样的陌生。他用力地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尖锐的刺痛传来,无比清晰,无比真实。
不是做梦。
梦里的痛,不会这么真切。
不是恶作剧。
再逼真的恶作剧,也换不掉他的手。
那……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的脑子里,像是有一场海啸席卷而过,婚礼上的幸福画面、元雅的笑脸、现代社会的一切,和眼前这只陌生的女人的手、破败的茅草屋,疯狂地交织在一起,撕扯着他的神经。
他是刘虔,985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辅修秦汉史,刚刚和相恋八年的元雅举办了婚礼,因为喝多了酒,陷入了昏迷。
可现在,他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拥有了一双完全陌生少女的手,发出了完全陌生的女性声音。
一个荒诞到让他浑身发冷的念头,再也压不住,冲破了所有的侥幸与自我欺骗,在他的脑子里炸开了。
他穿越了。
不,不止是穿越。
他不仅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看起来无比落后的时代,还从一个二十六岁的成年男人,变成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疯狂地否定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是学历史的,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穿越这种只存在于小说里的情节,怎么可能发生在他身上?一定是他喝多了,酒精中毒产生了幻觉,一定是这样!他现在还在酒店的休息区,还在 2025 年,元雅就在他身边,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他的幻觉!
刘虔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拼命地想要从这场 “幻觉” 里醒过来,拼命地告诉自己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可茅草屋的霉味、刺骨的寒风、掌心的刺痛、还有那只陌生的手,都在疯狂地告诉他,这一切,真实得可怕。
就在他的精神濒临崩溃,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的时候,茅草屋那扇破旧的木门,突然 “吱呀 ——” 一声,被人从外面猛地推开了。
寒风裹挟着雪沫子灌了进来,刘虔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抬眼望去。
门口站着一个妇人,面容姣好,看着约莫三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色粗布短襦,下身是一条打了好几个补丁的黑色麻布长裙,这是东汉末年民间女子最常见的襦裙样式,刘虔在无数的古籍拓本、考古报告里见过无数次,熟悉到刻在了骨子里。
妇人面黄肌瘦,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脸上带着长期饥饿和劳累留下的疲惫与蜡黄,头发用一根木簪草草挽着,干枯毛躁,几缕碎发散在脸颊边,被风吹得乱晃。她的怀里紧紧抱着一个裹着破棉被的襁褓,襁褓里的婴儿大概是受了寒,发出微弱的、小猫似的哼唧声,妇人下意识地把襁褓往怀里又紧了紧,眼底闪过一丝疼惜。
可当她的目光落在炕上还躺着的刘虔身上时,那点疼惜瞬间变成了怒火,眉头狠狠拧成了一个疙瘩,快步冲了过来。
刘虔还没从错愕中反应过来,妇人已经冲到了炕边,伸出粗糙的、布满裂口的手,一把拧住了他的耳朵,力道大得像是要把他的耳朵生生拧下来。
剧痛瞬间从耳朵传遍了全身,刘虔疼得浑身一哆嗦,龇牙咧嘴,眼泪瞬间就飙了出来。
“吃闲饭的死妮子!日头都晒到炕头了,还躺着偷懒!” 妇人的骂声像是惊雷一样,在他耳边炸开,嘴里说的是带着浓重关中口音的俚语,还夹杂着一点闽南语的尾调,刘虔研究多年的秦汉史,对各地方言的演变史了如指掌,几乎是瞬间就听懂了每一个字,“你阿爷刚走没半个月,家里就快揭不开锅了,外头李傕郭汜的乱兵跟疯狗一样到处杀人抢粮,你倒好,天天躺着窝大觉!是想等着乱兵闯进来,把咱们娘仨都杀了喂狗吗!”
妇人的声音里,满是压抑不住的绝望与焦虑,骂声里带着哭腔,拧着他耳朵的手,也微微发着抖。
刘虔疼得眼前发黑,脑子里的那点侥幸,在这极致真实的剧痛里,碎得彻彻底底。
梦里不会有这么疼的。
幻觉里,不会有一个陌生的妇人,用这么大的力气拧他的耳朵,骂着他完全陌生、却又能精准听懂的、属于汉末关中地区的俚语。
他下意识地想要抬手推开妇人,想要张嘴辩解,想要说 “你认错人了”,可嘴里喊出来的,却是一句带着哭腔的、软糯的少女音,细弱得像只受惊的兔子:“女人放开我!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