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总,您为什么找我?”
陈总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我做了几十年生意,见过太多年轻人。有的人嘴上厉害,做起事来不行。有的人做事还行,但做人不行。”他看着王俊源,“你不一样。你做事稳,做人实。我看好你。”
看好你。三个字,比“我信你”还重。王俊源端起酒杯,碰了一下陈总的杯子。“我试试。”
陈总笑了。“不是试试,是做。”
那顿饭吃到很晚。从饭馆出来的时候,深城的夜风从海上吹过来,带着咸味。王俊源站在路边,看着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他忽然想起她。她说过,想看深城的海。说这里的海比莆田的蓝。他没带她来过。那时候他没钱、没时间、没心情。现在他有了,她不在了。
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翻到她的号码。沈乐瑶。三个字,安安静静地躺在通讯录里。他们分手两年多了。他没有删,也舍不得删。他把手机放回口袋,没有拨出去。他不知道自己以什么身份打给她。前男友?她没有拉黑他,是他自己不敢联系。他怕听到她的声音会忍不住说“我想你”,说了以后又怎样?他还没准备好。他要堂堂正正地站在她面前,不是以一个负债累累的穷小子的身份,是以一个有资格给她未来的人的身份。
他深吸一口气,叫了一辆出租车。车上,他给陈总发了一条短信:“谢谢陈总。”陈总回了一个字:“好。”他看着那个字,把手机放进口袋。
四月份,有人开始给他介绍对象了。不是朋友,是合作伙伴。那天和几个客户吃饭,酒过三巡,有个做建材的老板凑过来问他:“小王,你多大了?”
“二十六。”
“结婚了没有?”
“没有。”
“女朋友呢?”
“也没有。”
老板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有个侄女,在银行上班,长得好看,人也贤惠,要不要见见?”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说“不急”。老板说“你都二十六了还不急,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两岁了”。他笑了笑,没有接话。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跟别人说。说他心里有人?说那个人在莆田,快订婚了?说他这些年拼命赚钱,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堂堂正正回去找她?这些话他说不出口。说了也没人信。一个二十六岁的男人,事业刚起步,长得也不差,说“我心里有人”,别人只会觉得他在装。
他拒绝了那个饭局。不止一次。后来又有客户介绍,说有个女孩在福田做律师,条件很好。他还是说“不急”。再后来,连陈总都问他了。
“小王,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成家了。”
“陈总,我还没站稳。”
“站稳了再找?那时候好姑娘都被别人挑走了。”
他沉默了一下。“我心里有人。”
陈总看了他一眼,没有追问。老人家懂,不再提了。
那天晚上,他回到出租屋。把那本英语语法书从枕头底下抽出来,翻开扉页。墨水已经褪得几乎看不清了,他还认得。她写这行字的时候,他们在福州,他在天津。他还在天津,她还在福州。现在他在深城,她在莆田。他们隔着一千多公里,隔着两年多的时间,隔着他还说不出口的那三个字。
他把书合上,放回枕头底下。窗外的深城灯火通明,没有一盏是为他亮的。但他不在乎。他在乎的那个城市,那个人的灯,还没灭。他把那枚白金戒指从钱包里拿出来,放在掌心里。磨花了,磨旧了。可她还戴过。他把戒指攥紧,又松开。
“沈乐瑶,你再等等我。”
他说得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
窗外,深城的夜风还在吹。他闭上眼睛,在黑暗中,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