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林溪过往
翌日
当冰可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看了看床头的手表,快十点半了。
林溪听到她的声音,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一大碗粥:“可儿,醒了,睡的可安稳?”
冰可眼一睁开,就看见大帅哥微笑的伺候着,赏心悦目,哇……这种可是神仙日子哦!
“嗯,很好……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辰时便醒了”他把碗放在桌上,走过来坐在床边:“可饿了?”
冰可伸手在他额上试了一下温度,说道:“有点饿,你退烧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吗?伤口疼不疼?等会还要换药。”
“无碍,都好了!”
“我去洗漱一下”当她走进厨房里面,热水都准备好了!
早餐是小米粥,还有几块用油纸包着的肉饼,尚有余温。
“这个是你在外面买的吗?”
“是的,尝尝好不好吃。”
冰可咬了一口,肉馅是羊肉,香是挺香。就总有点苦味!
“是羊肉?现在羊肉价格挺贵的吧?”冰可问道:“在我这点可怜的历史知识,现在基本上都还给老师了,不过在古代,羊肉一直都贵,猪肉应该还没普及吧?是不是牛肉不能吃?”
“是的,私宰和食用牛肉是触犯律法的,猪肉也有。”
“为什么总是觉得有一些苦味?”冰可皱着眉,说道:“让我想一想,难道是水的原因吗?”
“正是,往日未尝觉得其苦,自食用可儿的食物,方知此间饮食,确有苦味。”
冰可又咬了一口肉饼,细细品味,突然发现了问题:“我知道了是盐!”
“盐?”
“对,现在的盐是没有经过提炼,所以有苦味!我所处的时代盐已经很便宜了,而且是精制盐,是没有苦味的!”
他们边吃边聊,气氛融洽温馨!
饭后,林溪把躺椅搬到院里桂花树下,还有那张狐狸毛垫子,冰可躺在椅子上,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桂花落了满地,香气扑鼻,太阳暖暖的晒在身上,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昨天只是匆匆看了几眼,再加上身体不舒服,没仔细看周围环境,现在才仔细打量着院子,和地上的青砖,铺的整整齐齐,看不到一丝泥土。
看得出来,是用心装饰过的,而且造价不菲。
其实冰可知道,在古代,要有这样的砖瓦房和院子,还铺了地砖,基本是当时富贵人家的标准了,无异于在现代一线城市的CBD中心,顶层拥有一套200多平复式大宅。
冰可平时也会看一些记录片,刷一些视频,偶尔看到讲古代穷人的艰难困苦,在真实的历史上,即使在唐宋经济最好的时代,也有很多人住不起砖瓦房,住的是土坯房茅草屋,特别是穷人,他们的家根本算不上房子,是用茅草泥巴糊成的遮身棚,能不能扛过一场暴雨,一场大风,全看运气,齐民要术里写,贫者以茅为炉,紧避寒暑,说的就是这种房子,看着能遮风挡雨,其实根本经不住折腾。
古代穷人的茅草屋,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漏雨,茅草铺的再厚,时间长了也会被雨水冲的漏窟窿,一到下雨天,屋里就成了水帘洞,更惨的是漏雨的地方还会发霉,墙角长满绿毛,空气里飘着一股霉味,冬天又冷又潮,很多人因此得了关节炎,一辈子都治不好,古代穷人没药,只能硬扛。疼得走不了路也得下地干活,不然全家都得饿肚子。
冰可看着坐在身旁的林溪说道:“这个房子,花了很多钱吧?”
“凡可儿所言所喜所爱,我必竭力成全,这个家,可合你心意?”他小心翼翼的问道。
冰可心想:这孩子,他的十二年前,我到底跟他说了啥?PUA这么严重?一个暗卫每天在生死存亡之际挣扎还要心心念念挣钱养家,这不是雪上加霜嘛!
虽然她对暗卫这个职业不了解,但在影视剧里,一些蒙面的黑衣人就是杀人的炮灰!作为现代人只是看看,而且那些都是演员,现在面对真实的历史,暗卫这个职业极其残忍危险,她心里一阵难受……
“林溪,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吧!我想要了解你!”她看着他的眼睛,握紧了他的手!
