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过了男权的甜头,他们自然而然地认同了男权那套强盗逻辑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当一个社会绝大部分的男性,都对抢夺欺压他人抱着支持认同的心态,对贪污霸凌不反对不阻止,还有相当一部分男性加入恶行,成为主谋的爪牙帮凶,为他们打下手、跑腿、背锅,期望能借此分得一些好处。
那么权力高层贱货们的贪污大计就能顺利、长远、安全地实施下去了。
即使这样间接损害了普通男性的利益,但少的是公共资财,看不见摸不着的,每个人都少了,很多男性对此并不敏感,反而自己抢来的贪来的,是切切实实握在自己手里、独属于自己的。
有些还会安慰自己弱肉强食嘛,正常。
大多普通男性怨恨的不是男权逻辑和以权谋私、以强凌弱的行为,他们怨恨的是自己没有以权谋私、以强凌弱的机会。
他们不憎恨贪官,他们渴望成为贪官。
他们不憎恨特权,他们渴望拥有特权。
而这,正是贱货们的目的。
即便国家开展反腐行动,严查贪官,打掉一大批腐败分子,但只要男权思想仍然根植在大部分男人脑中,那么补位的男官员一旦任职,有了权力有了机会,也会自动转化成新的贪官。
贱货们的贪污大计没多大影响。
男权之风不禁,贪腐之风不止。
男权之毒不除,霸凌之毒不绝。
至此,贱货们对家暴的态度,及各个层面上对女性的打压用意足够明了了。
纵容男人在家行恶,是给自己对国行恶的大业铺路搭桥,
纵容男人凌虐女人,是给自己凌虐大众的宏图摇旗呐喊。
从立法执法到司法,女性被全方位置于男性的魔爪下,作为牺牲品去激发男性的原始恶欲,由此聚拢起了庞大的男权犯罪集团。
这才是家暴问题如此普遍而严重、久久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真相。
任何冠冕堂皇的说辞,都是为了掩盖幕布下的私心。
任何故弄玄虚的借口,都是为愚弄大众使的障眼法。
他们并非不能管,他们只是不想管,有意不去管。
这些法律败类鼠类和贱货们,执掌法律大权,职位肩负惩恶扶弱、维护公正的使命,对于被家暴的受害女性们,
有能力去帮助她们,
有责任去帮助她们,
本应该去帮助她们,
可是没有。
这些法律败类鼠类和贱货们,亲手将受害女性推回罪犯手上,
他们明知受害人面临的处境和威胁,明知暴力的危害后果,却放任了结果的发生,丝毫不在乎女性被家暴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施暴虐待。
这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
每一个在办案中对受害女性袖手旁观、偏袒家暴犯、致使女性之后重伤死亡的执法司法人,及制定相关法律的所有立法人,都是这场大型犯罪的共犯!
纵使国家想解决家暴问题,三令五申宣传不要家暴、家暴违法,但仅仅呼吁重视是不够的,仅仅考虑保护受害人也是不够的,仅仅对家暴犯告诫拘留也是不够的。
必须降低入刑标准,修改法律,重判家暴犯,该入狱的入狱,许女性离婚自由,并对司法执法人的懈怠推脱不作为和滥用职权包庇家暴犯的行为严惩。
铲除男权思想,提高女性地位,保障女性各方面的权益才是解决暴力、贪腐乃至所有犯罪的根本之道。
然而高层有贱货们暗中操纵,公职群体中存在大量法律败类鼠类,男权毒瘤与国家机构相缠相生,真正的改革举步维艰。
要彻底断绝这场男权集体式共谋,对女性犯下的滔天大罪,
指望男权毒瘤自己做出改变是不现实的,需要更多的女性去站到重要位置上,去执掌可以改变事态的权力,去拿回女性被亏欠的公道。
令人安慰的是,不利局面正在好转,现今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女性担任中高级公职,逐渐走上权力舞台。
像贺英一样的女法官及女一把手,不再是偶然现象。
女性执权者整体上比男性执权者有更少的男权思想,这意味着
比起成天想着弄权勾结、假公济私的男官员,她们贪赃枉法的可能性更小,更清廉。
比起整天想着享受权力、显摆官威的男官员,她们恃权霸凌的可能性更小,更友善。
女性有抚育孩子爱护孩子管教孩子的天然本能,比男官员更能做到对治下的百姓爱民如子,更尽责。
女性的雄性激素更少,比好斗易怒、攻击性强欲望强野心多的男性来说,情绪更稳定,更理性。
治大国如理小家,大半男人到家一躺啥也不干还乱丢东西,而女性能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做事更认真,更周全。
无论办案还是政务都必须实事求是,大半男人虚荣自负、好大喜功、不接受质疑、觉得自己永远没错,而女性更能看到自身及事件的问题,更能接受他人的观点,更客观。
过往经历、家庭环境和社会风气潜移默化塑造着一个人的认知和思维方式,影响着一个人的观念和立场倾向。
女性长期处在弱势地位,比起男人自动代入作恶的‘强者’角色考虑问题,她们更能体会弱势群体的困境,更公正。
女性要在满是偏见和私欲,男人主场的体制中晋升,需要面临的阻碍和困难是男性的数倍,需要做出的实绩和成果也必须比男性亮眼数倍,
才能让所有人都不得不心服口服,无话可说,无刺可挑,她们有更突出的才能,更强劲的实力,更能干。
未来,等这样一批能力品格远超男性的女执权者们走到国家的权力中枢,那一定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兰珝有预感:
这一天的到来,不会太远。
“在想些什么?”时湛出声问。
兰珝回过神来:“很多很多”
她俯身逼近时湛,眉头微蹙:“你说,有些男人为什么那么坏?”
