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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熟悉的物品,熟悉的花,顾晨夕真想就这样睡在这个房间,不过李远是肯定不允许的。
那个男人真的是太小气了!
话虽如此,顾晨夕还是很喜欢他的“小气”的。
在这房间待了一会儿,顾晨夕突然想起什么,返回他们的房间,从衣帽间的柜子里翻出闵沐裳送自己的那只手镯将其安置在自己的房间。
那只镯子回来后就被她褪下来小心翼翼的收好,她不是不知道那镯子的贵重,也知道自己笨手笨脚的很容易弄坏,索性收起来。
这些年闵家送她不少东西,都被她收起来——除了房子和车子。对她来说车房有价,她可以慢慢存,总有一天可以还给他们,至于手镯这种很难。
念书的时候,不了解情况的同学总会说她小气,说没见过这么小气的富家子弟,只有她知道自己不过是寄居在闵家的下人,她没资格奢侈,她省吃俭用省下来的存款还不如他们的一件衣服,即便如此,她还是这样,就是怕以后失去了闵家的庇佑自己无法在这个社会上存活。
人生艰难,历来如此。
靠坐在书桌上,看着书柜里的曾经,顾晨夕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
也许她的出身不太好,但她遇到了对她很好的人。
初遇李远的时候她被他身上成熟稳重深谙人心的气质吸引,后来得知他流连花丛便起了怯意,直到他向自己表明心意,顾晨夕是不敢接受的,她知道自己的斤两,不敢乱付真心,本以为会就此结束,没想到他竟耐得下性子,又是陪伴又是照顾,还在她迷茫的时候指点迷津,那是她很多年不曾感受到的温暖。时间久了,他的温润浸入她的心,单枪匹马多年的顾晨夕终于决定将自己的手放在另一个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