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乱了我的计划。
现在我的任务清单上又该加上“保护我孱弱的小舅舅”这一条了。
命苦这一块()
回到麻雀阁,我在楼下的中餐馆给他点了一碗米线。
老板非常善良地给他卧了个蛋。
赞德吃得很高兴。
我亲爱的小舅舅被宠成了无忧无虑的小王子,大概没吃过这个——
虽然我是我们家族的中餐脑袋,但我可以肯定我没给他吃过这个。
嗯……现在吃过了。
他低头喝汤的时候,几缕碎发垂下来搭在额前,被热汤的蒸汽一熏,看起来更像一只被雨淋湿的金毛犬。
我托着腮看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在伦敦,他也是这样跟在我后面,叫我的名字。
那时他的声音比现在清亮得多,像还没长好的果子。
现在他的声音沉了一些,但还是那个调调。
“赞德。”
“嗯?”他抬起头,嘴角沾了一点汤。
“下次直接来找我,别装流浪汉。哥谭不缺这个。”
他愣了,然后弯起眼睛:“好。”
我又想叹气了。
但我忍住了。
窗台上,麻雀们歪着脑袋往屋里看。
最小的那只冲我啾了一声。
[你又带回来一个要喂的?]
“嗯……”
[他和你一点都不像,你确定他是你舅舅吗?]
“非常确定。”我微笑,“这位女士,光靠八卦可填不饱肚子。我猜你的晚餐不会欣赏烧焦的吐司。”
[哦……好吧,艾维斯,我想你威胁到我了。]
“多谢。那么,劳驾麻雀小姐把嘴闭上,行吗?”
[小气。]
它们飞走了。
赞德戳了戳我的胳膊,用那双无辜的棕色眼睛看着我:“没事的,艾维,我不理它们就好。”
“行了,快吃你的。”我无聊地开始调试摄像机。
赞德确实和韦恩家的人不像。
我们大多拥有黑发和盛满魔力的蓝眼睛——薇薇安管那叫“巫女之瞳”,听起来像某种廉价洗发水的名字,但确实是我们家族的标志。
而他则是一头明亮的金发和小鹿一样无辜的棕色眼睛。
小时候我问过薇薇安这个问题。
她说是因为男丁不会继承巫女的血脉,赞德的眼睛是遗传爷爷的。
至于金发——薇薇安,也就是我妈妈,她也是金发。
所以这并不奇怪。
但赞德身体里微弱的魔力只能让他听懂一些小动物的话,也仅限于此了。
他不会施咒,不会预知,不会用眼神让不听话的茶壶自己回到杯垫上。
他就像一盏只亮了一瓦的灯泡,放在韦恩家这间挂满水晶吊灯的大厅里,你得凑很近才能感觉到那点温度。
我有点担心他会因为那只麻雀的话伤心。毕竟他在伦敦从来不会有人这么说。
伦敦的麻雀要礼貌得多——或者说,伦敦的麻雀大多都认识韦恩家的孩子。
“别听她瞎扯。”我把摄像机放下,尽量说得漫不经心。
“那只麻雀啊,是整个哥谭最爱嚼舌根的一位。上周她还说我‘头发活像被乌鸦踩烂的窝’,然后我晾了她三天没喂。第四天她叼了颗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纽扣搁在窗台上。”
赞德抬起头:“是道歉?”
“行贿。”我说,“而且还真管用了。那颗纽扣是枚古董,我查了一下,值四十镑。”
赞德张了张嘴,大概想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低下头继续吃米线。
我把摄像机装进包里。
“你还要出门?”他问。
“嗯。去东区。”
“干什么?”
“拍照。”我瞥了一眼窗外已经空了的窗台,“去拍只鸟。”
赞德沉默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他说:“我也去。”
“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简直就是个行走的绑架目标。在东区那种地方,你露面不出五分钟就会有人打电话来要赎金。”
“我继续扮流浪汉。”
“你那袋福南梅森的白吐司还塞在口袋里呢。”
赞德低头掏了掏,把那袋面包拿出来放在桌上,表情像在交出自己的犯罪工具。
“现在呢?”
我看着他那张即使穿着破外套也掩不住贵气的脸,看着那双“幼鹿”眼睛认认真真、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我感觉自己的额角在跳。
“……把面吃完。”我最终说,“然后我帮你把头发再弄乱些。真正的流浪汉可不会像我舅舅这样,连落魄都落魄得活像刚从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
赞德笑了。
那种笑让我觉得他今天就是特意来让我心软的。
而且他成功了。
——但成功不代表我会带他去东区。
我会把他打晕之后交给德林姨妈,而不是扔在我的沙发上
我真是太善良了。
我撇了眼赞德,他吃完后将纤细玉指规规矩矩摆放在修长腿上,还冲我乖巧地眨着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