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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五回 龙女转世 大昌国将军之子凌云(共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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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故还是来了,叛军联合邻国,用重金买通了城里的守军,半夜开了城门,火光中他看见王福被叛军砍了头。凌云带着亲兵冲了三次,最后只剩单骑。马蹄在悬崖边打滑,坠崖的瞬间,凌云攥紧了狼首银饰,想起母亲段鹤秋说的“小时候带你去算过命,大师说你有将军运”。

现在他才懂,那哪是“将军运”,是“观测后的命”—— 大师算过后,他就总想着当将军,反而把自己以人浅薄的路径认知逼到了悬崖。就像大昌王朝开国君王公孙庆隆写了《大诰》,想让后代守住江山,结果子民不听,反而加速了乱局。就如这提前知道的命运,不是福气,是枷锁,反而局限住了无限可能和无限的道路,可以去条条大路通罗马了。

他落马坠落中,衣服被树枝勾住,又撕裂开来,最终凌云滑落进了深谷,落入下面的潭水里。凌云上一刻还看着崖壁上盘桓的雄鹰,羽翼划破铅灰色的云层。自己撕裂的锦袍挂在荆棘丛中,如同一道褪色的血痕,下一刻就闻到了腐叶与苔藓混合着的水的腥气,接着寒潭的水,像冰锥般刺入肺腑,随即人就昏迷了过去。

聚魂珠绕着在潭水中浮在水面的凌云转了一圈,像在叹气的说:“青玄,你这一世总想着‘守’,却忘了‘规则’—— 开国君王公孙庆隆写的《大诰》,是想定规则;儒臣贪粮,是想破规则;你守着烟霞岭,是想护规则。

这规则定的时候就象一个吹起来的气球,在一个定一个破之下,必然彻底崩毁,只是那气浪和规则的碎片爆裂中,就会先灭了你这些守的。将军命、官命,那只不过是世人都喜欢听到光耀门楣的方式罢了。

做人一定要有自己的认知,不能什么权威人士说了,就是至理了,那些话都是对世俗人说的,可对于修心有成的人来说,嘿嘿——都是屁!什么早知道晚知道的……”

那赤金链好似化作了手放在脸颊上一般,托着脑袋,趴在凌云胸口上看着凌云。这聚魂珠知道,凌云还不到死的时候,于是安静的等到凌云醒来。

凌云醒来时,睁开眼四处打量,发现自己被水流冲到了水潭边,睫毛冻成冰棱,每眨一下都像掰断一根银针。凌云冻的,全身哆嗦着,从潭水边爬上岸去。往远处看去,随着视线延伸开望去,只见远处是漫无边际的草原,四下没有人烟。

无尽的草浪,在风里翻涌成苍茫茫绿色起伏的海。身后是高高无法攀援的陡壁和刺骨的寒水潭。无奈之下,凌云心想:“只能先走出去,看看能不能寻到人家。”如此想着,凌云开始查看随身的物品,怀里他摸出狼首银饰和火镰,又发现腰间的佩刀不知何时失落,只剩贴身匕首还藏在靴筒里。

凌云看准方向一连走出去八九天,靠野果和草原里的小动物充饥,到了第十日正午,他靠在枯树干上啃食野果,看见三里外的羚羊群突然炸开,只看那狼群的灰影如闪电掠过芨芨草,幼羚的哀鸣惊起一群沙褐色的雀子,这场景象极了两军交战,唉……人生何处不挣扎……。

这八九天里,他曾经走过牧民的牧区,那里,成千上万的羊群啃食着草原,几近黄土裸露,土地上到处布满了羊屎蛋,连水源处也不能例外,他喝着的河水里,都有令人欲呕的羊屎尿味道。而在这里的野羚羊,在狼群的钳制下,不光是身形更加矫健和灵活,数量上,也无法造成对环境的破坏,而它们的食物——草也是随处茂密的生长着。

他不由得想起临行前那内侍省供奉官太监周立鼎说的“一个是向着土地索取着活路,一个是如蚂蟥一般吸附在整个王朝身上吸血。嘿嘿,古今以来,任何一个尊行标榜什么来治国的王朝,最终哪里会有什么好的下场……读书人,读书人,嘿嘿……”如今想来,他们和这些牧民豢养的羊群,并无什么区别,少了自然界应有的钳制后,遗祸无穷,更别说再去独尊标榜了。

