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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被冒充的丈夫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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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你在哪?】

【J:我来接你。】

哥谭的天空总是暗得很快,像心里藏着怯意的小孩,在锁芯转动的咔嗒声砸在门槛上的时候,手忙脚乱地把五颜六色的电视关闭了。黑魆魆的屏幕映着孩子强装镇定的小脸,然而脸颊两侧黏糊糊地粘着几缕发丝。

图书馆门口的保安在这时候睁开迷瞪的眼睛,打着哈欠催促还留在馆内的闲杂人等,腰间的枪支随着他说话的动静打抖。

我把纸笔收进挎包,手里抓着手机,默然无语地离开韦恩援建的图书馆。跨过玻璃旋转门的时候打了个寒颤,风再一吹,骨缝里都寒津津的,仿佛泡在海水中。我垂下眼瞥了一眼亮堂堂的玻璃,骇然发现映出一张苍白到看不出五官的脸。

车灯打过来的光太刺眼,我的眼睛不适地眨了眨,手刚抬起一点,就被一只比我的手大了一圈,明显属于男性的手掌握住。并不有侵略性。

就是无名指的戒圈有点凉。我的牙齿很快地打了一架,没分出胜负。后颈探过另一只手,指甲勾过银链,我没抬头,只听见一点窸窸窣窣的细碎的声响,一件带着热气的外套就挂在我的肩膀上了。

戴着戒指的手自然地从我的手腕向下,五指强硬地插入我的指缝,我们十指相扣着下了台阶,脉搏黏吝缴绕,一齐跳动时,倒像心脏也如胶似漆地粘合在一块儿。

我轻巧地从他的指缝里流走,拿起后座上的头盔,听到他问:“莉莉,你没带戒指吗?”

声音虽然很轻,然而我们正依偎在一处,每一个词落在耳边都格外清楚。我仔细检查了头盔的卡扣,放下手的时候从领口挑出项链,点缀在戒圈上的钻石闪烁着银白的星光。

*

听说戒指是由部落时代被抢婚的女子身上的枷锁简化而来的,和锁链一样的项链缠绕在一起,更像一副坚不可摧的镣铐。

哥谭不缺乏当街抢劫的小混混,手指上明晃晃的钻戒就是靶子。杰森是从犯罪巷走出来的小孩,心不甘情不愿地送给我一条项链,在睡前臭着脸给我戴上。

当然,他除了洗碗的时候会小心翼翼地把戒指暂时供奉在橱柜上,其余时间,哪怕是红头罩一拳一个毒虫的夜间活动,戒指都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无名指。

“为什么反而只有洗碗的时候才取下戒指呢?”我也不是没有纳闷过,在日常看着他脱下战术手套,小心翼翼地用酒精给戒指消毒的时候,我终于问出来了。

杰森的头发还有些凌乱,在顶灯下,细碎的影子遮住他的眼睛,因为担心身上或许携带不知名毒气,我被他赶得远远的坐着,看不清他的表情,干脆把脸埋在臂弯,听他说话:“原谅红头罩的虚荣心吧,夫人。哪个小子没想过让爱人见识他的英姿?”

“哇,你真是——”我咽下骂他自吹自擂的话,实在忍不住笑得仰倒在沙发上,毛茸茸的抱枕玩偶包围着我,“我只原谅我的陶德先生。”

我想起理查德在短信里和我抱怨杰森在他们面前天天超经意地露出左手——“老天,他又不是左撇子!”

连某一次我去哥谭大学开办讲座,偶遇视察的韦恩先生时,他都会格外关注我的手指,在看见空荡荡的无名指后还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直到我要离校的时候,他终于从身上摸出来一张支票:“美丽的女士双手空空如也可不好看。”哥谭知名花花公子撇撇嘴、皱皱眉,在他还要说什么的时候,我的恩师大惊失色地拦下他的手,强笑着把人送走了。

事后听我讲起这桩趣事的杰森冷哼一声,很有些痛心疾首:“就该收下狠狠宰老头子一笔!”

