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二年四月十五日。
清晨的阳光穿过阴府书房外的竹林,透过云母窗棂,斜斜地洒进屋里,在青石板地上投下斑驳的竹影,伴着博山炉里袅袅升起的檀香,将整间书房衬得愈发清幽安宁。
刘茜正站在书案旁,安安静静地研墨。
她入府已经九天了,成为阴桓贴身侍婢已经八天。
八天的时光,足以让她彻底适应了阴府的生活,也足以让她悬了三个月的心,终于一点点落了地。
日子过得清闲又安稳,甚至安稳得让她时常觉得,像是在做梦。
她不用再天不亮就起来挖野菜,不用再抱着刘炫在荒野里亡命奔逃,不用再担心下一顿饭在哪里,不用再害怕夜里有乱兵山贼闯进来,不用再跪在冰冷的街头,放下所有尊严乞求一条活路。
每日里,她只需要辰时前到书房,把墨磨好,给博山炉添上檀香,把书案收拾得整整齐齐,阴桓到了之后,给她端茶送水,添茶研墨,其余的时间,都可以自己安排。没有繁重活,没有苛责打骂,甚至连一句重话,她都没有听过。
阴桓待她极好,甚至好得超出了她的想象。
哪怕她偶尔因为紧张,打翻了茶盏,或是磨的墨浓淡不合心意,他也只是笑着摆摆手,说一句 “无妨”,从未有过半分愠怒。他给她安排了书房隔壁的暖阁,里面铺陈摆设一应俱全,比府里许多管事娘子的住处还要精致;给她的月钱,是府里一等丫鬟的份例,每月五百钱,还有绢布粮食;府里的下人,见家主对她青眼有加,更是对她恭敬,无论管事仆役,还是丫鬟护卫,见了她都要躬身行礼,恭恭敬敬地喊一声 “茜娘子”,从没有人敢因为她是流民出身,就有半分怠慢。
最让她安心的,是刘炫。
阴桓果然如他所说,给刘炫安排得妥妥当当。找了府里的乳母,专门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又配了两个手脚麻利的小丫鬟,负责孩子的日常,住处安排在了侧院里,离她的住处极近,她随时都可以过去看。
每日里忙完了书房的活,她都会去陪刘炫一个多时辰。小家伙的烧早就退了,每日里有充足的饮食,有人精心照顾,小脸一天天圆润起来,重新变得白白胖胖,黑亮的眼睛也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见了她就会挥舞着小手,咿咿呀呀地喊 “姊姊”,笑得眉眼弯弯,再也不是之前那副奄奄一息的模样。
每次看着弟弟健康活泼的样子,刘茜的心里,都会涌起对阴桓浓浓的感激。
她比谁都清楚,若是没有阴桓,她和刘炫,此刻恐怕早已饿死在了宛城的街头,或是被地痞无赖欺辱,落得个生不如死的下场。
可感激归感激,她心里的戒备,却从未真正放下过。
入府八天,阴桓从未对她有过半分逾矩的举动。待她温和有礼,甚至带着几分尊重,完全不像是对待一个买来的奴婢,倒像是对待一位投亲靠友的晚辈。
可越是这样,刘茜的心里就越是不安。
她太清楚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阴桓花了五千钱买下她,给了她体面,给了她安稳,护着她和弟弟,绝不可能只是让她在书房里端茶送水、磨墨添香。他是这阴府的家主,是南阳阴氏的掌权人,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之所以留她在身边,不过是因为新鲜,因为她这张脸,因为她身上那股不同于寻常女子的气质。
偶尔,她抬眼的时候,会撞上阴桓看她的目光。那目光温和依旧,深处却藏着浓浓的占有欲与势在必得,像一张网,悄无声息地将她笼罩其中,让她浑身发冷,下意识地想要逃离。
她内里,终究是个男人。她可以接受为奴为婢,做牛做马报答恩情,可她永远无法接受,以一个女子的身份,去承欢于另一个男人。这是她心底最深的底线,也是她无法言说的秘密。
可她也清楚,在这深宅大院里,她的身体,她的性命,她的一切,都捏在阴桓的手里。他想要的,她根本没有拒绝的资格。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小心翼翼地守着自己的底线,也守着自己的秘密,在这座府邸里,安稳地活下去。
“墨磨得太浓了。”
一道温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拉回了刘茜飘远的思绪。她猛地回过神,低头看向书案上的砚台,才发现自己只顾着想心事,墨磨得太稠了,砚台里的墨汁几乎要凝成块,根本没法用来写字。
她的脸颊瞬间涨得通红,连忙躬身行礼,声音里带着慌乱:“奴婢失礼了,请大郎恕罪。奴婢这就重新磨。”
阴桓看着她局促不安、脸颊通红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摆了摆手,语气温和,没有半分责备:“无妨,不过是一点小事,何罪之有?看你方才魂不守舍的,可是在想什么心事?”