“太坏了!”兰珝气得揪起时湛的衣领。
椅子里的时湛露出一个不自然的微笑:“兰小姐,你似乎把我当犯人了。”
“你也不无辜。”兰珝松开时湛直起身:“你明知道真实原因是什么,还拿前面那些假话来诓我!”
时湛见兰珝神色不对,连忙站起,握住她双肩郑重道:
“是我的错,我不该糊弄你,我不愿让你知道我从事的本应崇高的法律行业,有如此丑恶不堪的一面,
是我为了维持在你眼中光鲜亮丽的法律精英形象,为了维护包括我在内的男性群体的良好形象,对你撒谎了。
对不起。”
兰珝深呼吸,平复心绪:“看在你还算坦白的份上,我暂且原谅你。”
时湛如释重负:“兰小姐雅量。”
兰珝转身走到落地窗面前,望着楼下的车流如织:
“依我的想法,家庭暴力不能按虐待罪论,太轻了,虐待致死顶多七年,实在荒谬至极,应该把虐待罪直接取消。”
时湛跟着兰珝走到落地窗前,与兰珝并肩而立:“那以什么罪名论处合适呢?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兰珝顿了顿,思索一番:
“为什么犯罪的主观心态只能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我觉得还应该加上一个凌虐。
家暴就是凌虐犯,长期家庭暴力致人受伤或死亡的,成立凌虐伤害罪和凌虐杀人罪,判处比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更重的刑罚。”
在凌虐心态下,罪犯从折磨、虐待、羞辱他人中获得心理满足,或者通过不断恐吓、欺凌、施暴,来强迫别人做某事,借此索取利益及实现其他目的。
凌虐型犯罪通常具有长期持续、频繁多次的特征,受害人处于特定的环境,不能立马逃离施暴者,处于武力权力不对等的弱势地位,难以反抗,只能被动接受暴力。
凌虐犯可能并不是冲着致对方重伤或死亡的结果去的,他们享受过程,心理邪恶变态,
或意在压榨对方价值,强夺对方利益,像个仆隶主,用霸凌确定等级,用等级实施劫掠。
受害人不仅承受着身体上的伤痛,还承受着长期且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多出现抑郁、自杀、精神奔溃倾向。
凌虐犯不要求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无论对结果的发生是‘不小心’‘失手’还是‘无所谓’‘不在乎’‘有意’,
只要之前存在反复多次的凌虐行为,
在凌虐过程中造成受害人受伤的,及因凌虐行为致使对方之后伤残或精神失常的,成立凌虐伤害罪,刑罚设置应比故意伤害罪更重。
在凌虐过程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及因凌虐行为致使对方之后重伤不治身亡或自杀的,成立凌虐杀人罪,死刑。
家庭暴力便是一个典型的凌虐犯罪。
殴打、谩骂、威胁、冻饿、经济控制、性暴力、社交孤立、集体霸凌、公众场合扒衣服羞辱…
哪个方式不残忍,且通常是叠加出现,受害人承受以年计的漫长摧残,比故意犯性质恶劣百倍。
时湛细细思索:“凌虐犯?”
