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伽十岁前,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普通人。
打他记事起,都是跟着老乞丐生活。老乞丐待他不好,心情不顺时破骂,心情极差时狠打,甚有时两样一起。规矩只有一条:每日上街讨来不少于五文钱,晚归才有饭食。
有时是半块玉米馍,有时是菜市剩的烂菜叶,运气好时,老乞丐会把啃不动的肉骨扔给他,冷伽便满心欢喜地嘬上面那点星点肉糜和油汤,觉得今天算是好日子。
长大一些,他也学聪明了,开始有意识摆脱老乞丐的管束,偷学私塾秀才念的诗句、手工人编竹的技艺、酒铺掌柜做生意的手法,也学怎么偷窃、拉暗娼、骗把戏。总之,只要能多落顿饭,三教九流,无所不学,也幸而聪慧,基本上一看就通。
老乞丐年岁渐老,连向他举起拐杖都开始颤巍巍的,但冷伽未起过从对方身边逃走的念头。
原因无它,他虽然不喜欢老乞丐,但他更讨厌自己一个人。
每逢节假,他便停下手里的活,钻到角巷草棚里,通过砖缝窥视街面。街上人声鼎沸,摩肩接踵,有父母抱孩子赶集,有老人携幼孙看灯,小孩儿哭闹,大人便蹲下来哄,哪怕巷尾最穷的那家卖油郎,也会俯身拾起一块落在地上的糖,拍拍灰,重新塞进孩子嘴里,笑意宠溺至骨。
人来人往,无数双大手小手,就这样牵着穿过人间烟火,牵向热闹回家的路。冷伽眼也不眨地贪婪凝视,只觉得那些手勾连的地方会生出暖意,哪怕无法触及,也能把他心里空落落的洞一点一点填起来。
他父母是故意把他弃了,还是不小心弄丢了?若哪日寻到他们,是否也能牵到这样一双手?有了父母,他应该就不需要老乞丐了罢。
一语成谶,十岁那年上元节,老乞丐难得良心发现,找了机会带他溜进官窑看戏,巧遇到了他找上门的亲生父亲。
只不过与想象中的慈爱和蔼不同,对方是只身高十尺的巨狼,布满利齿的嘴巴大张,一口便咬断了老乞丐的脖颈。
狼妖随爪拍死周围几个想要溜走的看客,碧绿盈盈的斗大双眼紧盯着吓瘫在地的男孩,告知对方身世:自己是妖族狼王,冷伽则是多年前他化形外出时,与一名人类女子意外所生。现养在身下的两名王子因为内斗双双去世,所以来找私生子回去继承大统。
冷伽惊恐睁大双眼,无措看向身侧曾经恨透也离不开的老乞丐。老人无头身体以四肢扭曲的诡异姿势趴在自己身侧,下一瞬便被狼爪踩成了肉泥。
那一刻,他似是疯了,眼泪疯狂涌出,像个渴望父爱多年的孩童,面露天真笑意向狼王奔去,手却已从破烂布衣下掏出平日走街防身的锋利竹刀。
结果当然是被狼王一爪掀翻在地,还被嘲笑愚笨小童做的竹刀粗制滥造。
狼王其实没多要紧这个私生子,只不过妖族难以受孕,也是两个儿子去世才想起人间有个弃子,但如今这个弃子不自量力还想杀他,还不如就此咬死再造一个,反正他寿命长得很。
冷伽看着逐渐靠近的冰冷利齿,最后一眼看向尚未真正活过的人世。台上台下的官伎看客都吓得瘫作一片,甚有一名绿纱小倌被吓得掩面哭泣,连滚带爬躲在椅后。
头顶涎水滴落,他咬牙睁大眼睛,不愿临死胆怯,下一瞬却庆幸自己留了最后一眼。屋顶哗啦破开,银光乍闪,一柄弯刀利落将狼头砍落。
从天而降的秀丽女子右手甩去刀尖血水,左手拎壶往喉咙里又灌了一口烈酒,醉意熏熏看向狼妖尸体,嫌弃:“什么晦气东西,也敢在我合欢宗首徒面前作乱,可知我明日便要上山继承宗主之位了?”
她漫不经心地环视四周,乌瞳流转,于一片狼藉之中扫过满脸泪痕、呆呆站立的男孩。
只那一眼,冷伽就觉得往日空落的心脏瞬间被填满了。
那双漂亮眼睛穿透了他身上所有污泥和伤口,把他整个人看了个透。不是怜悯,不是嫌弃,只是淡淡一瞥,像春风路过水面,随即便收回了目光,连一道涟漪都未曾留下。
似觉无趣,女子收刀转身,目光落在嘤嘤哭泣的绿衣小倌身上时有了几分亮色,飞身上台,将那小倌连人带琵琶一道抄起,大笑远去。
冷伽心跳如鼓,冲动迈着小腿向门外追去,仅来得及看见对方身影远远消逝在长街尽头,一身赤色比所有上元花灯还要鲜亮。
他呆立原地,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都逐渐暗下,一道黑影无声掠至自己跟前,化为一名长衫男子,用力攥紧他脖颈,冷声逼问:“说,谁杀的狼王?”
男孩呼吸不畅,眼泪不住流下,从小藏在身上的狼牙项链在夜幕下逐渐发出浅淡荧光。
长衫男子错愕片刻,慌乱松手跪地,低头向他行礼:“少主。”
冷伽只不过错愕半息,便快速理清了状况,抽噎着回想方才女子说出的名号:“是合欢宗主杀死了父王...”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不道义,自小便会坑蒙拐骗的人如何道义?只要能活着,哪怕一见钟情的女子他也无悔谋害。
只不过没想到,他背信弃义下药害死的那名女子,如今从地狱里爬出来,亲手刺穿了他的心口。
泪水混着血水淌至下颌,嗓音已是破碎,他仍旧竭力扯动,沙哑唤着眼前这张与多年前砍落狼王头颅时如出一辙的面孔。可笑的是即使如今对方刺穿的是自己,他心脏也如当初一般,狂跳不止。
“师...师尊...”
话音未落,烛台断刺便又用力深入一寸,女子神色冷漠未变:“逆徒,去给死去的司解语陪葬吧。”
是司解语真的去世了,还是说被他辜负的司解语已然心死,如今不得而知,却也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