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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自己设立了一个新的章节。不是写给死人的遗书,是写给她——写给那个正在变老的女孩。他写下了她变老的过程,从二十五岁那根白发开始,到二十八岁她低头织围巾时露出的后颈,到三十五岁她想要孩子时他不敢回答的沉默,到四十五岁她不再问任何问题,到六十八岁她在病床上认出了他的脸。
他写了整整两页。写到她临终前最后叫他的名字时,铅笔芯断了。
他把铅笔放下,走到窗前。窗外,墟沟的巷子在夜色中安静得像一条干涸的河床。远处港区的吊机正在缓缓转动,红色的指示灯在雾气中拖出模糊的光轨。爬山虎在夜风中沙沙响,声音和夏天时一模一样。
他回到桌前,削好铅笔,继续写。从那个问题开始——“他们应该被人记住吗?”他写那些被他掠夺过的人,不只赵勇、刘国栋、老钱、马骏,还有所有从他手中流过的时间。他写道:“如果没有人知道他们在最后时刻经历了什么,那么掠夺就不只是偷走他们的未来,是偷走了他们的存在。偷走了他们曾经活过这个事实。”
天快亮的时候,他合上笔记本,躺在床铺上。天花板上那块水渍还在,形状被他看了一整夜之后,现在看起来像一片没有海岸线的海。
他把手枕在脑后,脑子里又开始了每晚的固定节目。但今晚,那些记忆不再是四台开在不同频道的电视机。它们被分成了两个文件夹:一个是“他们”,一个是“我”。在“我”的文件夹里,有一个女孩踮起脚,亲了一下他的额头。她的嘴唇很干,起了皮,轻轻刮过他的皮肤。这个片段没有被归类,没有被分析,没有被归档。它只是被放在了“我”的第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