对呀,不一定非要在故意和过失中选一个,完全可以再添一个凌虐。
他的思维局限在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上。
犯罪主观心态分故意和过失两种,书上是这么说的,教授是这么教的,他也是这么学的,于是自动奉为真理,全盘遵信。
可只分两种真的适合所有情形吗?真的正确吗?
他从来没有思考过,或者说,他从来没有想过去质疑。
如果增加凌虐,那么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社会黑恶势力暴力这类持续性犯罪就能得到更合理的定罪判刑。
丈夫家暴妻子成习,虽然他指着妻子洗衣做饭伺候他不想让她死,但打得兴起,下手重了,‘疏忽大意’失手将妻子打成重伤,或‘过于自信’觉得揍几下没事,进而将妻子打成重伤,随后妻子重伤难治,身亡。
即可成立凌虐杀人罪。
校园里几个学生纠集在一起,经常霸凌某个同学,虽然他们并不想闹出大动静,因为对方一旦出现大伤亡,自己也会被追究责任,被找家长、退学、判刑之类,
他们单纯只想从欺凌他人中获得乐趣,结果在推搡辱骂一片混乱中,不知谁‘不小心’将对方推下楼梯,摔骨折了。
这属于凌虐行为,此时不必考虑对方是否出于‘过失’心态,也不必细究到底是其中哪个霸凌者做出‘推’这个动作的,所有参与霸凌的人,皆成立凌虐伤害罪。
村霸、市霸、路霸、街头三五成群的混混,经常一群人到别人家里、摊位、商铺骚扰滋事,或路上围堵住别人强行‘问候’,收取‘保护费’,威逼别人做某事,
虽然他们并不想搞出大事,弄出人命,只想抢夺点利益,但在恐吓别人就范中,拿棍子砸东西想给对方点‘颜色’看,结果‘失了准头’‘不小心’挥到对方头上了,造成对方死亡。
现场的所有霸凌者,均成立凌虐杀人罪。
拐卖、绑架囚禁、强迫劳动等这类存在长期凌虐行为的,亦可判凌虐罪与其他罪并罚。
在霸凌、虐待他人的过程中,‘无意’造成他人伤亡,以过失犯追究其很轻的刑事责任显然不合理,亦不公正,定为凌虐犯可以很好弥补这一点。
“完全可行!”时湛拉住兰珝胳膊,激动道:“我怎么没想到?兰珝,你直接修改了犯罪构成体系,刑法的核心,堪称法律界泰斗!”
“不,你比那些法律泰斗更厉害!”时湛情难自控,一把抱住兰珝原地转了一大圈:“你创造了新的犯罪成立规则!”
见时湛如此激动,兰珝的悲愤情绪倒是少了很多,有点不好意思:“真的可行?”
时湛放下兰珝,重重点头:
“真的,不仅家庭暴力适用,校园暴力和黑恶势力暴力同样适用,一旦多人霸凌造成受害人伤亡,以共犯追究所有施暴者责任。
另外为更好保护受害人,我觉凌虐中的正当防卫也可以适当放宽标准。
在凌虐犯与受害人距离相近,有极高凌虐可能性的环境里,受害人提前防卫造成凌虐犯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校园里几个霸凌者将受害人逼至墙角,
几个黯社会人提着棍棒闯入别人家里,
一群混子恶霸在街上将别人团团围住,
可以预见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侵害行为,不必等对方动手再防卫。
家暴丈夫回到家中,与妻子同处一个小空间,随时可能因看什么不顺眼对妻子施暴,
此时侵害行为或许不是立即发生,但两人空间固定距离过近,高概率在将来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施暴者近距离出现,本身对受害人就是一种隐形的威胁和精神压迫,
只要两人同在家里,这个凌虐常发的小空间,妻子便可以开始正当防卫,致家暴犯伤亡的,不负任何责任。
这样可以有效遏制凌虐犯的犯罪意图,减少犯罪。
大多凌虐犯无非仗着,小小欺凌一下虐待一下没什么后果,才会持续作恶。
法律不管,受害人即使告他,大多情况也定不了他的罪,顶多拘留,小意思了。
如果凌虐犯知道自己欺凌他人,很可能被对方正当反杀,丢掉性命,他们还敢肆无忌惮地欺凌他人吗?
如果凌虐犯知道在参与团伙霸凌时,受害人出现任何伤亡,自己都逃不了干系,还会心怀侥幸地认为自己只是小喽啰,并非主谋,出了事也怪不得自己头上,进而随意地参与团伙霸凌吗?
