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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明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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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昱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盯着突然出现的拳手,半响才逐渐反映过来,是他在酒吧拳场里打败的城区拳手。

拳手被安昱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毛,不自觉地想要退后一步拉开两人的距离,却又吞了吞口水,强迫自己向前继续靠近安昱,“我叫贾任禄,是蔡老板请来的城区拳手,我们在酒吧拳场里打过一场。”

“我记得你。”安昱坐起身,抬头看着弯腰低头,以一种谄媚的语气在和他说话的贾任禄,“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贾任禄的表情僵住了一瞬间,但转瞬就面不改色地说,“……难得来沙漠一趟,我当然是想多看看城区里没有的风景。”

贾任禄装模做样地欣赏着沙漠,而心里几乎是在咒骂安昱,如果不是安昱用丧尸的谣言恐吓住了他,他又怎么会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一步一步的溃败,沦落到被城区老板抛弃的下场?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靠着安昱重新回到城区里。

沙漠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就连基础的生活保障都不能提供,他是一天都呆不下去了!

“我的老板明天会来接我回城区,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一并把你带回去。”贾任禄满脸假笑,徐徐抛出诱饵:“毕竟我的老板也看到了咱俩比赛的视频,他觉得你很有潜力,在沙漠里打黑拳实在是委屈你了。不如跟我们回城区,城区的待遇可比蔡老板好多了。”

“不仅不用在沙漠里受苦受累,而且打得好的还能受到上面的赏识。”贾任禄装作神秘的样子,故意凑近压低了声音,“要是被祂们赏识,这辈子就衣食无忧了。”

贾任禄故意双手合十作出低头祷告的样子,充满暗示的意味。

可当他抬头的时候,安昱并没有如他想象中一样的激动,甚至远比看到他出现的那一瞬间还要平静。

贾任禄无法理解,那可是智者的垂青,是城区里所有人趋之若鹜的神明的垂怜。

到底是被丢弃的弃子,对智者的信仰都如此的脆弱。

“我为什么要回城区?”

安昱机械而冰冷的声音让贾任禄怔愣,“你说什么?”

“我为什么要回城区?”

“这里没有城区一切高科技的生活,甚至连基础的生活物资都没有。被神明抛弃的地方,你为什么要在这里?”贾任禄的语气中充满了对沙漠的嫌弃,如果自己早知道沙漠会是这样的光景,他是绝对不会接下和安昱的比试。

神弃之地,能有什么好东西。

“为什么这里会被抛弃?”

贾任禄上下打量了一通安昱,很是不理解他为什么会问出三岁小孩都知道答案的问题,却还是下意识地回答,“智者结束了上个纪元天降的神罚,将所有有罪之人放逐到沙漠,建立起全新的城区以保护更多的人类生存。”

黄昏时分,是太阳最接近地球的时间,耀眼的光芒穿透了久久不散的尘霾,昏沉了一天的天空终于染上了橘红,连带着沙漠上的每一颗沙砾都开始散发出光芒。

短短的几分钟,是沙漠一天中最美的时间。

安昱伸出手,像是要去触摸太阳,“为什么要抛弃这里呢?”

太阳远比研究所里白色的手术灯更炙热。

沙漠也比研究所里冰凉的铁架床更温暖。

为什么人会想要回到冷冰冰的地方呢?

“为什么要离开这里呢?”

贾任禄被安昱的喃喃吓得一个激灵:他并不想留在这里。

安昱的呢喃像是对迫切想要离开的他的警告。

贾任禄咬了咬牙,被安昱打败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他并不是一个不知道趋利避害的人,如果今天不能骗走安昱,至少不能让自己的生命提前结束在安昱的手里,“其实我也不是马上就要离开沙漠,这里还是挺好看的……天快黑了,我先走了,如果你也想要走得话,明天我带人来这里接你。我先走了。”

贾任禄匆匆忙忙地逃离,趁着天色还亮,他要去物色下一个倒霉蛋。

但安昱还是沉默地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渐渐被地平线所吞噬,看着黑暗爬上天空,看着星星在闪烁。

这一切对他来说都美得不像话。

他像是一个新生儿,在用自己全部的感知去触碰这个世界里的一切。

贾任禄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带着人来到了遇见安昱的沙丘。

他的运气不佳,在和安昱分开后并没有碰到其他人,可和老板商议好的时间到了,他无论如何都要拼一把。

这是他回家唯一的希望。

他以为安昱早就离开了,但安昱在这里坐了一整晚,看着黑夜里的星星逐渐消失,又看着天空一点一点的变成灰蒙蒙的样子,然后是太阳跃出了地平线,天终于亮了。

这是他看得第一场日落日升。沙漠里的夜晚很冷,是比铁架床还要刺骨的寒冷,一点也不舒服;但是太阳开始出来的时候,整个沙漠又会发着金光,寒冷会逐渐消退,陌生的暖意会逐渐爬上身体。

