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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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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芃给自己斟了杯茶,饮了一口,又放下:“你都猜到了?”

“不是你故意让我猜的吗?”温酒反问。

萧芃轻笑一声,没有立刻承认:“几日前,贺兰兄妹入京,和千彩阁谈了一桩生意。对兄妹此番入京,是来做生意换盘缠,好继续南下游玩。”

“他们谈完生意,便在集市乱逛,不自觉遭了贼,我出手相助,贺兰宇这人颇有些侠气,又听说我才从凉州回来,非要好好谢我不可,便设宴请我吃了顿饭,一来二去,就算朋友了。”

温酒听完,却笑了:“该不会是有人贼喊捉贼吧。”

一击即中。

萧芃面上微微发红,片刻后,才端起茶盏又饮了一口,方道:“丹石的事,我着人打听过了,千彩阁的东家名唤何耀明,父亲何汲是赵家旁系的姻亲。何家原先在京中开茶楼,因赵家多有照拂,生意不错。”

“半年前,何汲替儿子盘下店铺,说要做玉石买卖,却迟迟没有起色。父子俩似乎也不介意,就这么做了小半年的赔本生意。”

“你的意思是,千彩阁一开始就是为康王准备的?他们想通过贺兰兄妹,让手里的那批丹石过一过明路,”温酒的手指搭在扇上,有意无意地轻轻敲击,“可他们又是如何得知,这对兄妹会在此时入京?”

说这句话时,她的目光落在萧芃脸上。

“贺兰家在凉州是有名的玉石商。贺兰宇爱书如命,平时若遇上孤本,一掷千金也是常有的事,城中书坊无一不捧着求着她上门买书。”萧芃道,“她常去城中最大的书坊闲逛,那家书坊的掌柜是中原人,时常掏出些压箱底的游记相赠,她便动了来中原游玩的念头。”

“莫非那掌柜也是康王的人?”

萧芃微微颔首:“我已在千彩阁安插了眼线,兴许能抓到些现行的铁证。”

温酒应了一声,再开口,话头却忽地一转:“那你前些时日借我的名义约殿下来听戏,又是怎么回事?”

萧芃见她笑容促狭,心情忽然变得奇差。

“我与殿下,并非你想的那样。”他语气硬邦邦地解释道。

那日他与李鹭引在此处会面,的确是借了温酒的名义,只是不知何人在她面前胡言乱语,叫她误会至此。

温酒撇撇嘴:“那我不问了。只是你们偷偷在做什么,总得告诉我一声吧,别叫我蒙在鼓里不自知,倒像个傻子。”

“过几日,殿下会亲自告诉你。”

“是吗。”温酒漫不经心道。

过几日便是昭宁公主的生辰,也是她的开府宴。

她已想好了要给殿下送一份怎样相配的生辰贺礼。

见温酒若有所思,萧芃捧起茶盏再饮一口,目光却落在她的身上,再次注意到她腕间多出来的粉色镯子。

“你的五色缕呢?”

温酒似乎没想到他话题转变得这样快,怔了怔。

一瞬的沉默,萧芃却权当她是心虚,神色一变,语气似乎有些不可置信:“我编了半个时辰,她一个镯子就换走了?”

“六月六,百索子撂上屋”,这是扬州的习俗。

百索子就是五色缕。幼时母亲教给她们,那些扔上屋顶的彩绳会被喜鹊衔走,到七夕的时候搭成鹊桥。

她倒好,毫不避讳地随手一送,也不怕乱点鸳鸯谱。

“那条是流云编坏的,我为了哄她才戴的,你送的还在我胳膊上呢。”温酒忙将袖子一撩,解释道,“红绿两色,还掺了金线,是你做的,没错吧?”

