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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第 9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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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前, 家中派出去的商队陆陆续续返回,他们要赶在过年前,把最后一批货送至江南就能休息了。

齐伯父的幺子齐三达也回来了, 他现如今在商队里担任管事,主要负责押送货物。

自去年分完家后, 他和媳妇李氏自立门户, 随后又在温以菱这边得了差事, 如今手头可是宽裕了不少。不仅重新加建了砖瓦房, 还置办了许多新家具。

只是他一年到头,有大半时间都在外面,风餐露宿也就罢了, 最重要的是和家里人聚少离多。

虽有诸多不好, 但商队中觊觎这个位置的人可不少。要不是因为和堂哥的那层亲戚关系, 这件肥差还真不一定能落到他的头上来。

商队中全是些身强体壮的小伙子,这是温以菱特地命人去精挑细选的, 毕竟是要在外面走南闯北, 身体不好可不行。

也亏得她给钱大方,每次商队招人, 消息一放出去, 村口就会排上一长溜的队伍。来的都是些十里八乡的年轻小伙子, 也都知道齐家的眼光高得很。

那几日,村口的场景尤其壮观,甚至还有媒婆过来提前蹲守,一旦看到有不错的年轻人,便会上前问上一句婚配与否。

往常商队回来,村口都会有人接应。存放货物的仓房就设在后山的山脚处,离村口相隔不远, 齐三达一进村,就连忙指挥下面的人先去卸货。

商队里的小伙子大都是本地人,只等把东西搬到仓房后,就能各回各家了,所以此时干起活来格外卖力。

齐三达的媳妇李氏正在家中做饭,听闻齐三达回来了,急忙去喊了公公婆婆,又把仅八个月大的儿子抱上,一起往村口走。

一家人在山脚碰了面,只是齐三达刚和他们说上几句话,前面便又有人招呼他过去了。

齐伯母只得让他先去做事。

齐三达一边答应着,一边将刚抱上的儿子递给自家媳妇,这才小跑着到前面去看看情况。

齐伯母打量着儿子远去的背影,眼里皆是心疼:“三郎瘦了不少,想来是在外面遭了大罪了……”

齐伯父摇了摇头:“我看着倒是壮实了,就是黑了许多。”

齐伯母瞪眼:“你这什么眼神?咱儿子去的时候,哪有现在这么瘦!”

李氏的注意力全在数月未见的夫君身上,丝毫未察觉到公婆之间的争吵,只小声喃喃道:“夫君这一路上怕是吃不好也喝不好,我得回去多做几个好菜。”

齐伯母立马附和着:“对!正好家里那只老母鸡好几天不下蛋了,今天趁着三郎回来,干脆宰了。”

李氏点头称是,回去的路上,还在和婆婆商量今晚上要添什么菜式。

齐伯父回家帮不上什么忙,干脆抱着只会傻笑的小孙子去后山那边,继续看齐三达做事。

他的三个儿子都已分家,但李氏这个儿媳妇依旧和他们住在一处。毕竟齐三达出门在外,李氏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也不方便。

齐大忠现如今依旧住在县里,不常回来。值得一提的是,齐二坚继上次落榜后,又读了一年书,可惜依旧未得到什么好结果。

齐伯母已经不愿再继续支持,只是还得再给他找条赚钱的营生。她想着齐三达现如今在商队里也站稳脚跟了,便打算让他带着齐二坚跑上一趟。

她作为母亲,最是清楚齐二坚的脾性,基本是啥都不会,跟着齐三达,好歹也有个照应。

谁知齐二坚尤不死心,见爹娘决意不再给他银两后,竟然偷偷把自己刚分到的几亩良田给卖了。随后又四处搜罗家中值钱的家当,除了把齐伯母藏在衣柜里的散碎银两拿走,就连弟媳李氏陪嫁的一对银耳环都没放过。

他拿到东西,一句话都没留,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了。而在此之前,作为妻子的二堂嫂毫无察觉。

只是他这一走,完全没给自己的妻女留活路,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就连素日木讷老实的二堂嫂也不堪忍受。当天夜里,便带着大丫回了娘家。