安昱动了动有些被冻僵的身体,扭头看向从车上连滚带爬跳下来的贾任禄。

“这就是你找的人?”从沙漠车上又下来了一个肥头大耳的人,穿着整整齐齐的黑色西装,把玩着手上的核桃。

“是是是,明老板。您别看他身板小,身体可好了,我之前都是败在他手下的。”贾任禄谄媚的跟在明老板的身后,唯唯诺诺的介绍。

安昱麻木的看着明老板围着自己打量了一圈。

像是看一件随意的物件一样。

“明老板,您别看他傻愣愣的样子,绝对不会耽误您的生意的。”贾任禄殷勤的围着明老板打转,被人随意的推开。

“看着是傻了点,不过太聪明的也不好养活。行吧,带走。”明老板大手一挥,从车上又下来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贾任禄在极具眼色的跟上去,“两位小哥当心,这个人之前也是打拳的,身手可好了,这样费劲的事情让小弟来就行……”

“你们是谁?”安昱站起身,充满警惕的看着他们,“是谁让你们来找我的?”

“我们?”明老板嗤笑着盘着手里的核桃,抬起下巴点了点凑在手下身边的贾任禄,“我和他可不是一路的,我们是来帮你回家的。”

回……家?

家是什么?

安昱有些困惑,也就是这一瞬间的迟疑,明老板的手下适时的对着安昱射出了麻醉针——

安昱并没有反应,没有被击中的痛,也没有倒下。

手下下意识地看向明老板,两针的剂量对于安昱这样的身板来说很可能会有危险,人要是死了就没有价值了。

明老板饶有兴趣地看着安昱,挥了挥手让手下继续。

药水的凉意随着血管弥漫,安昱身体的反应远比大脑更快,快速的向着明老板冲去:挟制住这个人,就能控制这伙人的行为。

但是在麻醉枪面前,安昱的速度还不够快。

眼皮变得沉重,四肢也开始变得麻木而不听使唤,在彻底陷入黑暗之前,安昱的手几乎已经触及了明老板的咽喉——

“就差一点……”

明老板满意的伸手托住昏迷的安昱,这个人虽然脑子不好使,但是身段不错,看上去就是在城区里被好好养着的,比沙漠里的那些遗民是更好的商品。

城里的权贵们总有些说不清的癖好,他们喜欢从沙漠里大批量的采购新鲜的血液,越是年轻貌美的血液越能卖出一个好的价格。

明老板从来不好奇权贵们要血液干什么,无非是想要延年益寿,或是永葆青春,除了这些以外,权贵们总不是闲得想要模仿吸血鬼。

手下娴熟的把安昱捆好塞进车里,贾任禄搓着手,卑微的弓着腰挡住了明老板上车的脚步,“明老板,您想要的货我给您找到了,您看送我回去这件事……”

“回去?哦,你说是你回城区这事是吧,简单,跟我走吧。”明老板径直越过贾任禄上车,正当贾任禄暗暗松了一口气准备跟着一起上车的时候,后腰突然传来了一阵的刺痛,然后就两眼一闭昏了过去。

“想要回去还不简单吗?”明老板看着后视镜里贾任禄被手下捆好抬上车,“我会记得把你的骨灰做成肥料送回去的,走吧。”

汽车轰鸣,沙丘上留下一行长长的车辙印,风一吹就消失得毫无踪迹。

迷迷糊糊的苏醒时,安昱感觉到了熟悉的冰凉——是研究所里常见的铁架床。

但没有看见刺目的白光,只有一盏闪着昏黄灯光,似乎随时会熄灭的样子;天花板也不是让人眩晕的白色,而是被废弃的裸露的管道。

不是研究所。

安昱松了一口气,如果重新被研究所发现,那么他的生命会滑向一个不可控制的结局。

他尝试着站起来,却发现这里的人对他的控制并不严重,似乎根本没有考虑过躺在上面的人能够醒过来。

床边是一台奇怪的机器,安昱顺着机器上鲜红的管子才发现自己的血液正源源不断地从右臂上的针管里被抽出,汇入这台奇怪的机器里。

大概是和研究所里常见的抽血一样,安昱平静的绕过这台机器,右臂里的针随着他的动作而偏移,软管里的液体时断时续,显现出被长期使用的浅黄色。

安昱四处张望着,他看见附近的每一张床上都躺着一个面色苍白的人,他们都紧闭着双眼,和一具具尸体并没有差别,而他们身后的机器在尽职的运转着,源源不断的将红色的液体抽出——

直到他们真的成为一具没有温度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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