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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哈派曼德在营地修鞋摊上修完第一百双鞋的那天,没有人在场——他自己一个人坐在轮胎旁边,把一双从达里亚柠檬教室托人带来的旧布鞋翻过来,在鞋底中央用锥柄压了一个艾利夫,然后在鞋底内侧刻了“尤素福”。他把鞋子放在修好的那一堆里,用旧帆布盖上,然后从工具箱最底层拿出一样东西。那是一小块被折过太多次的皮料,边缘已经磨得起毛了,上面用锥子凿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母。不是“谢谢”,不是“桥”,不是他最近在练习的任何词。是“对不起”。他说这是他学会写的第一个词——不是从尤素福那里学的,是从他自己手里长出来的。
“我哥哥在戒指上刻‘我不会写。对不起’的时候,我蹲在帐篷角落里看他。他的背弯着,油灯的光只够照亮他手里的锥子和戒指内侧那一小片金属。他刻了很久很久,刻完之后把锥子放在桌上,把戒指放在我手心里,用手语告诉我——这是给你嫂子的。我说不了话,但我在他手背上咬了一口。那个咬痕现在还在。后来他失踪了,我带着那半片鞋底走了很远的路,每到一个地方都想跟人说‘对不起’——不是替我哥哥说,是替我自己。但我不会写。我在库法教堂钟楼里跟着丽娜学了字母,在这阿里亚柠檬教室里跟着马哈茂德学了第一个完整句子,在赫拉蒂种子教室里那个少女教我写‘拉姆’——弯弯的,像一道翻过去的墙。她说你翻过去的不是墙,是你自己。”
他把那块皮料翻过来,背面用锥尖刻着一行更小的字,笔迹比他之前所有的练习都要轻,像是怕把皮料凿穿。“我咬了他。他从来没有怪我。他在第二封用皮料写的信里说——我弟弟咬我,是因为他不会说‘别走’。现在我会写了。但他已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