如果受害人知道自己可以反击,且不必为此承担不利后果,还会默默忍受长久的凌虐,备受折辱也不敢反抗吗?
正当防卫,是法律对受害人的保护,亦是法律对犯罪人的威慑。
定为共犯,能有效抑制犯罪团伙的形成,亦能有效抑制犯罪行为的实施。
许多霸凌者的胆子,是靠着人多势众堆起来的。
相信很多潜在的凌虐犯,会因惜命有所顾忌而收敛行为,成为一个守法公民。
相信很多未被发现的受害者,会因法律给予的承诺,而生出与恶行对抗的勇气。
社会上那些因防卫‘过当’被判刑,违反大众正义感和道德观,引起巨大舆论争议的案子,
一个恶人习惯性霸凌别人,受害人在避免自己被欺辱的反抗中伤到恶人,还要去坐牢,
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也有了更合理的处理方式。
在这类案件中,
法律不惩罚霸凌人却惩罚反抗人,
法律不追究引发冲突之恶因,却追究被迫应对之后果,
法律不关注受害人此前长期持续被侵害的情形,却关注施暴者在作恶途中一时被对方伤到的状况,
恶人行霸凌之事时,法律坐视不理,被欺负的人只能自己反抗,结果这时法律却跳出来指责被欺负的人,防卫‘过当’了,不能伤害恶人,必须定罪判刑,更有甚者,还要安上故意杀人的罪名,
允许霸凌,却不允许反击,
允许欺压,却不允许反抗,
不问对错,首先保护某些特定群体,
不查前情,一概以伤情论双方责任,
这种匪夷所思的规则,
也会彻底成为过去。
至于家暴的丈夫,如果害怕睡梦中被突然来一刀,在妻子的正当防卫中没命,大可以离婚呀,
离了婚,双方不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脱离凌虐环境,正当防卫自然无法轻易启动。
允许妻子在家中及时防卫,可以大大增加家暴犯同意离婚,放受害人离开的意愿。
以前,家庭是罪犯可以肆意施暴的庇护所,多少凌虐犯以家庭矛盾为由逃脱法律制裁。
以后,家庭会成为女性孩子等弱势群体的安全屋,法律给了受害人一张名为正当防卫的保护符,让受害人能够在受侵害时勇敢斩断罪恶,捍卫自己的权益。
凌虐犯这些人渣,死了没什么可惜,对社会有益无害。
时湛注视着兰珝笑意融融:“意思是,女性在家里任何时候的反击都属于正当防卫。”
他心里默默补了一句:
防卫时最好将家暴犯一击毙命,永绝后患。
但这话不能对兰珝说,显得太冷酷,她大约不喜欢。
兰珝听后拍手称赞:“太好了,让家暴犯们也尝尝受害人遭受的精神痛苦,那种时时刻刻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恐惧吧。”
“呀”兰珝拉住时湛手臂,很快想到:“如此一来,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婚姻的就是那些家暴男了,无数女性将会因此摆脱家暴男,重获自由、安全和新生。”
“嗯,是这样。”时湛微微倾身,望向兰珝的目光柔情而深沉:“我们新一代的法律泰斗,兰小姐,心情有没有好一点呢?”
兰珝顿时笑容盛开,灿烂如花:“有,你的提议同样非常棒。时湛,多谢。”
时湛一脸惬意:“不知兰小姐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还有何高见?与三阶层比哪个更好?”
大陆法系/成文法的犯罪构成/成立理论,现今主要有两种体系。
四要件,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哲学基础源自黑格尔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和马克思唯物辩证法。
三阶层: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建立在休谟问题,和康德事实与价值二分的哲学思想之上。
海洋法系是判例法,没有明定的理论,司法中判断犯罪成立的过程可以总结为
双层次:
第一层次为犯罪本体要件,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心态。
第二层次为抗辩事由,包括正当化事由和免责事由。
与法官庭审定罪过程一致。
兰珝听后撒开时湛手臂:“别打趣我了,这种高深复杂的理论,我学都没学明白呢,哪儿还有什么意见?你是不是故意为难我?”