*

我们的婚姻非常幸福,关于杰森,我有太多太多美好的记忆,一回忆起来就没完没了。幸亏他开车的时候不怎么说话。

我和多萝西问好后坐在玄关的鞋凳上换鞋,脚趾上的甲油有些斑驳了,我盯着斑斑点点的红色发起呆,思量着家里好像没有卸甲水了,什么时候重新补一下甲油。

他也一直没说话。我终于回过神来勾了勾拖鞋,准备带着挎包去卧室整理今天的笔记,他竟然还在门口站着。

“你不进来吗?”门只开了一半,斜三角的影子拦在脚下,像抽象派的画作里怪模怪样的牢房。

“我当然要回家。”他站在牢笼里,背对着光,似乎笑了一下,我没看清。但我总算反应过来,他今天晚上似乎没有戴头盔?

天色更暗了,黑沉沉的,有点像纪录片里的深海,吞噬一切声音、光线、生命。我听见他的通讯器响了起来,他抬起头又对我笑了一下,这一次我看得真切:“回家的时候我会把卸甲水带回来的。”

我没有动,他于是又说了一声“晚安”。

门关上了。

这时候他又有点像我的丈夫了。我突兀地打了个寒颤,感觉这间我和杰森一起装修布置的公寓突然被淹没了,无尽的寒冷和恐惧像浪花朝我席卷而来。

今天还没有给多萝西浇水。我从潮水中探出头,把身上还披着的丈夫的外套挂在沙发的靠背上,提起小水壶晃了晃,估量着水位看多萝西大快朵颐。

真是好满足的姑娘。我抓着挎包回到卧室。感谢杰森对隐私的保护,尽管连我的戒指里或许都藏着定位器、又或者监听器,甚至两者皆有,但我们的卧室绝对没有任何窥探我们隐私的东西。杰森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绝对没有一只蝙蝠的小玩具能飞进这里。

我在腿上摊开笔记本,骑士刚好回复我:你的丈夫最近很奇怪?

*

笔记本是我和杰森初遇的契机。

我从事民俗研究,可惜身体素质实在欠佳,无力长途奔波,前些年便转职做文物修复。毕竟我的家境不错,虽然比不上韦恩这样的大家族,但家中也有不少藏品。偶尔受邀去母校开办讲座,又或者兼职自由撰稿人,生活平淡又简单。

我是个靠笔杆子吃饭的人,随身携带纸笔是常有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遗落稿件的差错,甚至因为找不到笔记熬了一宿重新整理编辑。

再一次发现笔记本丢失,我急匆匆地折返图书馆,在原先的座位旁看见一个黑发的成年男性,笔记本赫然在他手侧。

他很敏锐地回过头,眼睛落在我的脸上,很快移开。我那时候因为跑得太急,头发凌乱地挤在脸侧,气喘吁吁的,只是指了指他旁边的本子,他马上会意地递给我。

我们的指尖短暂地掠过。

交往后,杰森因为法外者的任务常常外出,我们便不约而同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在他回到哥谭的时候互相交换日记本,了解我们不在对方身边时的生活。

杰森毕竟常去危险的地方,不总是有空闲时间和安全的地方写日记,他的本子总要很久才能写完,有次甚至遗落在外星。

阿尔忒弥斯后来告诉我,杰森那时候险些跳出飞船去捞日记,我听着都心惊胆战,强令停止这项交换任务后,他悻悻地开始给我写情诗。

杰森的诗就在这个本子上。大概是今年初,杰森外出,我发现本子上莫名其妙多出一些点评,甚至可以说是恶意的嫌恶。在一次亲眼目睹他人的笔迹出现在本子里的时候,我犹豫着落下一句:Who are you?

就这样,我和骑士认识了。

但我对他一直抱有戒备之心,在杰森回来后我本想着告诉他这件奇异的事情,然而回来的杰森变得很奇怪。

他……好像不是我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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