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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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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宛城的春阳,带着南阳盆地特有的温润,越过巍峨的城墙,洒在青石板铺就的官道上,给这座繁华的城池,镀上了一层暖融融的光晕。

刘茜抱着怀里熟睡的刘炫,混在进城的人流里,一步步朝着城门走去。她身上依旧穿着那件从关中穿出来的、洗得发白打满补丁的粗布襦裙,裙摆沾着路上的泥点,脚上的草鞋早就磨穿了底,脚趾露在外面,被春阳晒得微微发烫,却依旧能感受到青石板的冰凉。怀里的刘炫被程氏喂饱了奶,睡得正香,小身子蜷缩在襁褓里,小手紧紧抓着她的衣襟,呼吸均匀,全然不知自己和姊姊,正站在一座完全陌生的城池门口,前路茫茫,生死未卜。

城门洞前,守城的士兵手持长戈,盔甲在阳光下闪着冷硬的光,正挨个盘查进出城门的行人。这里是荆州牧刘表的地界,比起李傕郭汜作乱的关中,法度严明得多,对往来流民虽不苛待,却也管控极严,生怕混进了袁术的细作,或是作乱的流寇。

排队的人流缓缓往前挪动,很快就轮到了刘茜。

为首的士兵抬眼扫了她一眼,目光在她破旧的衣衫、蜡黄的脸颊,还有怀里紧紧抱着的襁褓上顿了顿。他见得多了,这样从关中逃过来的孤女幼子,这半年来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个面黄肌瘦,满眼惶恐,都是被兵祸逼得走投无路的可怜人。

士兵没有过多盘问,只是挥了挥手里的长戈,语气平淡地说了一句:“进去吧。别在城里惹事,每月去都亭登记,安分守己点。”

刘茜愣了一下,随即连忙对着士兵躬身行了一礼,声音细弱却恭敬:“多谢将军。”

她抱着刘炫,低下头,快步穿过了幽深的城门洞。

当双脚彻底踩在宛城内的青石板路上,当耳边传来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车马的轱辘声、行人的说笑声,当鼻尖萦绕着麦饼的焦香、酒肆里飘出来的酒气、街边摊贩煮肉的香气时,刘茜的脚步,下意识地停住了。

她抬起头,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眼眶瞬间就热了。

这是她穿越到汉末乱世两个多月来,第一次见到真正的 “人间烟火”。

宽阔的街道笔直延伸,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商铺,木质的楼阁整齐排列,黑瓦白墙,飞檐翘角,虽不奢华,却透着安稳的气息。街边的商铺幌子迎风招展,写着 “粮”“布”“酒”“药” 的大字,是她在古籍里看了无数遍的汉代隶书,此刻却鲜活地立在眼前。

酒肆里传来杯盏碰撞的声响,还有说书人拍着醒木,讲着光武中兴的故事,围听的百姓时不时发出阵阵叫好声;粮铺门口,伙计正搬着一袋袋粟米、麦子往里走,掌柜的拿着算盘,噼里啪啦地打着,和主顾讨价还价;布庄门口,挂着各色的麻布、缣布,几个妇人正摸着布料,和店家说着价钱;街边的饼铺里,刚烤好的麦饼冒着热气,焦香飘出老远,引得路过的孩子拽着大人的衣角,哭着闹着要吃。

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有穿着宽袖深衣、头戴长冠,腰间佩玉,挂着佩剑的世家子弟谈笑风生;有穿着短褐、推着独轮车的商贩,高声叫卖着自己的货物;有挎着篮子的农妇,刚从城外回来,脚步匆匆地往家赶;还有牵着马、挎着环首刀的武士,身姿挺拔,眼神警惕,一看就是世家的护卫。

当然,街道的角落里,也随处可见和她一样的流民。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蜷缩在避风的墙根下,眼神空洞地看着来往的行人,面前放着一个破碗,祈求着路人能施舍一口吃的。有几个和刘炫差不多大的孩子,饿得连哭的力气都没有,靠在母亲的怀里,气息微弱。

繁华与破败,安稳与流离,热闹与绝望,就这样奇异地交织在这座城池里。可哪怕是这样,比起关中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的人间地狱,这里已经是乱世里难得的桃源了。

可这份繁华,这份安稳,却与刘茜没有半分关系。

她就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央,身边是熙熙攘攘的人流,耳边是热闹喧嚣的市井声,可她却觉得自己和这座城池,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墙。这里的热闹是别人的,安稳是别人的,她什么都没有。她只有怀里这个刚满周岁的幼弟,只有身上这件破旧的襦裙,只有程氏临别时塞给她的那一小袋粟米 —— 那点粟米,省着吃,最多也只能撑三五天。

三五天之后呢?

她和刘炫,就要像街角那些流民一样,蜷缩在墙根下,等着被饿死,被病死吗?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刘茜就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把怀里的刘炫抱得更紧了。小家伙被她抱得紧了,哼唧了一声,小嘴巴动了动,依旧睡得香甜。看着弟弟毫无防备的睡颜,刘茜的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

她答应了吕氏,拼了这条命,也要护着刘炫周全,让他平平安安长大。可现在,她连下一顿饭在哪里都不知道,连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拿什么兑现自己的承诺?