兰珝瞪着时湛,故作生气态。
“哪有?”时湛含笑道:
“犯罪的认定是个大工程,学术界对四要件和三阶层争执颇多,其中涉及到不同哲学基础。
我对这个问题也很好奇,但自己没什么头绪,期盼兰小姐能为我解惑一二。”
“我是不能了。”兰珝抬手坚定拒绝:“但跟哲学有关,有一个人…或许可以。”
“谁?”时湛眼神一亮。
兰珝想起易知临:“我的好友,她是晏大哲学系教授,超厉害的哲学家,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
时湛立马握住兰珝手臂:“好,太好了,我非常期待。”
这时,时湛口袋里手机消息提示音响起,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哦,对了。我下周一要去鎏都开庭,一个离婚案,之后会有三天左右的空闲时间,刚好能陪你在鎏都逛逛,你想去鎏都玩吗?”
时湛目光殷切。
离婚案?兰珝感兴趣,很快回:“好啊,开庭我也要去。”
时湛眸中闪过一丝笑意:“没问题。”
之后二人各自工作。
下班吃完饭,时湛送兰珝回到住处。
兰珝躺在床上,回想着这些天和时湛之间发生的事,心情如过山车,百感交集。
大概因为今天有提及到,她脑海里突然冒出易知临的脸,和曾经对她的盘问:“你的脑子,还在吧?”
兰珝一个激灵,从床上惊坐起。
她的脑子,还在吗?
不确定啊,对于时湛的强控制欲过激行为,她是不是原谅地太快了???
一看到他生病,什么都不计较了。
若自己真变成了恋爱脑,易知临估计要慊弃死她了。
兰珝完全能想象出易知临那时的神态:
面容冷傲,眼神鄙夷,然后不说话,直接动手把她丢出去。
兰珝吓得赶紧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有必要再写一份情感关系记录。
她下床走到桌前,翻出笔记本。
她回忆近期发生的事,AI系列案,想到了审判长、魔王律师、蛋糕律师、陆开敏,还有和时湛的点点滴滴,写下第二份纪录。
[记录2>
得:认识很多闪闪发光的人,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吃了很多没见过的美食。
失:暂无
心情:波动挺大,忽上忽下。时湛有控制欲?
认知:两人事业差距加大,有点自卑,但时湛在意她,把她夸成法律泰斗,超开心,自信心回升。
人生发展:感觉生活变有趣了]
兰珝浏览着记录,整体良好,即便除开感情,单以助理论收获,也让她见识到了一个更广阔更精彩的世界。
唯一的问题是时湛的控制欲,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还未可知。
兰珝合上笔记本,托着下巴开始发散想象。
强制爱嘛,如果是强制给她钱和礼物,强制带她去吃喝玩乐的爱,她喜欢,请来一车。
但如果是强制不让她干这,不让她干那的‘爱’,哼,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
至于像电视剧里那种,上来用暴力把人强制压倒的‘爱’,藐视刑法的罪犯,通通拉去判刑!
综合评定,她目前的恋爱脑病情为轻度,结合记录结果,处于安全范围内。
双休日过得很快。
周一上午。
兰珝和时湛抵达鎏都,在订好的大酒店办理入住。
时湛将证件递给前台,兰珝在旁边等着,感慨着酒店的豪华富丽,这时,她猛然想起一件事。
这是鎏都,林姨在这儿,时湛的家在这儿。
时湛为什么不回自己家?
待时湛将她的房卡递给她,两人前往酒店房间的路上,兰珝忍不住问道:
“时湛,好不容易有时间来趟鎏都,为什么不直接回家住?林姨肯定想你了。
不用顾虑我,我一个人住酒店没问题。”
时湛动作一顿,随后捂住胸口调侃道:“好伤心,住你旁边都不行,这么急着撵我走?”
兰珝半羞半恼,拍了一下时湛胳膊:“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母亲工作去了外地,不在鎏都。”时湛恢复正经,视线投注在前面走廊的地毯上。
兰珝追问:“时叔叔也不在吗?”
一听到此话,时湛周身气息蓦然凝沉下来,夹杂着寒铁般的静默不断漫延。
同一时刻,兰珝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
时湛和时叔叔之间的关系存在问题。
她戳到了时湛不愿提及的心结。
兰珝只好不再说话,闷头往前走。
片刻后,两人到了房间门口,而时湛短短时间已经调整好了情绪,如往常般温柔对她说:
“进去休息吧,十一点半咱们去吃饭。我在隔壁,有事喊我。”
兰珝应道:“好”
进入房间,她欣赏了会儿外滩一览无余的江景,随后和时湛去吃饭。
午饭过后,一点半,鎏都C区法院。
时湛约了离婚案当事人,开庭前半个小时在法院见面,商量庭审事宜。
两人在法院休息室等待,忽然,门被打开,一个极其英俊的男人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