他闭了闭眼睛,回忆自己这一路走来的艰辛,还历历在目……
北宋时期,广州不仅是极其重要的进出口贸易中心,也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国际化大都市,被称为“天子南库”。
出口商品,如大宗货物陶瓷,出口量极大,已超越丝绸成为首要出口品。典型代表是广州西村窑的瓷器,专为外销生产,远销东南亚、印度、波斯乃至非洲。而传统优势商品,包括锦缎、绸、帛等,金属及其制品:包括铁器(如铁锅)、铜器、锡器等。日常生活用品:漆器、雨伞、茶叶、酒、书籍(如《太平广记》)等。还有特色农产品:荔枝(用“红盐法”加工后远销,甚至出现了期货贸易雏形)、糖等。
从海外输入的进口商品以香药,各种香料、药材为最大宗。珍稀奢侈品:犀角、象牙、珊瑚、玳瑁、珍珠、琥珀等。其他原料:如珠宝、蕃布、苏木(染料)等。
北宋于开宝四年(971年)在广州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市舶司,专门负责海外贸易的管理、征税和专卖。
北宋广州的繁华,不仅体现在贸易数据上,更反映在其高度国际化的城市生活中:
国际化社区与人口,蕃坊:政府在城南珠江北岸设立外国人聚居区“蕃坊”,其中居住着数以万计的阿拉伯等地外商,并设有自己的市场(蕃市)和学校(蕃学)。熙宁年间,广州城外的蕃汉杂居者已有数万家。侨民,很多外商选择长期居住,称为“住唐”,其中不乏家资数百万的巨富。
繁荣的经济地位以及国家财源,广州是北宋前期最重要的外贸港口,其市舶收入一度占全国总额的十分之八九,是朝廷重要的财政支柱,因此被誉为“金山珠海,天子南库”。因贸易规模巨大,甚至催生了“香药交引”等有价证券,被认为是宋代金融的进步。
城市建设方面,为保护商船免受飓风侵害,官员曾主持开凿内濠、修建避风港,深受商民爱戴。
(作者有话说:由于本文的男主林溪,他有一张中西混血的脸孔,要交代他的出处,必然涉及到外商到当时的北宋广州府来做生意这一环节,我查阅了历史资料,当时广州府是北宋最繁华的对外贸易出口城市,上面介绍的广州,是我查阅历史资料得来的,并不是虚构的。)
林溪是一个孤儿,从他记事起,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那时候他不在东京汴梁,而是在最南边的广州府。
在广州时,他年龄还小,只记得他是由一位跑商押货的大叔,把他从广州带过来汴京的,他曾问过大叔,他的爹娘在哪里,大叔说他的父亲是蕃人过来广州经商的,而母亲却是一富商家的小姐,由于生意场上的合作,一来二往,两个人就认识了,蕃人后来随商船回自己的国土,再也没有回来了,也可能早就死了。
小姐则是未婚产子,在他刚生下来,家里人就想弄死这个孩子,当时大叔的娘子是小姐的接生稳婆,主动揽过这个活,汇报给那家人已经处理干净了,而她不忍心看着孩子惨死,偷偷带回家养起来了,由于孩子越来越大,容貌更加显现出与中原人不同,怕那家富商发现,于是夫妻两商量,由于大叔经常在外跑商货,便由大叔带着孩子送到别的地方,看看有什么好心人可以收养,正好有一批货要送到汴京来,商家雇了不少人,大叔就在其中,而当时他已经快5岁了,虽然只有5岁,体格比同龄人高大,还长的好看,也很懂事乖巧,大叔和一同押货的伙计们平时也会教点拳脚功夫给孩子,他小小年纪练的也认真,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孩子。
真的是天有不测风云,路上遇见抢劫货物的匪徒,人数众多,武功高强,商队的人都死了,大叔也不例外,正当匪徒举刀要砍孩子时,匪徒首领却留下了这个孩子的命,带回了汴京。
那批杀人的匪徒,我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次的匪徒并不是真的抢劫匪徒,而是朝中有人安排的,是朝廷两派之间的争斗,货物里到底是什么,已不得而知。
“抢劫匪徒”则是他们豢养的暗卫死士,专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我被带回后,就丢在了距离汴京骑马都需要一个时辰的训练场“暗巢”,由皇城司直接管辖,而皇城司,则是皇帝直接统领的情报机构。
他们不需要问名字,因为他们都是各处收罗回来的孤儿,并不是每个孤儿都合适,还得看体格。我由于相貌异于常人的缘故,再加上几乎没饿过肚子,跟着大叔饭还是能吃饱,所以体格比正常孩子高大许多。
暗巢在山腹里,终年不见阳光。
一百个孩子被赶进巨大的山洞,教官只说了三句话:
“你们是废物,是畜生,是随时可以碾死的虫子。”
“活下来,就能成为工具。”
“最后站着的五十人留下。”
然后他们扔进来二十把短刀。
而活下来的五十人,才有资格编号。
这里没有同伴,只有强者。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却会失去一切包括生命。
一个高大的男孩抢到刀,毫不犹豫刺向最近的人。惨叫声在山洞里回荡时,我已经滚到角落,抓起一把散落的碎石。
我没有去抢刀。抢刀的人会立刻成为众矢之的。那场“初选”持续了两个时辰。当教官再次打开石门时,洞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四十三个孩子活了下来,或者说,还能动的,我蜷缩在尸体堆里,额角被碎石划破的血混着别人的血,我看起来和其他尸体没什么区别。
后来,我的编号:7号
每隔几天,都会陆陆续续送来一些孩子,集齐100个,就送入山洞“初选”
训练从卯时开始,子时结束!