说着,又将手臂往他面前一送。

五色缕说是“五色”,其实根本不拘编几个颜色。卢夫人备了十一二种颜色的丝线,二人选的颜色相近,又都在末端点缀可一粒小小的银粽,难怪他认错。

只是萧芃编绳的人手艺也不大精湛,做得有些长了,因此温酒才将它绕了两周,缠在小臂上。

衣袖撩起,只见那丝线紧紧攀着女郎的手臂,银粽压在雪一般的肌肤上,四周微微地泛起一点红色。

萧芃脸上顿时如火烧一般,一直红到了耳朵。猛地伸出手去,将那银粽拨到丝线上,又将衣袖翻回。

“我在你心中难道就是这样的人?”温酒整了整衣袖,撇嘴抱怨。

“你不这样,旁人却总是找上你。”萧芃忍不住道。

“胡说八道。”

萧芃笑了笑,不再辩解。

忽闻街上锣鼓喧天,温酒探头去看,原是宫中派来撒铜钱的内侍官。

稍待片刻,待声音渐歇,二人方下楼去寻贺兰宇一行人。

已入了夏,又值佳节,路边的商贩不用吆喝,冰饮子便一碗又一碗地递进客人手中。

萧芃摸出几枚铜钱,买了几碗梅苏汤。

二人就站在路边,一饮而尽。

几个眉心涂了“王”字的小童持着各式的蒲剑蓬鞭,从他们面前笑闹着跑过去。手里的糕饼一路掉渣,引来一只小黑犬。

“哪跑来的小狗崽子?”卖饮子的小贩抬眼一瞧,忽地“哎哟”一声,“天可怜见的,腿断了一只。”

温酒闻言看去,却是一愣。

那小黑犬走路果真一瘸一拐。小家伙后腿处有一道伤口,已经结了血块,却像是新伤。

可温酒却并非因为这个而出神。

这只狗实在太像她和竹马二年级时在路上捡到的那只了。

连胸脯毛带着一块浅黄色这点都一模一样。

难道系统连狗也仿制了吗?

“方才人多,一准是有人脚下不留神,踩着了。”小贩说罢,见又有客来,便摇摇头,转身去给客人倒饮子了。

萧芃已一手将狗抄了起来,细细观察一番:“咱们找个大夫给它瞧瞧?”

小狗窝在萧芃怀里,低低呜咽,尾巴却一甩一甩,一双眼睛却可怜巴巴地望着温酒,似有讨好之意。

“那边就有家医馆。”温酒心疼坏了,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给我抱抱。”

身后的小贩忙完生意,一回头,却见方才那对年轻客人已经并肩朝对街走去了,一边走还一边争着抱狗,不由笑眯眯地感慨一声。

“今日运道还不错。”

*

医馆的大夫正闲着没事干,在陪妻儿包粽子。见二人抱着一只小黑狗过来,便净了手,上前查看。

“骨头没断,就是有些错了位。”他检查一番,得出结论,“我帮它掰正了,再安个板子,腿上的皮外伤擦擦药就行。”

从天而降一只小狗,温酒摸了又摸,又向大夫家的小姑娘要来一小块肉,小心翼翼地喂到它嘴边。

萧芃看在眼里,调笑道:“不若把这小土狗抱回家养?”

温酒立刻轻轻踢他一脚:“不是小土狗。”

“行,那劳烦大才女给咱们这条爱犬取个名字吧。”

“就叫端午吧。”温酒毫不犹豫地说。

原因很简单:她和竹马捡到的那只小狗,也叫端午。

“行啊,”萧芃摸着小狗脑袋上厚厚的毛,试着叫了两声,“端午?端午?”

端午十分给面子,嗷嗷叫了几声,前爪搭在他手臂上,眼睛却追着温酒滑至肘间的袖口,落在手臂的那只银粽子上,滴溜溜直转。

萧芃一下将粽子拨开,挪开狗嘴:“见钱眼开。”

温酒正要接话,街边忽然又传来一阵鼓声,她下意识往外一看,看见江雾的姐姐江胭牵着她女儿走在对街。

也正是在这一刻,她的面前再次跳出两个选项框。

【叫住江胭】or【任由母女二人离开】。

“检测到关键剧情分岔点,是否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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