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倒在地上,看着地面上粘稠的鲜血,眼皮轻轻颤动,那些鲜血似乎化作玫瑰,而她此刻正躺在一个玫瑰园里。
玫瑰茎杆上长出的刺,刺破了她的指尖,一个老人急匆匆赶来,埋怨道:“让你不要动它们,手被弄伤了吧。”
岁月在她的脸上刻下太多痕迹,以至于莱斯差点忘记这个人,那个曾经陪伴她幼时的人。
老人拉过莱斯的手,用她的袖口擦去那几滴鲜血,一边擦一边念叨:“这些玫瑰是用来卖给城里人的,不是给你玩的。”
“你要知道,我们种这些玫瑰耗费了多少心血,你可别把它给毁掉了。”
莱斯愣愣地听着,那些重复了几百遍的话从左耳朵进去,又从右耳朵出来,最后化作叹息炸响在她的头顶。
“城里的东西,你不要碰。”
莱斯几乎是瞬间就扯回自己的手,如先前的几千次一样,对着老人怒目而视:“什么叫我不要碰?”
老人嗫嚅着应声:“被我们这些人碰过的东西,城里人会不喜欢。”
“他们愿意花高价去买含苞待放的美丽的花朵,但这些花朵不能沾染了穷苦人的气息,他们说这样会让花枯萎。”
莱斯想像往常一样反驳,什么“城里人算个什么东西”,什么“凭什么我们就低人一等”——
但这些问题,在这么多年后,莱斯有了属于自己的答案,城里人也只是伪装的光鲜亮丽的蛆虫,就如同自己在马戏团的样子。
至于——
凭什么穷苦人就低人一等——莱斯嗤笑,钱在哪里,自尊就在哪里。
人和人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但富商和歌姬的界限清晰无比,歌姬只能跪在地上,等待富商施舍的银子以及那可笑的尊严。
莱斯看着满院的玫瑰,问道:“玫瑰长在这个落后的小镇,它由贫穷的人亲手培植,它从出生到绽放,已经将你所说的气息完全沾染。”
“可为什么,绽放之后的玫瑰,就再也碰不得呢?”
老人定定地看着莱斯,最终在莱斯近如潭水般眼睛里败下阵来,那样清晰的倒映着她佝偻的脊背,倒映着她枯槁的面容。
她说:“人们是看不见玫瑰绽放之前的事情的。”
“他们要的,是玫瑰,而不是玫瑰背后的人。”
莱斯的脚像是生根一般站在原地,她此刻就像地里的玫瑰一般,成了任人宰割的宠物。
老人坐在地上,看向莱斯:“你不过来吃饭吗?”
“就算手指疼,拿不起筷子,我也可以喂你的。”
宠溺的话语如儿时一般,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莱斯早已长大,她知道玫瑰是什么,知道这些喂出的饭,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反哺回去。
莱斯刚拿起筷子,就听见老人问:“你的舞练得怎么样了?”
她的手就那样顿在空中,过了几秒后,她神色如常的夹起菜放进嘴里:“挺好的。”
老人又说:“被选进城里的孩子,将来会享福,比一辈子在这种玫瑰要好得多。”
“你长得漂亮,老师说你也有天赋,你一定会进去城里——”
莱斯重重将筷子拍在桌子上:“我被选走后,你才能得到钱吧!”
“什么享福,什么种玫瑰,我不就和你的那些玫瑰一模一样,只是一个商品而已!”
老人的动作在此刻怔住,她愣愣的看着莱斯,仿佛不明白莱斯的愤怒来自哪里。
莱斯看着她,一股厚重的无力感从心底再次涌上来,就如以前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一样的无力。
因为她们说的是不一样的东西。
老人放下筷子质问:“我不是为了你好?”
“一辈子种玫瑰有什么出息,跳舞去城里才是你该做的事。我把种玫瑰得到的钱,全部用来送你跳舞。”
“现在你却觉得我只把你当做商品?我只想得到钱?”
莱斯无力的垂下头颅,看着光秃秃的地面,问道:“你有没有想过,玫瑰是被城里人用来欣赏的,那长得好看的女孩呢?”
“她们也是被用来欣赏的。”
老人的话头停住,她舔着嘴角,但依旧执拗:“就你知道的多,那怎么以前去城里女孩都说,去了那里是享福的命。”
“到你嘴里,却反到变成地狱了?”
“你去过城里吗?你见过富人动手动脚吗?”老人说的越来越多,她逐渐说服了自己,将矛头对准莱斯,“你是不是就不想跳舞,你就是懒惰,你就想混吃等死!”