齐家自是理亏,次日备上大礼,上门赔罪。

只是二堂嫂并未露面,是她几个亲兄弟出的面,可齐二坚已经跑了,二堂嫂就算回了齐家又能如何。

齐家明白,二堂嫂这是打算改嫁了,但大丫到底还是齐家的孩子,无论如何,都得带回去。

二堂嫂的几个兄弟也想着自家妹子带着个孩子改嫁,也有诸多不便,便做主让齐家赔上一笔钱。

只是那时齐伯父手上所有的银两都被齐二坚给顺走了,赔的这笔钱还是从齐延手上借的。

给完钱后,齐伯父便代替齐二坚在文书上画了押,自此以后,二堂嫂和齐家就再无干系了。

大丫被接回齐家后,大哥齐大忠才从镇上赶了回来。他已经从信中得知家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除了一开始的愤愤,现如今也归于平静了。

把家中的事情处理完毕后,他便把大丫带去了县里,正好大丫的年纪和他两个最小的孩子相仿,多少也能作个伴。

至于齐二坚,村里倒是有人说在哪里看见他了。只是齐家父母对他太过失望,也没再特意去打听他的消息,就当是没生过这个儿子。

————

齐三达这一忙活,就直接忙到了天黑。

那些住得近的,都已经各自回了家,至于那些离得远一些的,只能先在山脚的宿舍住上一宿,等明早天亮了再走。

齐三达因为要忙交接事宜,所以走得比较晚,出仓房时,就见李氏正打着灯笼在外面等他。

夫妻俩婚后感情很好,许久未见,也不显得生疏。到家时,一桌子的菜都没人动过。

齐三达见状,赶紧招呼大家开饭。

他如今在外奔波,见识广了不少,每次回来,都要和家人聊起在路上的见闻。

齐伯母和李氏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了,自是十分捧场。

正巧,齐三达在回程时,在茶馆听闻了一件奇事。

据说好几年前,南边有一位世家公子,生得风流倜傥,又是家中独子,从小就备受宠爱。只可惜外出时,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伤势极重。大夫看了,说是被马脚踩到了腰骨,以后恐怕得瘫痪在床。

那公子的家人一听,自然是急了,四处求医问药,后来又备费周折地请来皇城中的太医诊治,却依旧无法下床。

虽未治好,但也并非全无收获,那太医见多识广,给他们指了条明路。

在蛮夷之地,有一大夫极其擅长整骨,几剂药下去,便能下地行走。

听到这里,齐伯父表情越发严肃,不禁放下饭碗,问:“要真有此等神医,那延儿的腿岂不是也有救了?”

齐三达道:“我原也是这样想的,只是那大夫又哪里是能轻易请动的?我听人说,蛮夷之地里的人都极其排外,脾性也古怪得很。那公子的家仆提前准备了黄金万两,谁知竟连大夫的面都没见到。”

“这是为何?”齐伯父问。

齐三达答:“那大夫说要想见他,首先得备上一支天山上的雪莲。”

齐伯母一脸诧色:“光是见他,就得花上一支雪莲,等到治病时,又得用上多少宝贝?”

齐三达颔首:“正是这个理,世家千辛万苦地送上雪莲后,那大夫又点名要鹿茸、人参、冬虫夏草等等。对了,还有那个叫什么辟寒犀的,我听都没听过的宝物,说是一对能够去除寒气的犀牛角。”

齐伯母啧啧称奇:“这可真够琐碎的,而且这么多宝贝,又哪里凑得齐?”

齐三达道:“也亏得那公子家中有些家底,很快便派人出去寻了,过了大半年,才把东西全部备齐。这次,那大夫总算出了面。”

“那后来治好了没有?”齐伯父最关心的就是这件事。

齐三达点头:“奇就奇在这了,那大夫摸了摸公子的腰骨,然后在后腰处敷上了膏药。那膏药里也不知放了什么东西,整个屋子都散发着一股恶臭。那时还有人议论,是不是被人骗了。”

“谁知过了几日,那公子就渐渐能起身了。前两年还听说那公子生了两个大胖小子。这事情,他们当地人都知道,都说怪得很。”

齐伯父再坐不住,当即起身,朝桌上的其他人道:“这事情我得去和你堂哥讲一声。”

“这么晚了,明天再去吧。”齐伯母劝道,“再说这大夫名堂这么多,别让齐延他们到时空欢喜一场。”

齐伯父倒是很有主意:“不怕治病的法子磨人,起码要有个念想。”

齐三达闻言,也忙放下筷子,跟着起身:“爹,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齐伯父觉得此事让齐三达来说更好,当即应了下来。