已经到南阳五天了,之前程氏给的粟米已经见底,如今刘茜身上除了包袱里不能吃的医书,啥吃的都没有。她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脚步虚浮,脑子里乱成一团。她在现代,是 985 大学毕业的硕士生,能背得出《史记》《汉书》,能辨得懂秦汉简牍,能讲得出三国风云,可在这真正的汉末乱世里,这些东西,不能当饭吃,不能给弟弟换来一口粟米粥。

她会什么?她读过父亲留下的医书,懂一点基础的医理,知道张仲景《伤寒杂病论》的精髓,可她没有行医的资格,没有药铺,没有药材,谁会相信一个十五岁的、逃难来的孤女会看病?她懂后世的制茶工艺,可她没有茶园,没有工具,连一口炒锅都没有,拿什么制茶换钱?何况汉末三国还不兴后世的茶道,也不见得能有的通。

她翻遍了全身上下,所有的行囊里,唯一能称得上 “值钱” 的东西,就只有一样。

那支吕氏临终前,留给她的玉簪。

刘茜的脚步停了下来,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贴身放着的衣襟内侧。那支小小的玉簪,就被她用布包了一层又一层,贴身藏着,隔着薄薄的衣衫,她能清晰地感受到玉簪冰凉的、光滑的触感。

那支玉簪,是吕氏当年嫁给刘茜父亲的时候,唯一的聘礼。是父亲当年上山采药半个月给买的。玉质是最普通的岫玉,里面满是裂纹和棉絮,算不上什么值钱的物件,甚至连城里富贵人家的丫鬟,都不屑于戴这样的簪子。

可对刘茜来说,这是吕氏留给她的唯一念想,是这个苦命的女人,一生唯一的一点浪漫与珍视。是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唯一能摸到的、属于 “母亲” 的温度。

她怎么舍得把它当掉?

可低头看看怀里的刘炫,小家伙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小嘴巴动了动,发出了细碎的、带着奶气的哼唧声,小手伸出来,轻轻摸着她的脸颊,软乎乎的,暖融融的。

他饿了。

程氏喂的那顿奶,早就消化完了,他已经大半天没有吃过东西了。

刘茜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一边是母亲唯一的遗物,是她心底仅存的一点念想;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弟弟,是她必须兑现的承诺,是条活生生的人命。

还有的选吗?

她站在街边,看着不远处饼铺里刚出炉的麦饼,看着粥铺里冒着热气的粟米粥,看着怀里饿得瘪着小嘴的弟弟,手紧紧攥着衣襟里的玉簪,指节都攥得发白,指甲深深嵌进了掌心,疼得她眼眶发红。

最终,她还是咬了咬牙,抬起头,开始在街边的商铺里,寻找着写着 “质” 字的幌子。

质肆,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当铺,是这个时代唯一能把物件换成现钱的地方。

她抱着刘炫,沿着街道走了大半个上午,从城南走到城北,脚底的草鞋彻底磨烂了,脚底的旧伤又磨破了,血水渗了出来,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可她却像是感觉不到一样,眼睛死死盯着街边的每一个商铺幌子。

终于,在城北的一条岔街上,她看到了一家质肆。

木质的门面,不算大,门口挂着一个黑色的幌子,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 “质” 字,柜台比人还高,里面坐着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正在记账。

刘茜站在质肆门口,停下了脚步。

她看着那扇敞开的门,像是看着一道深渊。踏进去,母亲唯一的遗物就没了,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点和吕氏相关的念想,就没了。可不踏进去,她和刘炫,吃完那小袋粟米后,可能连三天都撑不过去。

她在门口来来回回地徘徊着,脚步沉重得像灌了铅。怀里的刘炫大概是饿狠了,终于忍不住,“哇” 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声嘶哑,带着委屈和饥饿,听得刘茜的心都碎了。

她连忙抱着孩子,轻声哄着:“阿炫乖,不哭,不哭啊,姊姊这就给你买吃的,不哭了好不好?”

可孩子依旧哭个不停,小身子一抽一抽的,哭得脸都红了。

刘茜看着怀里哭得撕心裂肺的弟弟,心里的那点犹豫,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什么念想,什么遗物,都比不上弟弟的性命重要。吕氏在天有灵,也绝不会怪她的。

她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紧紧攥着怀里的玉簪,抱着哭闹的刘炫,抬脚走进了质肆。

质肆里光线有些昏暗,带着一股陈旧的木料和灰尘的味道。高高的柜台挡住了大半的光线,那个胖胖的质家掌柜,听到动静,抬眼扫了她一眼。

目光落在她破旧的衣衫、蜡黄的脸颊,还有怀里哭闹不止的孩子身上,掌柜的眼里瞬间就没了兴趣,手里依旧在记账,头也不抬地问道:“当东西?拿出来看看吧。”

他见得多了,这样逃难来的孤女,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无非是些破旧的钗环,不值几个钱,还不够费功夫的。

刘茜抱着刘炫,走到柜台前,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那个用布层层包着的玉簪,一层层打开,露出了那支磨得光滑的岫玉簪子,轻轻放在了柜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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