第一年,每天二十里负重奔跑,爬满是倒刺的绳网,在冰水里屏息。动作慢的挨鞭子,掉队的直接被扔进后山的地牢。席地而睡,每三人分一个馒头,抢不到的就饿着。三个月后,还剩三十五人。
第二年,开始学习杀人技巧,如何用树枝刺穿咽喉,如何用石头砸碎太阳穴,如何在赤手空拳时最快夺走对方的武器。孩子们是对练,是真打。我的肋骨断过两次。
教官常说:“痛是好事。痛让你记住错误,死人才不痛。”
第三年,学习轻功!
十三岁那年的秋天,教官说开始“守猎”。我们被扔进后山的密林,每人发一把匕首,一张弓,三支箭。规则很简单:三天后,带着至少一个编号者的左耳回来。少于一只耳的,死。一只耳也没有的,死。
我在树上蹲了一天一夜,看着下面的人互相猎杀。一个曾分给我半块饼的男孩,被三个人围杀时喊了我的编号:“七哥,救……”
箭从张开的嘴射入,后脑穿出。他倒下时,眼睛还望着我藏身的方向。
第三天黄昏,我伏在溪边喝水,背后的风声不对。我向前扑倒,匕首向上撩起,是“十九”,那个曾打断我肋骨的男孩。我的匕首扎进他的大腿,他的刀划过我的侧腹。
我们俩在溪水里翻滚、撕咬,像两条濒死的野狗。最后我把他按进溪水,右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左手拿起水里的石头一遍遍砸向他的脸。血染红了溪水,他不再动弹时,手里的石头还在机械地抬起、落下。
他的左耳被我割下时,还有余温。他死了,我把他踢到溪流里顺水冲走了。
而我的侧腹血流不止,伤口极大,没有止血的药,我可能也快死了,左手握着耳朵,右手握着匕首,靠在溪流旁边的石头上,熬过三天就要结束时,我却要死在这了,好像今天是中秋节,就死在这节日里吧,自生自灭!
就在我闭上眼睛等死时,周边似乎有异动,我的听力和感知力特别强,我以为他们来割我的耳朵了,我睁开眼睛,并没有人,可是风越来越大,就在距离我五丈开外,地上的树叶随风飘起,接着有一道微微的蓝光闪现,蓝光形成一个圈,圈里面走出来一个人,是一个女子,这种情形,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穿着的服饰,是我从未见过的,蓝色衣裤,她高挑而窈窕,每一步都踏着看不见的韵律。她的长发没有绾起,卷曲如流瀑般倾泻而下,发间却闪烁着极细微的星子似的光点,仿佛随身携带了一片浓缩的夜空。
最令人窒息的,是那张脸。
那不是凡间笔触能描绘的容颜。肌肤是上好的羊脂玉,透着月光般的清辉;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横波,眸子里沉淀着某种极其古老而温柔的光,望过来时,让你觉得她早已认识你千年。唇色像初绽的粉色桃花,却有一个极浅的弧度,仿佛总噙着一缕知晓一切秘密的微笑。
风忽然静止了
“仙……仙女……”我喃喃细语:“我这是死了吗?”
我们视线交汇,她看见我,目光里立刻闪现出慌乱和心疼。
“林溪”她跑了两步,忽然停顿下来,急着说道:“别怕,我来救你的,你千万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此刻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思考,我盯着她那张焦急万分却又绝美的脸,心里在想这么漂亮的仙女。就算是死在她手上也无所谓了!
“林溪,别怕,我来了,我不会让你死的!”
她慢慢走到我身旁,蹲下查看我的伤口,用最温柔语气,看着我的眼睛说道:
“林溪,我是来找你的,为什么叫你林溪,晚点会跟你解释,我知道,你现在是七号,可我不愿意叫你的代号,别怕,我现在给你处理伤口,你流血太多了,你现在一定有很多疑问,等我处理好了,我会告诉你我是谁,我从哪里来,为什么认识你,我现在需要你的配合!”
