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他进来之前还没有这么严的,只有保镖在几个门口守着而已,怎么还用上电击棍了?
花向晓抬眸看他一眼:“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真这么好进的话,年轻的江家,还能在吃人炖骨的商界,存活到现在吗?”
江玟非:“麻烦四叔……”
“麻烦的难道还少吗?”花向晓按着他伤口的手用了点力道,江玟非忍疼咬牙,“你们只有几个小时,最后一滴药水打完前,叫你的小朋友穿上工作服,我帮你把人送回去。”
“多谢四叔。”
“你是该谢谢我。”
花向晓脱下身上的白大褂勾在衣帽架上,出门打发两个保镖去帮他搬药品,留下房间里两人尴尬对视。
“你这伤比我揍混混时重多了,好好…休养,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腿……”
江玟非打断道:“林喻。”
“嗯?”
“安静。”
这场景莫名熟悉,上次他自己当病人时,告诉人家要静养,如今却完全反过来,他不仅把瘸腿的人逼下床,还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趁江玟非吃饭的功夫,林喻的视线被对方身上深浅不一的伤吸引。
“林喻。”
“我没出声。”
“回血了。”
林喻这才发现,自己无意识地把玩输液管,导致血液倒流。他慌忙松手,突然意识到,自己对江玟非伤势过分的关注,决定暂时先离他远一点。
他晃到衣帽间转悠,江玟非衣物不多,却整齐有序,唯有一件破旧的童装,格外扎眼。
那件蓝色的童装虽然破旧,但却被洗得很干净,看得出主人对它的珍惜程度。
就是有一个奇怪之处,领口下居然有几道不太显眼抓痕,林喻看向一旁的木木,低声问道:“你的杰作吧?”
木木听到他喊自己,头都懒得抬,十分高冷地“喵”了一声,尾巴轻甩。
“这件衣服,你有印象吗?”江玟非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我不记得在林家的事了,如果小时候你穿这衣服来我家被我揍过……那算你活该。”刚才的心虚早已消散不见,他脑中只剩时间怎么这么漫长的念头。
原来他不是不愿记起自己,而是全然不记得有他这个人的出现。
江玟非垂着眼皮,越想越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劲,大多数人在3——4岁左右,开始形成能被长期保留并在日后回忆起来的清晰记忆。而江玟非把他带回家时,两人约莫七八岁……这不合常理。
“嗯?”
忽然,林喻瞥见床头柜上有个相框,照片上,居然是穿着那件蓝色童装的自己,身边还站着一个眼熟的人,看两人模样大约七八岁。
林喻定在原地,震惊得说不话,他对上面的场景没有一点印象,凝视着照片,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稚嫩的声音:
“蝴蝶,呼——”
照片里,一只蝴蝶停在小江玟非的发间,而另一个小孩的姿势,像是要去亲吻对方,时光被相机定格在这一刻,夏日的蝉鸣和风的温度,也被翻过的日历带走。
“他怎么和我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林喻声音发颤,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有没有可能,那就是你。”
“我们以前真认识?”
传言难道真的空穴来风?那他姑姑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他爸爸和江家大儿子关系看上去不错就算了,怎么连他和江玟非也有过这么要好的时候。
这不可能,为什么江玟非记得,他却没有一点印象?姑姑一定有事瞒着他。
察觉他眼神中的慌乱,这副神情比暑假初见时生动许多。
当年,住在江家的短暂日子里,林喻的身体便一直很孱弱,照片上那次,是两人在一起时为数不多的出行游玩。
那时,他的后脑勺还没有那道碍眼的月牙状疤痕。
江玟非的手指悬在那道疤上方,迟迟没有落下:“这疤,怎么来的?”
“男生身上有疤不是很正常?”
江玟非戳穿他:“也不记得了?”
“没太大印象,可能就和上次一样,被什么东西砸的吧。”林喻毫不在意道。
漫长的几个小时终于过去,门被敲响的声音,在此刻传到林喻的耳朵里,如同下课的钟声,平凡却美妙。
“推车跟我走。”花向晓顺利带人出了大门,却又在门外被人拦住。
“等一下。”
刚下车,骆笙就看见花向晓带着一个人,准备往地下车库去,她昂起下巴道:“既然你今天正好来了,帮小璟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