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地下室装修好了。
往日黎默出门的时候都会遇到楼下的装修师傅在工作,但最近几天没见装修师傅,楼下也安静了许多,黎默便猜测会不会是已经装修好了。
黎默结束今天的打工,回到居民楼,却没有和平时一样直接回住处,而是抬头看向干净洁白,毫无裂痕也没有霉斑的墙面。
装修师傅不仅把地下室装修了,连楼道的墙面也刷了一遍吗?
黎默顺着楼梯往下走,以前地下室前面的过道都是水泥墙面,现在重新刷了墙,铺了砖块,头顶还装了一盏感应灯。
地下室的门并没有锁,是完全敞开的,还未走近就嗅到了一股木材和皮革的气味,像是逛大型家具厂时会闻到的味道。
黎默站在门口,向里面看去。
借着楼道的感应灯,大致能看清里面的装修,和黎默刚搬进去住的“棺材版”地下室完全是两模两样。
地面是奶咖色的木地板,入门有个小厅,家具并不多,整体以低饱和色系为主,暖白色的沙发,玻璃茶几,以镂空木柜作为隔断,卧室在最里侧,床侧还开了一扇小小的窗,能看见月光。
黎默感受到穿堂风吹过他的耳畔,绕着他的发丝溜走。
楼上传来开门的声音,黎默抬起头,看向楼道口。
迟先生是发现他来地下室了吗?
“……会议改到周五,我周四回A市。行程安排……”迟昱的声音很快又随着居民楼大门的开关消失。
大门关闭后还有回响,黎默悬着的心也跟着落了下来。
看来迟先生要出差了。
其实说不准,他来S市才是出差,毕竟迟昱刚才说的是“回A市”,也就是说他本来是A市人。
黎默的心情郁闷,有些难受。
一呼一吸间,像是下雨前那种沉闷的空气,风雨要来不来,吊着他,偏不给他一个痛快。
黎默回了楼上住处,想着迟昱会不会让他搬回地下室,迟昱会不会离开这里,之后他们还会有联系吗……这些问题压得黎默喘不过气来。
出门买食盐的迟昱回来了,今天他打算教会黎默最简单的两道家常菜,这样他出差的时候,黎默就可以自己做饭自己吃了。
“今天的菜是番茄炒蛋和水蒸蛋。”迟昱还特地买了一把厨房剪刀给黎默使用,只需要用剪刀处理食材,用不到小刀,就可以降低他划伤自己的风险。
黎默强忍着难过的心情,努力打起精神,不能让迟昱发现自己不开心,这样……会给迟昱带来情绪上的负担。
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情。
从小到大,他也不是没有交过朋友,他每度过一个人生阶段,就会失去一些朋友,偶尔有些玩得好的,能够保持一周或者一个月联系一次,就已经很好了,他有什么不满足的?
就算迟昱离开了这里,他也还有迟昱的联系方式,只要他想,他也可以联系迟昱,或者等他赚钱了,他也能去找迟昱见面……
那迟先生是怎么想的呢?他会愿意和自己保持联系吗?会见他吗?
黎默敲碎了蛋壳,蛋清流入碗里,蛋黄却无法从裂开的细小缝隙流下。
迟昱在旁边温声说:“可以把它完全敲开,就算有碎蛋壳也没关系,一会儿挑出来就好了。”
黎默稍一用力,就捏碎了蛋壳,黏腻的蛋液流了一手,碎小的蛋壳掉进了碗里,和刚才流下的蛋清混合在一起,要挑出来也要挑好一会儿。
“对不起。”黎默低着头,把这个“失败品”倒进垃圾桶里,然后转身去洗手。
迟昱靠着身后的料理台,让开位置,视线却始终追着黎默的身影。
尽管他掩饰得再好,迟昱也察觉到了他的异样。
“没关系,再试一次。”迟昱以为他是失败了才会难过,于是又给他递了一个鸡蛋。
黎默握着那颗鸡蛋,它明明这么轻,他却觉得它这样重。
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自己一直学不会,迟昱会不会留下来?