她说话真好听,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温柔的语气。
我不自觉的点点头,毫无警惕性,对我这种被训练成杀人机器的人来说,是不合格的。这具千疮百孔的身体已经快不行了,现在却有一个仙女来安慰我,跟我说别怕,忽然觉得这种关心好温暖!这么些年来,从未被关心过,只有无情的厮杀才能活下来。
她肩上背了一个包,打开包,迅速的拿出了一些我没有见过的物品,在旁边石头上摆放好。
她温柔的看着我说道:“我现在要把你的衣服脱了,可以吗?我要给你清理伤口,你要配合”
我又不自觉的点点头
“很好,很乖!我就喜欢你这个乖孩子!”
我不禁脸红起来,现在还犹如在梦中。
她帮我把上衣脱下,用一种奇怪的的水给我清理伤口,动作专业而快速,就好像做过了千百次。
接着对我说道:“你腹部上这个口子太大了,我需要给你缝针,不过我会先给你上一点麻药,缝针的时候不会太疼,可能过几个小时你会感觉疼痛,但那个时候的疼痛你是可以忍受的”
其实她不知道,多痛我都可以忍受!我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她拿出一支非常尖的,像银针一样的器物,我从来没有见过,在我的腹部扎进去。把水推进去,果然,过了一会儿,疼痛减轻了很多。
“小溪,我现在要给你缝合了,这个线是可以吸收的,缝好以后你不能剧烈运动,不能让伤口裂开”
我呆呆的看着她,任由她摆布。
“这附近有没有比较隐秘的地方?”她跟我说话,手却忙碌不停,她戴了一双手套,她所有的物品,都是我没有见过的。
“今天是中秋节,我想守着你度过今晚这个节日,我知道,你在这山里待了三天,你们在训练,却是生死训练!所以,找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我们躲起来过节好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说了见到她以来的第一句话,用沙哑的声音回答道:“我带你去”
很快腹部就缝合好了。我没有感觉到疼痛!
随后,她把所有需要丢弃的东西都装在一个透明的袋子里,再放回她的包里。
她又拿出一个小小的纸袋,把地上的耳朵装起来递给我说道:“我知道,你要拿他回去复命,现在,你自己能走吗?”
其实我现在的状态比之前好了许多,并没有虚弱到不能走的地步,只是我不想让她知道,我想在她面前继续装着虚弱的样子,这样她是不是就能多关心一点我?我是不是很卑鄙?
我没有回答她,也没有看她,害怕她把我看穿,她把我搀扶起来,仰着脸看着我笑着说:“我的小溪,现在才十三岁,竟然比我还高半个头,太好了,以后你会比我高许多的,亲你每次都要踮着脚哦!”
我正要抬脚,却在这时顿住了,我立即抬起头眼睛直直地盯着她,黄昏的光线撒在她睫毛上,仿佛有层细碎的金粉跟着颤了颤——不是幻觉,她说:以后、亲他!
“等等”这个音节卡在喉咙里,变成了一个急促的气音,只剩下心脏在肋骨后面莽撞地冲撞,一下,又一下,撞得他指尖发麻!“以后……?”
她温柔的看向他“是的呀!我的小溪,我们现在走吧,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再聊!对了,等会,我记录一下位置”,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我不认识的物件,还会发光,手指飞快的在上面划了几下。我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我也没有问。
在这三天里,这一带我已经摸的比较熟悉,我们沿着小溪往上走,有一个小小的瀑布,旁边有好多大石头,靠山那一面有一个小小的山洞,洞口正好被大石头挡住了怕,里面非常隐秘,现在光线暗下来了,来到洞口时,几乎看不清里面,这时她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奇怪的物件,可以发光,她解释了一句:“这个叫手机,可以用来照明,比蜡烛好用!”
“我昨晚在这里过的,不知现在是否安全,你……在这里等,我先进里面看看,你再进来!可好?”
“嗯…还是一起进去吧”
洞里面也有很多石头,我们在石头上坐下来,好在里面也不大,可容下四至五人。
我看着她又从包里拿出一些我没见过的物件,我犹豫了一瞬,说道:“要把这个灯关了,太亮了怕被人发现”
现在天色暗下来,只要有一点光,就会被别人发现。实在太危险了!
她抬头看着我轻声说道:“我知道很危险,也不能大声说话,但我现在需要给你输液,你可能听不懂,但是没关系,等会我会慢慢给你解释,你腹部的伤有些严重,如果不输液的话,怕会感染,会发烧,明天怕你起不来,回不去报道,我给你打上针,就把灯关了,这些药我都是之前配好的,很快!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