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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商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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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刘恒哭笑不得,“我就外出工作几天,等姬公帮忙搞到通关符节,咱俩就能远走高飞啊!”

“说得轻巧,”灵均挤眉弄眼道,“也不是相公你闷在屋里!”

这时候,两人已经走到了若鲜馆的院门前,站在台阶下;

火烧似的日辉,映照着两扇宽大的门板,映照着那绿锈斑斑的铜门环,映照着漆木板子上那一道道裂纹;

无处不在的大气和沧桑,就是这座姬家王宫的底色。

刘恒三步并两步,跳上了门前台阶,居高临下地拦在了灵均和大门之间;

看架势,要先把话都跟妻子说清楚,才肯一同进院。

“如果你没法去看世界,”他看着她的眼睛,“那么就考虑如何让世界向你走来。”

“今后几天,”刘恒郑重说,“一直到拿到通关符节、启行前往晋地,我每天下班都不会空手而归。”

“日结的俸禄,”他承诺道,“全部会用来从商都给娘子带一些好玩的、好吃的!”

听到这,灵均姑娘总算破涕为笑了。

身材高挑的她,仰望着台阶上的爱人,踮起绣花鞋的后脚跟;

斗篷下伸出一双套着绸缎袖口的细臂,搂住了对方的脖子;

红唇则凑到了他的耳旁。

“礼物可轻可重,”灵均说,“但一定要有。”

“记住,”她施施然道,“女人明面上要的是礼物,但实际上,她是在通过要礼物来索取另外一物。”

说完,便又用江南特有的秀目看向丈夫。

刘恒这边,腿肚子直转筋,差点没从台阶上跌下来,以为对方今天要对他考个没完了。

“态度,”她替爱人作答道。

“即便两个人真心相爱,”灵均深吸一口气,“女人还是会跟男的要这要那的,有时候我都觉得女人麻烦。”

“但归根结底,”她把话说完,“女人想从男人那里要的,就是一个‘爱我的态度’!”

“明面上要礼物,”刘恒一脸凝重,若有所思,“实际上要态度。”

俨然,没有多少墨水的妻子成了情感领域的专家;

而饱读诗书的丈夫,则变成了多门挂科的学渣。

看到这副憨态,灵均又是莞尔一笑,便牵着夫君的大手,一同推开了两扇古雅的院门……

……

希腊七天纪日法的周六,叫做“克洛诺斯日”,hēméra Krónou。

希腊神话的神祇曾经快速迭代,第一代“原始神”生下了第二代“泰坦神”,后者又诞下了第三代“奥林匹斯十二主神”。

克洛诺斯Kronos就是泰坦神的头儿,他生下了第三代众神之王宙斯;

注意,要将此神与词形相近的另一位原始神,掌管时间的柯罗诺斯Chronos相区别。

克洛诺斯则是古希腊掌管土地和农业之神,对应了夜空中明亮的土星——

两千年后,英语继承了古希腊文化的衣钵,将周六称为“Saturday”,土星Saturn之日。

本周的克洛诺斯日,是刘恒的大日子,需要他早早起床,跟随贝索斯前往商都官吏学园,赴任华夏雅言讲师之职。

两天前的宙斯日,刘恒就睡过了头,险些耽误觐见姬公;

为避免重蹈覆辙,他在头一晚睡前特地嘱咐灵均,一定要在次日黎明时刻叫醒他。

若鲜馆的卧房里,那盏永不熄灭的黄石吊灯已经被合上了百叶;

而从栅格缝中透出的朦胧黄光,恰好适合夜间温柔的照明。

那架小亭子一般大的豪华套床,在入口两侧的长凳上,堆放了两个人的外衣,上面压着那件珍贵的麂皮挎包

丈夫提出的叫醒请求,对于灵均来说完全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又想起了自己今后几天都不能离开王宫,心中愈发不满;

便用被子蒙头,侧倒着装睡,并没有回答。

刘恒手肘撑起上半身,看向背对自己的灵均。

“真的,”他轻摇着她肩膀, “我早起是要办正经事儿呢!”

灵均暴走,把被子一掀,露出兜着亵衣的上半身。

“哎呀!”她吼他道,“你不是有一块怀表吗?就是在秦岭山中,往旬阳县走的时候,在山间集市上买的!不是有闹钟功能吗?”

