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说会带我去吗?”
“有吗?我只是说我会告诉你哥谭的流浪汉是什么样的。”
“……艾维。”
“拜托,我亲爱的赞德舅舅,你该知道如果我带你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我会遭遇什么。”
我将给我亲爱的母亲提供正当理由对我揉搓捏扁。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又吐出来,像是在确认自己的肺还在正常工作。
“好,”他说,“我住。”
我转身拿包,领着他回麻雀阁。
打开门,我去给他找枕头。
经过窗台的时候,我看见那只嘴最碎的麻雀又飞回来了,歪着脑袋看着屋里。
[你真的让他住下来?]她啾了一声。
“暂时的,”我说。
[他看起来很好骗。]
“那是他天真,这是两个概念。”我一直知道赞德在面对家人的时候会暂时把脑子丢掉。
[你对他真好。]麻雀的语气听起来不像夸奖,更像是在说“你对一只金毛犬真好”。
“因为他对我好。”我说,从柜子里翻出一个没用过的枕头,“他是唯一一个会在视频电话里听我讲完哥谭的雨、哥谭的麻雀、哥谭的韦恩大厦到底有多高的人。
虽然我知道他根本没在听,他的注意力都在他身后那个穿睡袍找拖鞋的室友身上,但他至少没挂电话。”
麻雀不啾了。
我把枕头塞给赞德。
他正站在客厅中间,像一只被领进陌生领地的大型犬,不知道该坐哪、该站哪、手该放哪。
“你可以先在沙发上看会儿电视,”我说,“梅芙的房间在走廊左边第二扇门,别进她的房间。她有新闻记者的职业病,对任何动过她东西的人都会产生一种执着的仇恨。”
“我不会进的。”
“很好。
浴室在走廊右边第一扇,热水器有点老,你要等三十秒才有热水。如果三十秒之后还是凉的,就再等三十秒。
如果还是凉的,那就是煤气又被人偷。你需要打电话给我,我会告诉你哪个邻居家的热水器还在工作。”
赞德抱着枕头,用一种“哥谭到底是什么鬼地方”的表情看着我。
“欢迎来哥谭,”我说,语气真诚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晚上十一点。
赞德已经洗完了澡(热水等了四十五秒,煤气没被偷,感谢上帝),穿着我翻出来的一件过大T恤,窝在沙发上翻一本我扔在那里的鸟类图鉴。
我坐在餐桌旁,对着笔记本写今晚的计划。
东区,零点。
带上相机、长焦镜头、备用电池、一瓶水、一件防弹背心。
最后一项划掉。
我没有防弹背心,但我有一本足够厚的硬壳鸟类图鉴,关键时刻可以挡一下。
虽然大概率没用,但至少死得比较有文化。
哦,我是指对我开枪的人。
“艾维。”
“嗯。”
“你在写什么?”
“购物清单。”
“你要去买东西?”
“对,买一只鸟。”
赞德从图鉴后面探出头来,那双棕色眼睛在台灯的暖光下显得格外困惑。
“哥谭有卖鸟的地方?”
“有,”我把笔记本合上,“但不是你想的那种。”
他只是看了我一会儿,然后重新把头缩回图鉴后面,翻了一页。
[灰背隼。分布于北半球,喜欢开阔地带……]
我靠在椅背上,看着他的金发从图鉴上方露出来一小撮,被台灯照得像秋天的麦田。
也许我应该直接把他送回德林姨妈那里,而不是让他睡在我的沙发上。
但今晚就算了。
今晚,哥谭的夜空会有知更鸟划过天际的黑色翅膀。
而我会拍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