李氏倒是很有眼力,一听这话,赶紧去把灯笼拿了过来。

父子俩拿上灯笼,也不拖沓,径直往齐延那走。

齐延的腿疾,都算得上是齐伯父的一桩心病了。最让人担心的是,齐延成婚这些年,温以菱的肚子是一点动静都没有。不免让他怀疑,齐延是不是还伤到了什么其他的地方。

他会有这样的想法,也是因为村子里常有人议论,他听得多了,自然也就把此事给渐渐放在了心上。

开春时,齐伯母还特意到温以菱面前旁敲侧击过,只是当时对方只顾着傻乐呵,似是没听懂她话里的意思,所以这事就一直这么不明不白的。

至于事情究竟如何,恐怕除了两位当事人,没人知道。

温以菱可不知道齐伯父马上就要找上门了,他们家晚饭吃得比较早,现在这个时候,已经在床上歇下了。

齐延倒是还没睡,眼看齐蒙就要离开,他的事情可是多了不少。

伯父上门时,温以菱睡得正沉,齐延也没出声,自个去见的客。

齐伯父一坐下,就赶紧说明自己的来意。

这消息本就是齐延放出去的,现如今自是不意外。

不过……

想到齐蒙脱身的法子,还是不给热心的伯父添堵了。

齐延思忖了一瞬,才道:“伯父,这事我已经知晓。”

齐三达一听,便误以为是有人先他们一步,提前把消息告诉了齐延。

齐伯父表情关切,问:“那你现如今是什么想法?”

齐延说道:“这两年,家里也赚了不少钱。只是那辟寒犀太过稀奇,我和菱儿的意思是,先筹集一支队伍到丛林里碰碰运气。要是能找到便好,找不到也就别白费后面的心思了。”

齐伯父见他们夫妻两个已经商量好了,心下大定。又夸赞了几句温以菱,毕竟家里现如今赚钱的是她。这一治起病来,又花心思又花钱的,她没有意见那是最好了。

————

次日,齐延便放话出去,有意召集一支全是练家子的队伍。

商队里有许多人听说过那件奇事,心思活泛的,此时已经将两件事情联系在了一起。

当天下午,齐延打算治病的消息便不胫而走。只是一打听,才知道要想治疗腿疾,需要花费那么多的工夫。

鹿茸人参什么的,虽说名贵,但好歹也是听过的。唯独那辟寒犀,从未听人提起过,也不知道究竟是圆是扁?

大家心里都犯嘀咕,这世上究竟有没有这么个玩意?

虽说如此,但寻找辟寒犀的队伍还是很快就筹集好了,最让大家意外的是,齐蒙也在此列。

不过仔细想想,齐蒙和他大哥的关系一直就很好,现如今为了大哥的病,挺身而出也在情理之中。

队伍简单在东齐村休整了两日,便准备出发了。

温以菱明白,齐蒙这一去,也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又考虑到他去的地方到底不是什么好地方,虽说是在军营中,但难免会有意外。

温以菱左思右想,还是打算给他准备些防身的东西。

她现如今已经很少打开商城了,毕竟里面的物品太过超前,功能再好,她也不敢轻易拿出来使用。

现在齐蒙即将远行,她赶紧在里面仔细淘一淘,看看有没有什么能给齐蒙派上用场的。

最后,在齐蒙临出发前的一天晚上,她送了一件刀枪不入的防弹衣。因为材质极其轻薄,就算贴身穿在身上,也不碍什么事。外表她提前处理过,里里外外全部刷成金黄色,在齐蒙面前,称它为金丝甲。

金丝甲,齐蒙是听说过的,茶馆里的说书人也常提起这样的宝物。

齐蒙拿到东西,倒也没多想,只顾着摇头拒绝,说此等珍宝,应该让嫂子自己留着防身。

直到温以菱强迫性地逼他收下,此事才算完。

另外温以菱还备了一瓶可解百毒的药剂,她依旧是压缩成一颗小小的药丸,好让齐蒙能够随身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温以菱自觉自己已经把能预想到的坏情况都想到了,至于之后,就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那天夜里,家里做了一大桌子的菜给齐蒙送行,齐渺渺浑然不觉,高高兴兴地吃了团圆饭。

饭后,齐蒙跟着齐延进了书房,许久都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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