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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贫穷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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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鸦山脚,冷风从半山腰呼啸而出,冻得人咬紧牙关,一下接一下打着冷战。

啪!

一个精瘦的男子扬起巴掌,毫不留情抡到另一个矮瘦少年肩膀上。

精瘦男子阿耿,瞪眼低斥:“你筛糠呢?大哥怎么说的?别乱动!”

矮瘦少年连忙忍住冷战。

打眼一瞧,这尚且算得上隐蔽的灌木间,与两人如出一辙瘦弱的还有十数人,十几二十多岁的,无一不骨瘦如柴,瘦得五花八门。

冷不丁看到其间混着一体量高大、身材精壮的汉子,属实吸睛得紧。

“大哥你放心,我看得明明白白的,他们人不多,拢共就五个家丁,绝对不是弟兄们的对手!”矮瘦少年峰子一张口,呼吸立时冷成一阵雾气,不由抱怨:“这居州不是说很南边吗?冷死了。”

被称为大哥的沈川,也就是这一行人里唯一身强体壮的汉子,耷拉着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看信誓旦旦的峰子,又看看其余穷凶极饿的小弟,少顷,默默收回目光,不发一言。

饿,没那力气说话。

他已经整整八年没经历过这种饿到反胃的感受了,没想到一次穿越,待遇断崖式下坠、跌至谷底!

沈川苦着脸,从没这么想念末世过,末世虽然凶险,但他是基地首屈一指的木系异能者,平时打打怪、种种地,就能过得十分滋润,至少是吃喝不愁的。

奈何自他在末世身亡、在这旮旯醒来后,一双双眼睛跟激光一样盯着他,嗷嗷待哺的。一问,他成了土匪头子,看服饰还是古代背景,且正在官道边埋伏,打算干落草的第一票。

也行吧,土匪头头,很新奇的体验,好好干也能做出名堂来……就是小弟们看起来不是很靠谱。

蹲守没多久,打劫目标出现:五个家丁押运着一辆马车,马车上塞满粮袋,一个个鼓鼓囊囊的都是粮食。

小弟们望着这一整车粮食,一张张冻得乌青的脸红润起来,激动地互相使眼色,彼此眼中的兴奋和蠢蠢欲动遮都遮不住。

“来了来了!”

“好多粮食!”

“大哥等着,看我震慑他们!”

“呔!”

等不及粮车靠近,阿耿几下蹿出身,雄赳赳气昂昂往官道一站,与五个家丁打了个照面。

阿耿:“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沈川:“……”就没有新鲜词吗?

小弟们紧随其后,凶神恶煞冲了出去。

阿耿不忘将山寨名头打出去:“你们是哪家的?没听过我老鸦山的名头?道上的规矩懂——你大爷!”

——话说一半,只觉屁股遭受一记重击,整个人控制不住往前扑腾几步,好悬没给对面行个大礼。

阿耿才站稳,倏地转头,怒视罪魁祸首:峰子。

原来是峰子冲太急,一个滑铲摔了一跟头,好巧不巧一脚踹阿耿屁股上,在上面留下一个漆黑的脚印。

沈川扶额,这也太不靠谱了吧!这十几人真能劫成功?

问题很快有了答案:只见阿耿愤愤瞪了峰子一眼,终于动手了,然后……被打劫的家丁们一抡膀子,邦邦两下,阿耿当即被干翻在地,丝毫没有还手之力。

见状,众小弟一拥而上,手脚并用、毫无章法,然而不过片刻,就被打得落荒而逃。

沈川:“……牛逼。”他到底在期待什么?

没眼看,就这还做土匪?打家劫舍劫富济贫?啧,还不如村口的小混混呢,还好没跟着他们一起冲,不然脸得丢到天上去。

大获全胜的家丁深谙穷寇莫追的道理,猖狂笑了几声,赶着马车走了。等他们走得不见人影,没有回来的迹象,阿耿才又带着人鬼鬼祟祟绕了回来。

“大哥,这回是我们大意了,下一票,下一票肯定开张!咳咳!”阿耿顶着满脸淤青,保证似的往胸口一拍,没收住力,拍得自己咳嗽不止。

“就是就是,大哥你看着吧,我们指定行!”其余人连连点头附和,眼巴巴望着沈川,又羞愧又满心壮志。

沉默一瞬,沈川看着阿耿,幽幽道:“……鼻血要进嘴了。”

阿耿抬袖子一揩,脸上顿时横拉开两道鼻血,他却没察觉,看看袖子,咧着嘴笑了:“嗨呀,嘴皮子都给我冻麻了,没感觉出来哈哈!”

沈川长呼一口气,抬眼望苍天,这突如其来的语塞,不亚于一记重锤。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他真的很饿,饿得烧心,深刻怀疑就是原身饿死了他才穿进这具尸体里的。如果再不吃饭,他恐怕不得不再穿一次。

“对对对,天晚了,先回寨子吃饭!”

“吃完再继续!”