刘茜连忙垂下头,低声回道:“回大郎,没有什么心事,只是方才想起了阿炫,一时走了神,扰了大郎练字,是奴婢的错。”
她不敢说实话,只能拿刘炫做借口。
阴桓闻言,了然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原来是想弟弟了。无妨,等我写完这卷字,你便去看看他便是。方才乳母还遣人来说,阿炫今日精神极好,在院子里爬了玩个时辰,一点都不认生。”
“多谢大郎挂心。” 刘茜再次躬身道谢,心里微微一暖。他每天要处理整个阴氏家族的事务,还要应对南阳郡的各方势力,竟然连刘炫的日常小事,都记在了心里。
阴桓笑了笑,没再多说,只是示意她往砚台里加了点清水,重新磨墨。
刘茜收敛了心神,不敢再走神,认认真真地磨起了墨。她的动作轻柔,一圈圈地转动着墨锭,浓淡控制得恰到好处,不多时,砚台里就磨好了细腻顺滑的墨汁,不稠不淡,正是写字最合适的程度。
阴桓看着她磨好的墨,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这八天相处下来,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在街上救下这个姑娘,实在是捡到了宝。
她不像府里其他的丫鬟仆妇,要么畏畏缩缩,要么满心算计,一门心思想着攀附他,一步登天。她安安静静的,不争不抢,做事细致妥帖,进退有度。每次他在书房处理事务,或是接待宾客,她都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添茶倒水,从不多说一句话,从不多看一眼,分寸感拿捏得极好。
哪怕他给了她体面,给了她旁人求都求不来的待遇,她也从未恃宠而骄,依旧谨小慎微,守着自己的本分,对府里的每一个下人都温和有礼,从不摆架子,府里上下,没有一个人不夸她懂事妥帖。
更难得的是,她身上那股气质,是他从未在别的女子身上见过的。哪怕她穿着侍婢的衣裙,做着端茶送水的活计,眼底里也藏着一股书卷气,一股从容不迫的韧劲。
他见过太多趋炎附势的女子,也见过太多空有容貌、胸无点墨的美人,可只有刘茜,像一杯清茶,越品,越能尝出其中的滋味,越品,就越让他上心。
他处理完族中事务,又接待了南阳郡丞派来的属吏,忙了整整一个上午,此刻得了空闲,只觉得浑身轻松。他拿起案上的狼毫笔,蘸了蘸砚台里的墨汁,深吸了一口气,手腕翻转,笔走龙蛇,在铺开的白绢上,挥毫泼墨起来。
刘茜站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着,心里不由得暗暗赞叹。
阴桓写的是一手标准的汉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笔力苍劲,风骨凛然,结体方正,却又带着一股洒脱不羁的气度,一看就是常年浸□□法的人,功底极深。哪怕是她这个在现代见过无数书法大家真迹的人,也不得不承认,阴桓的字,已经称得上是大家水准了。
她对书法也略知一二,对书法的鉴赏力,远超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阴桓的字里,不仅有隶书的端庄,还有几分草书的肆意,字如其人,看似温润平和,内里却藏着锋芒与格局,绝非池中之物。
阴桓一气呵成,写完了一整篇《诗经??小雅??车攻》,放下了毛笔,甩了甩手腕,看着自己写的字,还算满意。他侧过头,看着站在一旁,目光落在白绢上,眼神里带着几分赞叹的刘茜,心里忽然一动,笑着开口问道:“茜儿,你可认得这些字?”
他问这话,本是随口一问。
那日她跪在街头,满面尘霜,衣衫破旧,看着就是乡野里逃难出来的孤女。他原本以为,她最多也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幼时跟着父亲,认得几个简单的字罢了。这篇《车攻》,虽是《诗经》里的名篇,可里面生僻字不少,别说是乡野女子,就算是郡县里的小吏,也未必能全认得下来。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茜闻言,只是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坦然地点了点头,声音轻柔却清晰,没有半分迟疑:“回大郎,奴婢认得。”
她没有隐瞒,也没有必要隐瞒。
她是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毕业,辅修秦汉史,别说这篇《诗经》里的隶书,就算是甲骨文、金文、战国楚简,她也能认得大半。与其装作不识字,日后被阴桓发现,倒不如坦然承认,只说是父亲教的,合情合理,也不会引来太多怀疑。
阴桓听到这话,脸上瞬间露出了明显的震惊之色。
他太清楚这个时代的现状了。
汉末乱世,教育早已被世家大族垄断,民间的识字率低得可怜,百户人家,未必能有一个识字的。男子尚且如此,更别说女子了。就算是世家大族的女儿,也大多只学女红中馈,认得自己的名字已经很了不起,能通读《诗经》《论语》的,更少的可怜。
更何况,刘茜只是一个关中逃难来的孤女,父亲不过是乡野里的一个教书先生,竟然能认得《车攻》里的所有字?
这简直是闻所未闻。
震惊过后,阴桓的心里,瞬间涌起了浓浓的兴致。他挑了挑眉,看着刘茜,眼中带着探究与好奇,当即拿起笔,在铺开的竹简上,挥毫写下了一句句诗词典籍。
他先是写了《诗经》里的《国风》《大雅》,又写了《论语》里的名句,再到《太史公书》《汉书》里的段落,甚至还写了不少生僻字,一句句,一个个,铺满了整张竹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