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正式开始的那一天我躲在幕布后面,观察到场的人。整个剧院座无虚席,大家都听说有新剧目演出,还是畅销作家约翰逊执笔,更是吸引来无数人。
名流,市长,甚至是普通的大学生,大家都纷纷落座。虽然我很讨厌这个俗套的故事,但毕竟是我的第一出剧目,我还是怀揣着期待的。我给朋友们留了位置,这算得上是我的唯一特权了。
卢卡斯和塞缪尔还有奥斯汀提前到达,塞缪尔第一个看到躲在幕布后的我,冲我比了个手势。
我对他笑笑。又看看他们三个旁边空下的两个位置,心好像又被揪了一下。
早知道就找个黄牛把那两张票卖掉了。我这样想着。
约翰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吓了一跳。
他好像被我的样子逗笑了,抬手揽住我的脖子,“小子,别紧张。”
乐团的乐声响起,演出按时开始。先是女演员的歌舞,紧接着音乐变得急促起来,男演员在这样的氛围下踩着吊灯入场。
“遭了!”我脱口,“吊灯上的吊坠忘了补!”
昨天最后排练的时候吊灯上掉下来串水晶吊坠,但当时太过兴奋,我就默默记下想着今天来补的,可一忙起来又全都忘了。
一串吊坠倒是不会影响什么,很多观众可能都注意不到,但这毕竟是我的第一出剧目,我希望它完美无瑕——虽然它从一开始就烂的出奇。
“诺兰,看清楚。”约翰逊拍拍我的肩头,“我已经补上了。”
我赶紧顺着方向看过去,男演员已经跳在了舞台上,吊坠随着他的动作哗哗响动,好像真的没有空缺。
观众席上爆发出雷霆掌声,卢卡斯甚至起身鼓掌。不过我猜大部分原因是卖我的面子,不然以卢卡斯的性子估计早就大骂起来。
约翰逊见到大家的反应满意地微笑,语气倒还是淡淡的:“好好准备结束后的晚会吧,他们会夸死你的。”
“对了——”约翰逊突然想到什么,他上下瞥了我一眼,扔给我一个袋子,“记得在晚会前换身衣服。”
我摊开袋子一看,是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
好吧,看来约翰逊不满我的穿搭已经很久了。
我混进后台的更衣室,找了个没人的隔间快速换上衣服。约翰逊个子比我高一些,这西装穿在我身上稍微有些长,不过总算可以应付。
约翰逊还给我放了条蓝色缎面领带,我打的不好,总是歪七扭八的,最后甚至气的想把领带再塞回袋子里。
还好后台有不少工作人员,其中一位老先生热心地帮我系上领带,还教我怎么打结更好看。
“不错。”老先生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一下,“是个帅小伙子。”
一直到演出结束,我们终于能从观众的掌声和表情里看到对这出戏剧的看法。他们就喜欢看这样的表演,服装考究,音乐古典,再加上约翰逊足以响彻的作者名,够附庸风雅就好。
当然,负面的评论也不少,我还记得第二天的报纸上头版就是“濒死的戏剧:作者是喝了三吨啤酒才写出来的吗?”
我是没什么顾虑,外界怎么评价都无所谓,反正丢的是约翰逊的脸。
“克里斯!”在演出结束后人群熙攘的大厅晚会里,塞缪尔第一个挤出人群来为我鼓掌,“你做到了,你的第一出戏!”
卢卡斯和奥斯汀跟在他身后,他们看来也兴奋的很,可还没来得及说几句,我就被一群人拉到另一边。
无数陌生人向我介绍他们的名字,递给我他们的名片。他们问我是怎么写出的这个故事,问我经历过了什么,我不知道喝了多少杯酒,一直被问到有些晕乎乎的,直到撞上一个人。
“哦,小心——”
被我撞到的人没有生气,还伸手扶住了我。我顺着一直向上看,看到黑色的头发。
好巧,是那天那个小提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