夜里,他在土坡下用枯枝搭起窝棚,狼嚎声从远处传来。他坐在窝棚外,掏出火镰燃起火堆,感受到狼在月下嚎叫声里,有婉转哭泣之意,又有杀戮的暴虐气息,像极了去年中秋,父亲在廊下唱的“故交好友兮,登门看望,窗兄窗弟兮,问短问长。一旦交兵兮,枪尖而亡,骨肉为泥兮,同战沙场。何不思故兮……”。

这一路来屡屡看到成群的羚羊在几只狼的追赶下,拼命逃脱,跑得慢、孱弱的羚羊就会被狼扑过来吃掉。凌云一身武艺倒也不怕,但也是暗自心惊。

几只狼里,有一只母狼,带着六只小狼崽,每日猎杀到羚羊,就喂养了小狼崽。饥饱也是不定,因为不是每次都能逮到可以充饥的小动物。凌云看到过母狼饿极了,去逮地鼠过。

不禁暗叹这天地间,真无法说更该同情谁、倾向于谁,一切都不过是立场的不同罢了。连同人,也不过只是这天地间的万物之一而已,总会有天地自然法则的冥冥中运转下,被淘汰掉百分之四十孱弱的存在。

这一夜里,因为母狼一连几天,没有捕捉到食物,小狼饥饿下,饿死了两只。空气中弥漫着母狼的哀伤。晨辉下树枝上蹲着几只乌鸦,肆无忌惮的盯着小狼发硬的身躯。

又过了十来天,凌云走入了草原腹地,农历八月,这里正是干旱季节,那几只狼一路同行。旱季的热风卷着细沙扑在脸上。

热风裹着沙粒刮过嘴唇,舔一下是苦的,喉咙干得像塞了枯草,低头看干涸的河床,裂缝里还卡着半只羚羊的蹄子,蹄甲上的血早就晒成了黑痂,连乌鸦都懒得啄。凌云蹲在干涸的河床旁,用匕首挖着坑,远处传来幼狼的哀号。

母狼弓着背立在凌云身后不远处的土丘上,颈毛倒竖如戟,却在看向他腰间悬挂的野兔和一旁地上一动不动的两只羚羊时,缓缓伏低了身躯。直到这时,凌云才感觉到,原来自己也是狼可以吃的食物之一,不由的笑了。

凌云用粗些的树枝,做了简单的弓和箭,用来射天上的鸟和动物,这天夜里,升起了火堆,烤着这些食物,母狼身边的小狼崽,只剩下来一只还活着,也只是还活着有口气而已了。

母狼看着身边的小狼崽,又看了看凌云的火堆,来回走着,犹豫良久,还是走了过来,凌云警觉地拿起来刀。没想到母狼走近后,前腿跪下,眼中流着泪呜咽的哀鸣着。

他手按在匕首柄上,指节泛白,这杀过敌兵的手,刀尖还沾着叛乱者血的腥味,可面对跪着的母狼,刀尖竟不敢往下落。母狼的呜咽声钻进耳朵,像极了城破时,百姓哭孩子的声音,他突然想起父亲说‘兵者诡道’,可‘诡道’能赢战事,却赢不了草原上这碗‘活下去的饭’,凌云手指慢慢从刀柄上挪开。

凌云看着母狼的泪滴在干燥的土上,砸出两个浅小的坑,风卷着它身上的狼臊气扑过来,混着不远处幼狼微弱的呜咽声。那呜咽像极了军营里伤兵断腿时的哼唧,只是更细、更弱,奄奄一息到没有一点反抗的力气。

凌云一下子知道了母狼想从自己这里,为小狼讨口吃的。看到母狼的泪,凌云想起了暖暖的母亲,凌云听见自己胸腔里蔓延上来带着暖意的酸楚,像母亲当年拆他重伤的绷带时,眼泪无声落在自己的肌肤上,伴着指尖在身上颤抖拂过。

也想起小时候母亲给做的槐花饼,于是他伸手在怀里摸索着一个油纸包,那是母亲烙的槐花干饼,他一直舍不得吃完的,每次想家了,都会掰一小块,放进嘴里,去品味那槐花的香味,就象小时候学走路时,母亲在身边给的安心。而如今,这母狼也在给着自己的孩子一份守护……

赤金半月托的链子含着的聚魂珠,看着这一切,详实记录着凌云的心路,看着凌云将心比心的松了握刀的手,拿起烤好的羊和兔子都扔了过去。母狼开心的叫着,连连曲着前腿向凌云拜了又拜,而后叼起食物奔向小狼而去。