“你记错了,”刘恒委屈巴巴,“我的机械怀表是泰伯众送的。反倒是於菟和其他三个若敖子,在秦岭集市上买了一只上发条的闹钟。那闹钟尺码比我这个怀表大很多,根本装不进衣兜儿。”

说完,他还从床笫探出身子,从长凳上的短褐口袋里掏出那只精巧的机械怀表;

送到不耐烦的灵均面前,然后掀开了那用转轴连接的表盖,露出玻璃蒙子下面的表盘;

表盘上的刻度,都是用篆字标注的子丑传统十二时辰,而非希腊文的十二时辰;

可知这其实是即将远行的泰伯众,利用巨舰母虞号上的设备打造出来的计时器,并非大秦帝国希腊化时代的工业品。

灵均瞥了一眼,打了个哈欠,侧过头去。

“那我记错了,”她闷声道,“那闹钟的确是於菟他们买的。”

“他们四个一进大秦境内,”灵均回忆,“便如临大敌,每晚上都定提醒他们每日早起赶路。”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刘恒忍不住在心里嘀咕:妻子为什么会把他和他那个情敌於菟相混淆?

“也难怪,”刘恒很快想通了,“於菟跟灵均本就青梅竹马,但被我这个天降的外来户横刀夺爱了!”

“大概在灵均心灵深处,”他思忖道,“我跟於菟其实占据了同一个生态位吧!”

转而,刘恒又想到发生在若敖氏部落的另外一件事,跟睡眠和早起相关。

“记得若敖长讲过,”刘恒回忆着说,“若敖氏部落在林子里生存,主要以路过的鹿群为食物和原材料——就是将奔跑中的鹿群赶入天珠城的废墟,加以围猎捕杀。”

“有的鹿群很狡猾,”他回忆着已故岳父所说,“为了在迁徙中避开人类的猎捕,会选择整晚整宿地奔跑,白天则躲在密林深处吃草休息。这种情形,就需要全体部落成员在后半夜就起床,倾巢行动;壮年骑马堵截鹿群,妇孺则准备对猎获处理加工。”

“所以,”刘恒看向妻子问道,“你们若敖氏部落,在不可能用上闹钟这种新玩意儿的情形下,究竟是如何让自己早早睡醒起床、而不至于像我宙斯日那样睡过头呢?”

就见灵均的小耳朵一抽动,忽地翻过身来,仰望着刘恒。

“还真被你问着了!”她饶有兴致道,“我们全族人为了能在后半夜醒来,可有绝活了!”

“啥绝活啊?”刘恒不解,“难道是让半夜放哨的人,到了凌晨时分,就把全族男女老幼一个个叫醒吗?”

“不是!”灵均摇着手指头,“那多麻烦啊!”

“或者,”刘恒继续猜测,“让守夜人扛着一丈长的铜管长号,到点儿之后,就鼓起腮帮子吹响,把全族人都吵醒!”

“哈哈!”灵均都被逗笑了,“那样的话,部落是被叫醒了,但是附近那群正在迁徙的麋鹿也被吓跑了啊!”

“那如何叫醒全族人啊?”刘恒追问。

“诀窍是,”灵均笑眯眯道,“全体若敖子,前一晚睡前大量喝水……”

刘恒是什么人,听到这就全明白了。

“那样到了后半夜,”他顺滑接过了妻子的话茬,“所有人都会不约而同地被尿憋醒了!妙啊!”

“聪明!”灵均笑着夸道。

恒儿倏地从床上爬起来,登上了木屐,睡袍都没有披上,穿着苦茶子就在凉意十足的卧室里跑了起来。

“你去哪儿?”灵均莫名其妙,“还回来睡觉吗?”

只见刘恒推门出了耳房,来到客厅——

晚上就寝前,仆人送来了两壶热开水,用来洗漱之后还剩了大半壶,此时已经凉透了;

刘恒便捧起铁壶,将这好几升凉白开全都灌进肚里了。

回到卧室,关严房门,灵均笑道:“恒儿真是说干就干啊!你就不怕,果真半夜尿急,要上茅房还要跑到前院儿去!”

“尿床我都不怕!”刘恒咬牙切齿道,“反正不能像见姬公那天那样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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