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选的地方。
暖黄灯光,木质桌椅,角落里那架钢琴漆面反着光。放着一首法语歌,我听懂了——讲一个女人在雨里等了一夜,最后走了。
我没告诉她我听得懂。
她以前说过,她喜欢这家店就是因为听不懂歌词。她说可以不用费脑子,只感受调子就行。我不想破坏这件事。
她坐在我对面,低头翻菜单。一页看了半分钟。根本没在看。她在看桌布上的花纹,在看红酒杯边缘的水渍,在看一切可以不用看我的东西。
我问她:“这首歌好听吗?”
她说:“还行。”
她撒谎的时候左眼会眨得慢一点。我见过三次。第一次是她告诉我她没事,其实那天她刚被公司辞退。第二次是她说不疼,其实她崴了脚肿得像馒头。第三次是她说“你不用送”,其实她根本走不了路。
这是第四次。
我没拆穿她。
我是夏常安。我在手术台上可以连续站七个小时不抖,可以缝合一根0.3毫米的血管,可以在患者心跳骤停的时候冷静地下达指令。
但现在我攥着餐巾纸,指节发白。
我想说点什么。
但我不会。
我从来不会。
她终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不是生气,不是难过,是一种很平静的确认。像医生看完片子,确认了诊断。
我心里有什么东西沉下去了。
“夏医生,”她说,“我们分手吧。”
声音不大,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我不同意。”我说。
我没想到自己会说这句话。它自己跑出来的,从喉咙最底下,从那个从来不说话的角落里冲出来。
她看着我,没有惊讶,没有犹豫。
“你不同意的事多了,”她说,“你不同意你爸妈离婚。你不同意你奶奶生病。你不同意的事情,没有一件改变过。”
我没说话。
她放下餐巾纸,站起来,拿起包。
“萧瑀曦。”
她停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