但是很快,黎默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没那么重要。
对于迟先生来说,他算不上什么。
黎默用力地吞咽,试图把那块顶在喉咙的石头吞下去。
很难受,但他会习惯的。
“啪嗒。”清脆的蛋壳撞击声,蛋壳从中间裂开,完美地分成两半,一个蛋壳碎片都没有掉下,蛋黄和蛋清一同流入了碗里。
迟昱不吝夸奖,伸手揉了揉黎默的脑袋,语气温柔得像是流过心间的暖流。
“你看,只要你想做,你就能做得很好。”
他的动作很轻,不会给人任何不适感,反而让人觉得很温暖。
黎默心甘情愿地输给这份温暖,他不想成为迟昱的负担,不想给他带去任何一点麻烦。
迟昱对他这样好,他不该想着怎样绑住他。
如果无法成为迟昱重要的人,那就成为轻盈的,像羽毛一样的人,这样就不必被他挂念,也不会成为他的负担了。
所以他要努力学会迟昱教给他的东西,至少在迟昱偶尔想起他的时候,想到的不是“啊,一个怎么教都教不会的麻烦精”,而是“嗯!一教就会的独立成年人”。
黎默沉下心,认真地跟着迟昱所说的步骤,学习怎么做菜。
除了最开始打鸡蛋失败了一次,后续黎默都做得很好,手脚麻利,给番茄剥皮后,用剪刀剪碎番茄,倒油炒菜。
迟昱说的“适量油、适量食盐”,都很模糊,黎默也没有多问,只是按照自己每次观察迟昱做菜的用量,按照感觉倒油,撒食盐。
迟昱全程没有碰过任何厨具,他都想好了如果黎默把鸡蛋炒糊了,就自己上手,但是黎默没有给他这个机会,炒出来的鸡蛋金灿灿的,和炒出红色汁水的番茄混合在一起,即便不用品尝味道,看卖相就知道味道不会太差。
迟昱站在黎默一步之遥的地方,瞧着围着围裙的黎默。
年轻的脸庞,清瘦的身材,修长的脖颈后系着围裙带子,宽大的蓝色卫衣穿在他的身上显得有些臃肿,半挽的袖子露出一截手臂。
迟昱眯起眼睛。
黎默的手腕纤细得他一手就能圈握住,仿佛脆弱得稍一用力就会折断,但黎默的气质就像坚韧的芦苇,只能被风吹倒,却不肯被折断。
他既欣赏黎默的坚韧,又心疼他的坚韧。
甚至有时候会想,如果黎默不那么坚韧,给钱就能屈服,就能低头,迟昱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带回A市,给他买最大最豪华的房子,带他吃遍山珍海味,将自己的财产与他平分。
但黎默是给他打赏200,都会觉得太多了,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攒起来一叠皱巴巴的纸币,尽可能还他135的人。
迟昱这辈子唯一遇到的一个,嫌钱多的人,就是面前的傻瓜。
黎默的袖口过于宽松,刚撸上去又滑落下来,洗手不小心打湿了袖口,将袖口洇湿成深蓝色,
迟昱走近黎默,捏住他的袖口,将它翻折了两下,挽到了黎默的手肘。
黎默从迟昱靠近他,就下意识屏住呼吸,视线里只有迟昱那双骨节分明的手,白得晃眼,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皮肤不够白,才会衬得迟昱的皮肤这样白。
以前黎默觉得,男生就是要晒成小麦色才健康好看,还会故意去打篮球把自己的皮肤晒黑,帅死了。
但现在,黎默发现自己并不是欣赏不来白皙阴柔类型的人,只是还没遇到迟昱。
“另外一只手。”迟昱替他挽了这边的袖子,其实可以让黎默自己挽那边的袖子,可迟昱没有这么做,而黎默显然也没有意识到他是可以拒绝的。
黎默听话地转过身,面对着迟昱,给他举起左手。
头顶的白炽灯灯光落下,将他们的肤色差照得清清楚楚。
迟昱的皮肤本来就白,又加上他很少在户外呆,即便是运动,也有自己的室内运动场。
来S市之前,他每天在户外呆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车子接送都是直达室内停车场,实在没什么机会接触到阳光。
两人的肤色差明显,像是在暗示着他们分属于两个世界,黑与白不可交融。
黎默皱起眉头,敏感的心思把所有隐晦的细节无限放大,像是在暗暗警醒自己,来日即便走向分离的结局,也是有迹可循的。
也能让自己降低预期,以免分离的结局来临时,他太过伤心。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迟昱拉住了黎默的手,顺势圈握住他的手腕。
温热的掌心紧贴着他拼命跳动的脉搏。
迟昱的拇指摩挲着黎默的皮肤,力度加重,像是在帮他擦掉什么。
黎默眼睫颤了颤,微微睁大了眼睛,他抬起头,困惑地看向迟昱。
“迟先生?”
迟昱对上那双单纯的眼眸,压下那点不为人知的小心思。
他撒谎就跟呼吸一样简单。
“抱歉,还以为是沾上酱油了。”
黎默红着脸,小声反驳:“也没有黑到这个程度吧……”
“没有,是我眼花了。”迟昱松开了黎默的手腕,笑着转移话题,“看看水蒸蛋做好了没……”
黎默赶紧转身去看火候。
迟昱垂下手,掌心还残留着黎默脉搏跳动的触感,指腹擦过他的皮肤时,留下浅淡的痕迹,但很快又消失不见。
那一瞬间,与黎默因为黑白分明而难过不同,迟昱莫名其妙地想要在上面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