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继续向前。冬天来了,成都湿冷的冬天。宋屿一个北方人突然就长了冻疮,手指肿得像胡萝卜。池莺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副羊绒手套,强行给她戴上。
“不许摘,戴着写作业。”池莺命令道。
“可是不方便……”
“不方便也得戴。”池莺语气强硬,动作却很轻,“你手再冻下去,以后会留疤的。”
陈湘远看见了,笑着说:“莺莺,我的手套也破了,你怎么不给我买一副?”
“你自己不会买?”池莺白他一眼,“再说了,你皮糙肉厚的,冻不坏。”
“偏心啊。”陈湘远故作委屈,眼睛却看着宋屿,笑容里没有恶意,“宋屿,你看她,重色轻友。”
“滚。”池莺踢他一脚,脸却微微红了。
宋屿低着头,假装整理手套,心跳得很快。她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只是觉得那个瞬间的气氛很微妙,像一根绷紧的弦,轻轻一碰就会发出颤音。
后来她慢慢发现,陈湘远和池莺之间,确实有一种旁人无法介入的默契。比如陈湘远打完球,会自然地把外套扔给池莺,池莺会一边嫌弃“都是汗味”一边给他拿着。
比如池莺心情不好时,陈湘远总能第一时间察觉,然后变魔术似的掏出她喜欢的糖果和巧克力。
那些好像是陈湘远特意给池莺准备的,别人向他要他都不给的。宋屿曾有幸吃过那么一两次,是池莺分给他的,包装上印着她看不懂的外国文字,不是英文,后来她才知道是德语。
比如他们说话时会有只有彼此懂的暗号,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比如陈湘远知道池莺所有的小习惯——不吃香菜,怕黑,喝奶茶要三分糖,看书时喜欢咬笔帽。
这些细节像细小的针,扎在宋屿心里。她一边庆幸池莺有这样一个好朋友,一边又忍不住嫉妒——嫉妒陈湘远可以那么自然地参与池莺的生活,嫉妒他们之间有那么多共同的回忆,嫉妒那种“认识你很久了”的理所当然。
最让她难受的,是池莺自己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特殊。
“陈湘远啊,他就是我哥们儿。”池莺有一次这样说,“我们认识太久了,久到像家人一样。”
说这话时她们在天台——池莺的秘密基地,现在也成了她和宋屿的秘密基地。那天风很大,池莺的头发被吹乱,她用手拢了拢,继续说:“有时候我觉得,我对他可能不是喜欢,只是习惯。习惯了他在身边,习惯了有什么事第一个找他,习惯了……他是陈湘远。”
“那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你身边了呢?”宋屿问。
池莺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不会的,他说过,我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
一辈子。
多重的承诺。宋屿想,自己可能永远没有勇气对池莺说出这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