一行人连忙簇拥着沈川往山里走,边走还边计划着下一票要如何如何筹备,要哪般哪般动手,然后畅想得手后要怎样怎样大鱼大肉。

沈川跟在后面,心绪复杂地抿着嘴,不搭话。疑似痴人说梦呢。

沈川傻眼了,这就是你们说的寨子?!那枯树枝搭起来、高度不到人肩膀、乱七八糟四处坐落的木棚,是寨子?!既不能防风遮雨,又不能阻挡飞禽走兽,不知道能起什么作用的,寨子?!

还有那几个,佝偻着腰背,拄着拐杖还颤颤巍巍的老翁老妇,也是土匪?

这古代当土匪的门槛这么低的吗?不对,这确定是落草为寇不是石壕吏之土匪抓壮丁?难不成抡着拐杖打家劫舍吗……画面过于逆天,沈川不敢想。

或许是沈川神色过于精彩,阿耿顶着两杠鼻血冒头,“大哥别灰心,虽然咱刚安营扎寨,还没来得及打出老鸦山的名气,但有大哥和二哥三哥的带领,不出几年,弟兄们指定能称霸居州!”

也不知道阿耿脑补了什么,总之与他的雄心壮志相比,沈川只觉心梗,心梗之余又语塞不已,如鲠在喉。

从一行人滔滔不绝的豪言壮语中,沈川艰难拼凑出当前处境:

他们脚下是居州地界的一座荒山,老鸦山,而老鸦山众人并不是居州人士,而是沈川这副身体的原主人,从居州以北的各个州府县“拔刀相助”救下来,然后跟着沈川,一路来到居州,并决定在居州落草为寇的。

除了沈川外,山寨还有一个二当家一个三当家,目前都不在寨子里。

更难绷的是,今天是落草为寇的第三天,一寨子人毫无进项,都在坐吃山空。

沈川:“……”饿,好饿。

等端到晚饭,沈川的天,终于还是塌了!

他手里端着的哪里是碗,分明是、是一个由阴干荷叶卷成的……卷,里面装着稀得和清汤无异的粥水。条件竟然艰苦到连个碗也没有的地步吗……

“怎么了大哥?喝呀!”

蹲在一旁的阿耿见沈川半晌没有动作,咕噜下一口滚烫的粥水,龇牙咧嘴地催促沈川。

见阿耿喝得香喷喷的,沈川若无其事收回视线,毫不怀疑但凡喝慢一口,这荷叶卷就能散给他看。

认命地吹吹粥喝下一口,还行,好歹还尝得出米香,总比饿肚子强。饶是如此,心里也不得不感慨,他在末世的时候都没过过这么苦的日子。

一碗稀粥喝完,身体暖和不少,沈川俨然下定了决心,这土匪是万万不能当的,得走,不,得跑!

在末世混了八年,他没什么节操道德,对于当土匪打家劫舍过日子没有心理负担,可问题是他更喜欢一个人干,而且这些土匪小弟真不行啊,一个个都是战五渣,瘦鸡似的,还有那智商堪忧的样子、一帮子老弱妇孺……

嘶,不好活,真不好活。

不过占了人家身体,却要抛下人家小弟远走高飞,属实不太道德啊,难道……留下?

正沉思着,阿耿胳膊肘怼了怼沈川。

“干嘛?”

阿耿一咧嘴:“大哥我给你洗碗。”脸上的两杠鼻血都消了不少,殷勤地望着沈川。而不远处慢了一步的峰子,颇有些恨恨地瞪着他。

啧,动摇了,其实这些小弟还不错来着。沈川愁眉苦脸地把荷叶递给阿耿。

阿耿笑得更开心了,“放心吧大哥,我心细得不亚于哥儿、姐,绝不会给你洗破了,夜里往身上一盖,一丝风都不叫它跑进来!”

沈川胡乱点着头,忽然意识到什么,猛地顿住,连奇怪的哥儿姐也没注意到,径直问:“盖?”

意思是这荷叶当了碗还要当铺盖?!

“昂!”阿耿不觉得有问题,“盖肚脐眼上挡挡风,免得着凉,明儿个洗洗,再叠一叠,又可以当碗用,方便得很。”

方便个屁方便,沈川已经不知是今天第几次无言以对了。

一言难尽地瞧着阿耿走向溪边洗碗,那个才松动分毫的念头前所未有得坚定:跑,必须得跑,今晚就跑!

是夜,老鸦山静谧得吓人,只偶尔传来几声朦胧鸟鸣,间或夹杂着冷风吹动树木枝丫的簌簌声。

沈川在那潦草的棚子里睁开眼,移开阿耿压在他身上的腿,把荷叶往阿耿身上一扔,就离开了棚子。火炉一样的热源消失,没一会儿阿耿就冷得蜷缩起身子,仍旧睡得死沉,丝毫没察觉身边少了一个人。

沈川四下扫一眼,便提脚离开,身影在夜色中如同鬼魅,无声无息,连正猎食的猫头鹰也未曾惊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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