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照身边有了个人。
常恒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没带手机也没戴表,晚风轻轻吹过他的皮肤,他双手攥着膝盖,明明不冷,可他全身发起了抖。
常恒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他在这里从白天坐到了黑夜,出门前他跟林云照说自己跟朋友有了约,所以就算他在这里坐到明天,林云照也不会出来找他。
他着急逃跑,着急离开,最后,他坐在一张冰冷的椅子上,不知所措。
他努力不去想这件事,可它就像是一把悬在他头顶上的刀,让常恒无法无视。
林云照可能已经爱上了一个人。
而这个人究竟是谁,常恒不知道。
夜色已深,他如行尸走肉一般走回了家,他在门口深呼吸几次,他想他准备好了,他现在可以平静地面对林云照。
常恒打开门,却发现只剩下玄关处的廊灯还亮着,屋子里漆黑一片。
林云照不在家,他出去了。
于是他所做的准备在此刻显得格外好笑,他无法再保持那所谓的平静,他想喊叫,他想咆哮,他想像个神经病那样愤怒地哭号。
常恒安静地关上门,他的身体仿佛不受控制,慢慢、慢慢地变矮,最后像一滩软泥一样慢慢地从门上滑下来。
他坐在地上,不再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感到鼻尖发酸,他知道自己要哭了,他没有忍着,而是任由眼泪流了下来,他的哭泣很安静,林云照看不见的眼泪就不是武器了,是软弱,是无能为力。
他站起来,往他哥房间走去,泪水滴在林云照的房间门口,又滴上林云照的枕头。
他知道今天林云照不会回家了,他可以肆无忌惮地躺在哥哥的床上,没有人会说什么,没有人会觉得这有什么。
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他们是兄弟。
伴随着头痛,常恒在林云照的床上陷入了睡眠。
哥现在应该是有两个家了吧。
如常恒所料,林云照现在的确是和他的男朋友在一起。
他回家的时候--他和萧明蔚的家,萧明蔚正在厨房里,手里拿着把大勺子搅着一锅汤,林云照从空气里淡淡的香味中闻出来,萧明蔚正在煲的是他喜欢喝的玉米排骨汤。
五个月前,就在他们作下约定的第二天,萧明蔚就从自己家拿了枕头放到了林云照枕头的旁边,意思是他准备赖着不走了。
林云照也懒得跟他烦,要是不让他睡,谁知道这小疯狗还能闹出点什么别的。
在林云照的默许和纵容下,后来萧明蔚干脆往对门拎了个行李箱过来,里面都是他的生活用品和日常衣物,看着颇有要在这儿扎根的意思。
只是这样也就算了,林云照也不是不能忍,可萧明蔚仿佛占山为王,自作主张把林云照家的床单被罩全都换了,原本那套林云照刚换了还没两天呢,他问萧明蔚干嘛要换,对方给出的回答是:原本的四件套不是真丝的,他睡着不舒服。
真他妈惹到大少爷了。林云照在心里吐槽,他晚上睡觉都怕从床上滑下去。他怎么记得萧明蔚以前还没这么矫情呢?
后来林云照悟出来了,什么真丝四件套只是他的借口,萧明蔚的终极目的是把他林云照的家变成萧明蔚自己的家。
妈的,怎么不干脆往他床上撒泡尿呢?对于萧明蔚小狗圈地盘的行为,林云照也懒得管了,大冷天的,有人给他暖暖被窝也没什么不好。
厨房做的是开放式,萧明蔚听见林云照回来,从厨房里扭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低头继续搅他的汤。
这五个月,林云照感觉日子过得还是挺安生的,萧明蔚想重新让自己当他男朋友,那自己给他一个男朋友不就行了?爱不爱的,装一装不就行了么?反正也就一年。
而且萧明蔚的确把他伺候得特别好,林云照有时候装着装着都觉得自己别是真爱上他了。
林云照换好鞋进屋,把外套脱了搭在沙发上,然后就走进了厨房,双手环住了萧明蔚的腰。
而且,除去之前的种种,萧明蔚本身是一个……非常优质的恋爱对象,复合都复合了,享受一下对方的□□又怎么了呢?
萧明蔚身体僵了一下,然后继搅他的汤:“洗手。”
“你嫌我脏啊?”林云照说。
“洗好手准备吃饭。”萧明蔚说。
林云照不为所动,他的手在萧明蔚的腰上来回地摸。
假恋爱也是恋爱啊,有便宜不占那不王八蛋么。
萧明蔚穿了一件深灰色毛衣,纯羊绒的,手摸上去,除了能摸到衣服的软,还能摸到衣服下面肌肉的硬。
萧明蔚把肌肉练得比之前更漂亮了,也不知道是想勾引谁。他全身的线条都很完美,他把健身尺度把握得刚刚好,肌肉结实有型但是看着又不吓人。
萧明蔚本来个子就高,腿又长,脸就更别说了,□□和皮相都好看得让林云照无话可说,而且萧明蔚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虽平日里行事还算成熟,但他浑身上下又散发着令人无法忽视的青春气息。
这样完美得无可挑剔的男人,现在在林云照的家里,为他林云照洗手做羹汤。
林云照把手从萧明蔚毛衣下摆伸进去,由腹肌开始缓缓往上,手快要摸到胸的时候,萧明蔚终于无法保持镇定了,他把汤勺搁在锅边,整个人转过身来,林云照的手被他赶了出来。
林云照抬头看他:“不让我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