夜里,凌云倚靠在草堆上睡了,那赤金半月托的链子含着的聚魂珠,玩耍了一会,飘落下来,挂在了凌云脖颈上。次日破晓,他将半扇羊肉留在母狼昨夜栖息处不远,转身时听见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那只吃了食物,恢复活力的幼狼,跑过来蹭着他的马靴,温热的鼻息拂过脚踝,幼狼绒毛上沾着的草籽蹭上了裤腿。母狼站在七步外,用前爪轻叩地面,象牧民致谢时的礼节。凌云用了一天,打了很多野兔和鸟,自己留了两只,剩下的,都给了那两只狼,远远的站开,用手示意狼都拿去。

狼明白了凌云的意思,跑过来开心的围着凌云身边转着圈圈,笨拙的摇着尾巴,冲凌云呜噜呜噜的叫着,又用头来回蹭着凌云的腿,进行一番感谢后,才和幼狼叼起食物远去了。

凌云看着跑远了的狼,无意间手触摸到了腰间的狼首银饰,突然笑了,父亲要他“狠”,可他现在觉得,世间只要是事情,就没有相互间的有效沟通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大多数情况,都是沟通交流不到位的缘故。凌云转身继续走着,打算穿过草原,找到有人的地方,好找到回大昌国的路。

这些天来,凌云一直在反复回想着,自己自踏入草原以来,看到的狼群捕食下的羚羊群,最后只能留下百分之六十的存在,跑得慢、孱弱的羚羊,都会被大自然界中的各种捕食者吃掉,再也没有机会,繁殖自己衰弱、异化的基因种子。其它的种群也是一样的情况存在,包括狼,不也是六只崽子,最后也只是留下来一只么。

凌云边想边用手中的树枝扫着茂密的草丛,想着想着,不由得又想起跟随自己的将士,每次战役下来,死伤率也是如此。不禁一时觉得人世间里的一切荣辱都如烟云,因为到最后,不管怎样,都是会死的。这人间的狼——再多一些吧!干死这些羊群……

如此混乱的想着,凌云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活着到底为了啥,说什么为家为国,为了荣华,还是为了更多的权势保障,似乎,都不如为了明白更多的道理,去活着更好。在凌云发出这些沉思时,那聚魂珠内的光晕不断的流转着,仿佛在回应着什么。

想到此,这一刻,凌云感觉到自己真正的,是活的有血有肉了,是一个有灵魂的存在,不再是浑浑噩噩,只是活自己父母的期望、认知下,想要自己活的样子和人生。

一个月后,看见不远处的牧人,没银子,却有羊群,饿了就烤羊肉,渴了就喝羊奶。少年牧人说:“额是牧民,额爹说哩,种地是行业,不是阶层。只要额有羊,吃着天大地大的草原,就饿不死。”

凌云无意识的摸了摸颈间的聚魂珠,突然笑了,父亲说的“有钱的穷人”和“没钱的富人”,原来这么简单:有能活下去的本事,就是富;靠别人给的,就是穷,哪里来的什么阶级。

向着牧民问了路后,打算在此歇息两天。却不防第二天,便遇到牧人的羊群被官吏们强征,说‘要给守军当粮草’,牧人跪地求情,被打骨折,那些牧民眼睁睁看着赶着他们羊群走远的官吏,绝望的恨声说:“怎么不让狼群吃了他们呢!”

凌云帮牧人包扎固定着骨头时,那少年牧人说:“俺以为有羊就饿不死,原来他们连羊都看在了眼里,无处不是他们要的利益”。听着这话,凌云心中一动,想起来父亲说农民是没钱的富人,可连富人的本钱(羊 / 地)都保不住,哪来的‘富’?

这边事了,凌云一看也待不下去了,于是当天便起程,一路走着,后来的日子,凌云在草原上再次遇到了那只母狼。母狼带着幼崽,靠捕猎活下去,饿了就逮地鼠,从不求谁。凌云想起母狼为了幼崽下跪,想起王福临死前还在喊“守住城门”—— 原来不管是人是狼,想活下去,都得靠自己,不是靠“命运的放在手里”,也不是靠“别人的善心”。

随着脖颈上聚魂珠的光晕流转的欢呼,凌云走出了草原,走入一个叫马尾隘口集镇,才知道自己进入了大昌国西边赵国的境内,于是买了马匹,一路向东南沿驿路回大昌国烟霞岭城池了。

预知后事如何,请看 第五回龙女转世大昌国将军之子凌云(卷二)

卷二 一念慈悲释兵戈,万古荣辱化云河。

诗曰:

一念慈悲释兵戈,万古荣辱化云河。

重披玄甲归死地,只为心弦与道合。

聚魂珠内说世俗,一层一层又一层。

层层扒下世俗衣,华丽揭去是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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