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工作日。”
“周末呢?”
“周末喂两次。”
而且我会起晚一点。
她看着我,表情介于“你是认真的”和“我为什么要和这种人做朋友”之间。
我直起身,接过她手里那个纸袋,推开公寓楼下的铁门。
楼梯间有股老建筑特有的味道,是木头、灰尘和楼下中餐馆油烟混合出来的某种哥谭专属香气。
三楼,3B,钥匙转两圈,门开。
客厅还是早上出去的样子:梅芙的外套搭在沙发扶手上,我的笔记本电脑摊在茶几上,屏幕还亮着昨天没写完的论文。
而窗台上的喂食器里,面包屑已经没了。
三只麻雀蹲在栏杆上,看见我进来,歪了歪头。
“久等了。”我说。
我不该为了野鸟忽视家鸟的,我边喂鸟边在内心深切地谴责我自己。
梅芙靠在门框上看着我撕面包,碎屑撒进喂食器。
这套动作我熟练得像做了几百遍。
虽然雀食是这样。
“你知道吗,”她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以为你只是那种有钱人家的怪胎。”
“我现在也是。”我把面包撕得更碎。
“不一样。那时候我觉得你在装。”她顿了顿,“现在我觉得你是真的本来就这样。”
“谢谢?”
“不是夸你。”
麻雀们扑棱着飞下来,挤在喂食器边上。
其中一只特别小,挤不进去,急得在边上跳来跳去。
我掰了一小块,单独放在窗台边缘。
“你知道吗,”梅芙的声音突然正经了一点,“我妈说,能喂鸟的人,要么心特别善,要么心特别硬。”
“她怎么说我的?”
“她说你是第二种。”
我停下手里的动作,转头看她。
梅芙耸耸肩:“她说在哥谭这种地方,能坚持每天早起跑过三个街区喂鸟的人,不是不害怕,而是已经想清楚了自己怕什么、不怕什么。”而且有能力应对。
我没说话。
窗外那只小麻雀终于吃到了面包屑,翅膀扇了一下,跳回栏杆上,啾了一声。
“她说的对。”我说,然后把剩下的面包全倒进喂食器,“走吧,上班要迟到了。”
“你刚才说不会迟到。”
“那是刚才。现在你在门口站了四分钟,已经耽误了我的时间线。”
“......”
梅芙又用一种“我为什么要和这种人做朋友”的表情看着我,但身体已经诚实地转身去拿书包了。
是的,她也有工作,很不可思议吧!
梅芙:喂!
但作为成年人,她要工作的时间比我多了好些。
我最后看了一眼窗台。
麻雀们埋头吃得很认真,像这个世界不会在下一秒出问题一样。
当然,在哥谭,下一秒永远可能出问题。
但那群麻雀不在乎。
这大概就是我喜欢它们的原因。
好了,现在是真的要迟到了。
——我是说,不会迟到,但再不出门就真的会。
但我依旧没有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