老人说的话已经在她的心里激不起一丝波澜,如果说过去的她会愤怒,但现在的莱斯终于明白,其实每个人心里都知道的。
这个镇子里的人知道女孩的命运不会太好,知道离开土壤的玫瑰,它结局只有枯萎。但他们还是仅存着一点希望,或者说是奢望,是侥幸,觉得不会那样的。
比起未来无数的财富,那么一点点风险近乎于无。
他们用这些话骗过他们自己,骗过无数镇子上的女孩,最后来骗莱斯。
莱斯在心底自嘲,好像这个镇子上所有人的命运在出生的时候就被注定。被选中的女孩送去城里等待死亡,没有选中的,在镇子上种着玫瑰等待死亡。
相同的只有,永恒的贫穷以及生生世世被敲着骨髓吸血的命运。
莱斯顿在地上触摸玫瑰的根茎,刺没有扎进她的皮肤,在她的指尖划出一道浅浅的白色痕迹。
莱斯问道:“我们能养一只宠物吗?小猫小狗都可以。”
世界上的人令人厌恶,世界上的植物就像命运不同的自己,莱斯想着,或许动物会不一样。
老人反驳:“不行,它们会踩坏玫瑰。”
莱斯没有执拗,她的手拨弄着玫瑰,看着玫瑰一天天长大,她最终还是会随着玫瑰一起进城。
走的当天,老人的手里捏着一沓钞票,但她的脸上没有一丝喜色,眼睛里蓄满泪水,强忍着不让眼泪掉出来。
她一个劲的叮嘱着莱斯,仿佛要说完后半生的话。
莱斯看向那些钞票,明明她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为什么还是不高兴?
明明玫瑰和自己都是用来换取钞票,为什么要对商品充斥感情?
老人一个劲说了很久,直到领头的人捂着鼻子开始催促,她才止住话头,满眼欣赏的看着莱斯:“莱斯,你今天是最美丽的女孩。”
说着,老人将钞票全部塞进莱斯手心:“你去城里后,一定要过得幸福。”
莱斯攥着那些钞票,只觉得它就像刀片割着它的手心,为什么要将所有的积蓄放在自己手里,又亲手推着自己去死?
所有人的面孔全部变得模糊,莱斯看不透他们的内心,更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
就算过了几十年,她依旧不明白。
领头的人见莱斯发愣,哼笑一声:“这么点钱就让你魂不守舍,车里的玫瑰能卖几百倍的价钱。”
莱斯收起钞票,冷眼看着这些人将玫瑰包装好,喷上水,包裹上漂亮的袋子,卖给精致的城里人。
领头的哼着歌数着手里的钞票,一脸洋洋得意:“我说的没错吧?”
莱斯背在身后的手攥紧,原来包装好的一根玫瑰,就能换取和满车玫瑰一样的价钱。
自己院里的玫瑰只占满车数量的二十分之一,而满车玫瑰却只有一根玫瑰的价钱,莱斯算不明白,这道数学题对她来说太复杂了些。
领头的人赚的盆满钵满,他嗅着钞票的味道,笑着说:“玫瑰真是太美了,狂热的爱着它的人,最终都会化作它的养分,化作我手里的钞票。”
同先前一样,莱斯再次进入了那个房间,同无数哭嚎的女生一样,莱斯再次走上了一样的路。
一条深不见底的不归路。
莱斯躺在床上,她拿出身下的钞票,眼前的钞票变成一车玫瑰,那些玫瑰盛开在小镇上,它长满了整座小镇。
田野里有它,院子里有它,屋顶上有它,山沟里也有它……
等玫瑰盛开的时候,就变成一沓沓钞票,堆满小镇。
小镇从此变得富庶,从此不再种植玫瑰——
又是新的一年,又有了新的玫瑰,名叫莱斯的这朵玫瑰彻底枯萎了。
她拉着行李箱,如先前的选择一样,去了一个马戏团,那里不是个好地方。不过刚刚好,自己也不是个好人。
疯狂马戏团的牌匾像是在嘲笑莱斯的无能,她仰头看去,一句话再次充斥在她的脑海里——
狂热爱着它的人,最终都会化作它的养分。
莱斯捏着一根玫瑰,她轻轻剥离一片花瓣,任由风将它吹走,吹到不知名的地方去。
或许她应该改变自己的想法,玫瑰或许真的是个好东西——
莱斯的瞳孔涣散,她的眼中没有马戏团,没有白若,只有红的像血一般玫瑰,它们簇拥着莱斯,带着莱斯一起扎根在地面上。
林逸蹲下看着地面上的莱斯,说道:“她死了。”
“可游戏并没有结束。”林逸挑了个干净的椅子坐下,“皮尔逊还没死。”
白若走到莱斯身旁,想为她收殓尸身,但指尖还没来得及触碰,一阵风吹过,莱斯的身体就变成一捧尘土。
陆忻:“莱斯已经不算是个人了,她死后当然不会有尸首。”
她笑着看向某个地方,椅子后面缩着一个庞大的人影,他的身体抖如筛糠。
陆忻朝着那边吹了个口哨:“团长,不出来和我们见见面吗?”
皮尔逊没有回应,只想努力的将他塞进椅子后面,想要所有人都不再注意他。
陆忻的食指卷着她粉色的头发,眼里的桃花纹样再次盛开旋转,语气充斥着诱导:“皮尔逊先生,虽然你的马戏团没了,但是你还活着,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